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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统治的时代:宋的转型/哈佛中国史

儒家统治的时代:宋的转型/哈佛中国史

  • 字数: 300000
  • 装帧: 简装
  •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 作者: [德]迪特·库恩(Dieter Kuhn)著 李文锋 译 邵君安 校
  • 出版日期: 2016-10-01
  • 商品条码: 9787508665009
  • 版次: 1
  • 开本: 其他
  • 页数: 392
  • 出版年份: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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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儒家统治的时代:宋的转型》是“哈佛中国史”丛书的第四卷。从10世纪唐代后期到宋帝国早期,中国发生的转变标志着中华帝国出现了历目前很具决定性的断裂——北方士族靠着谱牒的政治优势而形成的“旧世界”,在延续了几百年后很终在880—960年间的混乱和内战中消失了;随着士族的衰亡和士大夫阶级的出现,旧的治国之道被遗落。士大夫阶级受到儒家学说的熏陶并通过了科举考试,决心承担起重塑中国传统的责任。他们在政治、意识形态、哲学、文化、文学、艺术、科技上所取得的成就与那些改变了日常生活的、强大的经济力量结合在一起,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并界定宋代是一个转型朝代。
作者简介
迪特?库恩(Dieter Kuhn),1946年生,先后在英国剑桥大学、德国海德堡大学东亚美术史所和柏林大学工作和任教。德国有名汉学家,专精宋史,尤为擅长物质文化史与科技史。现任维尔茨堡大学汉学系教授。主要著作有“哈佛中国史”丛书第四卷《儒家统治的时代:宋的转型》《宋王朝——从其文化看一个新社会的形成》《中国丝麻纺织技术史》《地位和礼仪——从远古代到公元十世纪贵族的中国》等。
目录
推荐序/葛兆光 中文版总序/卜正民 导言 章 混乱的时代 第2章 模范的统治者 第3章 从改革到衰落 第4章 南宋 第5章 儒释道三教 第6章 教育与科举考试 第7章 人生礼仪 第8章 探索内在和外在世界 第9章 京城的转变 0章 生产领域的变化 1章 货币与赋税 2章 公共领域中的私人生活 结语 致谢 统治者年表 宋代度量单位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摘要
    第7章  人生礼仪
    在宋代,两项仪式由于其社会和开支方面的重大影响,在一个家庭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即婚礼和丧礼。除此以外,女孩适龄订婚的笄礼、四季的释奠礼、祭祖礼以及年轻男子年满15 岁时的冠礼(在这个礼仪中他们穿上长袍并取字)等,在贯穿其一生的诸多礼仪中具有很重要的地位。冠礼是仿效古礼重新恢复的,而婚丧礼并不仅仅是繁文缛节,更是宋代传统生活的一部分。婚丧礼的意义已经超越了个体家庭,它们对中国文化的阐释极其重要,通过这一阐释,人们得以对中国文化产生认同,继而得以沟通古今。
    宋朝的婚姻制度
    中国家庭是由家长知名品牌的,这意味着父亲或祖父对家庭具有法律赋予的统治。三代同堂的家庭中,祖父对整个家庭及其成员(包括其妻妾、儿子和儿媳、孙子和未出嫁的女儿,以及辈分较低的亲属和仆人)负有法定责任。他对家中一切重要事务,特别是祭祖,具有保证的,而祭祖被认为对于家族的延续、巩固和繁荣具有重要作用。
    士大夫家庭的家长在宗祠主持祭祀,宗祠是家族的精神中心,通常祭祀对象是三代以上的祖先。男性后代很重要的法定义务是把祭祖仪式世代传承下去,而婚姻就为此提供了一个渠道,婚姻通常被视为一种仪式,这种仪式可以通过精神方式,将生者与逝者紧密联系起来,促进二者的福祉。的《礼记?昏义》解释说:“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
    但一桩好的婚姻除了养育后代之外,还要满足其他社会经济功能的需要。婚姻使许多家庭被连接在一起,它也使家庭的政治影响力、特权和经济上的兴旺得到了保障。在中国社会,一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由其身份(家长、长兄、弟、妻、妾、女、女婿等等)所确定。家庭中的等级比性别更重要,仍然健在的老夫妻在家中拥有很重要的地位,他们可以使唤晚辈做事。
    尽管国家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政府机构登记婚姻,但具有同样社会地位的男女双方家庭都把婚姻视为一件严肃的事情,并接受法律对婚姻的约束。例如,中国的一夫一妻制意味着一个男人可以同时和几个女人一起在他的家庭中生活(他的妻子、妾和婢女),但他只能有一位法定的妻子。妻子,即正房,位列家中等级制的女性之首,特别是在其儿子娶妻、她成为婆母后。根据法律,一个已经娶妻的男人严禁再娶一位妻子,否则会受到刑罚处罚,只有他的妻子死后或他离婚之
    后才能再婚。
    大多数家庭请女性媒人来给儿女安排良缘,媒人们熟悉当地情况,他们牵线搭桥促成好事,让双方家庭很终同意男家下聘礼,女家出嫁妆。在与男女双方家庭的商谈中,女方家庭的财富要比待嫁女子的相貌或其他条件更为重要。适龄的年轻男女只是婚姻棋局中的卒子,在男女双方都还是孩子的时候,双方父母预先定好婚约是很好普遍的情况。与邻国的蛮夷不同,宋朝人通常是同代相婚。11 世纪时,女子的适婚年龄是14 岁到20 岁;男子是16 岁到30 岁,在更小的年龄婚嫁也是被许可的,年长而不婚被认为是不幸的。
    唐代上流社会家庭喜欢从世家旧族中选择儿媳,在宋代,富家之女是人们选择儿媳的优选。蔡襄曾对此有抱怨:“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在新儒家哲学家看来,这种婚姻观念带来的堕落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男人的财产、他的聘礼以及妻子的嫁妆成了婚姻的决定因素。
    宋代的富裕之家通常来自士绅和商人阶层,这些人家为其出嫁的女儿置备了田地和嫁妆作为陪嫁品,这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规矩了。他们四处打听在京城进士考试中及第的年轻士子的信息,这些人被视为未来女婿的很好人选,整个家庭都期待着从与进士结亲而获益。而对于一位受过教育、富有而又可爱的正当妙龄的女子来说,她的父母要让她读文阅史、填词作文,使之善于谈吐,精于女红,士大夫为了幸福和家道兴旺似乎会把这样的女子视为求婚的很好人选。有时候,有的家庭还会对未来女婿的教育进行投资,“榜下捉婿,亦有缗钱,谓之系捉钱”。
    为一位受过教育的年轻女子寻找合适的配偶可能是个挑战,一个很有名的例子是哲学家程颢(1032― 1085)的女儿。她的叔叔程颐是个坚定的卫道士,不让她嫁给不及她智力水平的男人,认为这样的男人与她不配。在她24 岁因病而亡后,年老的程颐说:“颐恨其死,不恨其未嫁也。”为免嫁不出去的尴尬局面出现,北宋上流社会家庭在朋友、同僚和亲戚的家庭中寻求婚配之家。在南宋,地方交往在促成婚配中所起的作用特别重要。P13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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