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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汤匙的贼

数汤匙的贼

  • 字数: 178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 作者: (美)劳伦斯·布洛克
  • 出版日期: 2018-04-01
  • 商品条码: 9787513320719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51
  • 出版年份: 2018
定价:¥49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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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数汤匙的贼》由劳伦斯·布洛克著。
,一位自称史密斯的神秘客人来访。
史密斯对菲兹杰拉德极其嫌恶,却愿意花大金购买他的手稿。
与此同时,九十二街的红墙别墅里死了一位老妇人,伯尼·罗登巴尔除了是个贼,还是个绅士,所以他不能对老妇人的死无动于衷。
他一边和纽约警官雷·基希曼联手破解红墙别墅的疑案,一边继续自己的盗贼生活,辗转在昂贵画作、银汤匙、和数不胜数的纽扣之间。
谁也想不到,史密斯的真实目的竟然是……
作者简介
劳伦斯·布洛克(Lawrence Block 1938-)是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当代硬汉派侦探小说杰出的代表。他的小说不仅在美国备受推崇,还跨越大西洋,征服了自诩为侦探小说故乡的欧洲。
侦探小说界重要的两个奖项,爱伦·坡奖的终身成就奖和钻石匕首奖均肯定了劳伦斯·布洛克的大师地位。此外,他还曾三获爱伦·坡奖,两获马耳他之鹰奖,四获夏姆斯奖(后两个奖项都是重要的硬汉派侦探小说奖项)。
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主要包括四个系列――
马修斯卡德系列:以一名戒酒无执照的私人侦探为主角;
雅贼系列:以一名中年小偷兼二手书店老板伯尼·罗登巴尔为主角;
伊凡·谭纳系列:以一名朝鲜战争期间遭炮击从此睡不着觉的侦探为主角;
奇波·哈里森系列:以一名肥胖、不离开办公室、自我陶醉的私人侦探为主角。此外,布洛克还著有杀手约翰·保罗·凯勒系列。
目录
《数汤匙的贼》无目录
摘要
    1
     五月的一个周二,早上十一点一刻,我稳坐在巴尼嘉书店收银台后边的凳子上。一边读着克里斯托弗?斯马特的《欢呼吧,羔羊》,一边懒懒地瞄着店里那位穿牛仔裤和凉鞋的苗条姑娘。她卡其色的衬衫袖子上卷,由小扣子固定住,卷袖下有若隐若现的文身。因为露得太少,我看不出文身的图案,也懒得猜或者去推测她身体的其他部位上是否还有更多的文身。我更关心的是她肩上挂着的大宽袋子和引起她兴趣的那本弗兰克?诺里斯的小说。
     读到“因为我在考虑我的猫,杰夫里”时,我向窗外望去,琢磨起我自己的猫,拉菲兹。窗台的一小角在晴天的时候才能被阳光照到,那里正是拉菲兹很喜欢的窝点儿,不论风雨晴天。有时它会用特有的姿势伸展身体,有时它的小爪子会在梦到老鼠的时候动一动。不过这一刻它什么也没做。
     我的顾客从她的大包里取出手机。她将手上的书放下,在手机上忙着按起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把手机放回包里,拿着弗兰克?诺里斯的小说,微笑着朝我走来。
     “我在到处找这本书,”她得意地说,“不过因为我不记得书名或作者所以一直没找到。”
     “原来如此,我能明白你的难处。”
     “不过当我看到这本,”她晃了晃手里的书,“忽然灵光一现。”
     “啊。”
     “我翻了翻,结果就是这本。”
     “如愿以偿。”
     “就是啊,你不觉得很神奇吗?而且还有更好的事。”
     “什么?”
     “这本书有电子版。是不是太完美了?我是说这本书是一百多年前写的,又没有《哈克贝里 费恩》或者《白鲸》那种名气,你明白吧?”
     羡慕死你了吧,弗兰克?诺里斯。
     “那两本都很有名,所以有电子版也是理所当然。但是《陷阱》?弗兰克?诺里斯?而且我在网上一搜,随手点点,书就是我的了。”
     “就那么简单。”我应和着。
     “是不是太棒了?而且你猜多少钱?”
     “估计比你手上拿着的那本便宜。”
     她看了一眼书页里用铅笔写的价格。“十五块。还算合理吧,我是说这书怎么也是一百多年前写的了,还是精装版的。不过你猜我刚才在网上买它花了多少钱?”
     “洗耳恭听。”
     “两块九毛九。”
     “真是不错。”我回答。
     卡洛琳?凯瑟,在离我两条街的贵宾狗工厂店给各种狗做美容。她是我很好的朋友,多数时候也是我的午餐搭档。我们俩轮流从附近的餐厅买午饭带到另一个人那儿去吃。今天轮到她买饭到我这里来。在文身姑娘将可怜的弗兰克?诺里斯丢在收银台的一小时后,卡洛琳翩然而至,掏出今天的双人午餐。
     “朱诺洛克?”我问。
     “朱诺洛克。”她附和。
     “我真想知道他们做的到底是什么。”
     她咬了一口,咀嚼了几下咽了下去,然后若有所思地说:“我连这是什么肉都尝不出来,更别说是哪个部位的了。”
     “几乎有可能是任何东西。”
     “就是啊。”
     “不管这是什么,”我说,“我不记得咱们吃过。”
     “每次都不一样,”她回道,“而且每次都耐人寻味。”
     “有时候甚至好吃得不得了。”我说,然后告诉她弗兰克?诺里斯和文身姑娘的事。
     “也许是条龙。”
     “你是说文身?还是咱们的午饭?”
     “哪个都行。她用你的书店找到她想要的书,然后从亚马逊上买了电子版,还和你吹牛自己干得挺漂亮。”
     “她倒是没让我觉得她在吹牛,”我说,“她就是跟我分享了她的胜利。”
     “还狠狠地砸回你的脸上,伯尼。而你却好像毫不介意。”
     “是嘛?”我考虑了一下。“哦,”我说,“我大概还真是不介意。你知道她听上去还是挺无辜的。‘你瞧我省了十二块,多棒啊!’”我耸耸肩。“至少我的书没丢。我还真有点儿担心她会偷书。”
     “在某种意义上,”她回道,“她是偷了。不过如果你都不在乎,我干嘛为你生气。这饭真好吃,伯尼。”
     “很好吃的。”
     “台中二人组。我都不知道我念对了没有。”
     “我至少能肯定你念对了后三个字。”
     “很后三个字,”她回道,“永远不会变。”
     餐厅在百老汇街和东十一街交会的一角,对面是饶舌酒鬼酒吧,餐厅的招牌设计没有变过,几乎和我的书店同龄。但是店主来自天南海北,煮的食物也不停地换,每一位(或两位)新店主都只将前半部分字刷上。塔什干二人组被瓜亚基尔二人组取代,然后又被金边二人组取代,等等。
     我们渐渐对餐厅的改朝换代习以为常――餐厅的地点似乎风水不好――而且每当我们开始厌烦当下的口味时,就可以对下一任店主的食物翘首以待。而且,即使我们每隔几天就会去二人组餐厅,纽约还有很多其他的选择――熟食店,比萨店,餐车店。
     然后当坎大哈二人组弃甲而逃,台中二人组接手经营后,一切都变了。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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