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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广东社会与地方法制发展

近代广东社会与地方法制发展

  • 字数: 321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乔素玲 著
  • 出版日期: 2016-04-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92096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410
  • 出版年份: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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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以历史资料为基础,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态势,从“清代至民国广东地方法的发展”“近代广东社会与地方法院转型”“地方习惯与近代广东法制发展”“地方社会组织与广东法制发展”四个方面,探讨近代广东地方法制变迁的动力与规律,重点考察法制发展与地方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联系,再现社会转型时期法制建设的成就与困境,反映近代法制发展的不同层次和多种向度,有助于丰富法律史的研究内容,弥补法律史学宏大叙事的不足,更为全面、客观地认识中国法律文化。对于正确处理地方法与中央法的关系,科学构建现代法律体系,促进法治发展,具有理论及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乔素玲,河南人,历史学博士,曾在河南省濮阳市政府、广州市东山区政府工作;2000年从中山大学博士毕业后,进入暨南大学法学院工作。2009年晋升教授,现任暨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法律系主任,主持完成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出版了《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史》(合著)、《法制转型的实然图景》、《教育与女性》等著作。
目录
绪论
第一章清代至民国广东地方法的发展
第一节清代广东地方法
第二节民国时期的广东地方法
第二章近代广东社会与地方法院转型
第一节清代地方司法
第二节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广东的司法环境
第三节广东高等法院的组织架构
第四节广东高等法院的运行
第五节广东高等法院的过渡性
第三章地方习惯与近代广东法制发展
第一节问题的提出与学术史回顾
第二节习惯在传统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三节习惯在清末民初的地位与作用
第四节南京国民政府对习惯的认可与
第五节民国时期习惯在广东地方法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六节正确认识习惯在近代法制转型中的作用
第四章地方社会组织与广东法制发展
第一节地方权力与基层政区设置:基于花县建县过程的考察
第二节宗族与近代广东社会秩序建构
第三节近代广东商会与法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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