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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土地
字数: 322000.0
装帧: 精装
出版社: 中信出版社
作者: 蒲坚
出版日期: 2015-10-01
商品条码: 9787508655475
版次: 2
开本: 其他
页数: 369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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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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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2014年度孙冶方金融创新奖” 土地信托化改革,其要义在于秉持中道辩证理性;确立社会主义“共有制”的理论逻辑;兼顾公平与效率、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市场配置资源的活力;突破传统非公即私的所有制局限;通过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受益权的法定分离,激活土地国有的金融资本属性,建立土地资本与劳动的包容性生产关系,使土地成为可携带的财富,为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农民共同分享深化改革发展的成果,奠定理论实践与行为实践的自信。 ——蒲坚 "
内容简介
土地是人类安身立命之本,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土地改革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优选的难题,但也是推动国家大发展、大转折的根本动力。当下的中国,土地问题依然关乎国家命运。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土地资源无法优化配置、土地财富难以实现增值仍然广泛存在。
土地信托化就是将信托理论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来解决土地的确权和流转,它是撬动土地改革的杠杆,它是以全新的思维模式解决中国优选的难题。从土地信托、土地流转到财富增值,破解三农问题、国家发展问题。打破中国社会固守土地、辛苦劳作、贫困依旧的顽疾,通过信托化改革让土地实现流转、增值,中国优选的难题也可以迎刃而解。
中国信托业的开拓者、中国土地信托化的革新者和引领者蒲坚先生从理论到实践,以中信信托在实践中开展的土地信托业务为基础,充分论证了土地信托化的实质和内涵,更大胆预测和分析了土地信托化的未来――土地信托银行的构建和实施。蒲坚编著的《解放土地(精)》为破解土地流转难题提供了兼具开拓性和实践性的答案和突破口。
作者简介
蒲坚,经济学博士,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养老信托。
目录
推荐序
前 言
第一章 观念的批判
第二章 土地流通的理论思考
第1节 认识人的本质
一、人的本质属性
二、制度构建人全面发展的现实空间
三、改革发展的知识性依赖
第2节 共同富裕的所有制思考――共有制
一、共有制的逻辑
二、共有制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践的归一性
三、共有制的逻辑解读
第3节 信托共有制
一、信托共有制
二、信托共有制的哲学内涵――中介理论
三、信托共有制的制度优势――遵循共有制发展路径
四、信托共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第4节 土地共有制
一、土地
二、土地共有制
三、土地共有制的特性
第三章 世界各国、各地区农村土地是怎么流通的
第1节 世界各国、各地区农村土地流通的制度变迁
一、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二、各国、各地区农村土地制度的分析与总结
三、农村土地制度安排的启示
第2节 世界各国、各地区农村土地流通的金融实践
一、代表性国家和地区农村土地流通的金融实践
二、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
第四章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第1节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历史时期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
二、我国当代农村土地制度进程
第2节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和问题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
二、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3节 谜题的思考:建立土地共有制
一、为什么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化不可行
二、为什么农村集体土地私有化不可行
三、坚持农村土地集体共有,实行土地共有制
第五章 中国农村土地流通的独特机遇
第1节 农村土地流通的本质与原则
一、流通的本质:人的流动和财富的流动
二、流通的原则
第2节 土地流通的实践基础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通的运作模式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通的运作实践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通的金融实践
第3节 中国需要多少农民
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
二、基于农民收入指标,分析中国所需的农民数量
第4节 抓住当前机遇的路线图:土地信托化
一、担当土地资产看护人,防止新地主的产生
二、将土地转化为可携带资产,解放农民对土地的依附
三、有机融合知识、资本和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四、兼顾公平与效率,缓解社会矛盾,实现利益分享普惠化
五、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低成本和高效率的有机结合
六、实现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
七、缓解社会矛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八、以“利他在前,利己在后”为准则,实现共同富裕
第六章 土地信托化:农村土地流通的新体系
第1节 为什么是信托
一、追溯信托历史渊源,回归信托理性
二、信托共有制的制度优势展现
三、发挥信托共有制的制度优势,探寻土地流通路径
第2节 土地信托化的框架
一、土地信托化的概念和内涵
二、土地信托化的实质:向土地注入知识性
三、土地信托化的运行:二次代理
第3节 土地信托化的探索――以安徽宿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为例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
二、产品设计
三、交易结构设计
四、风险与启示
第七章 土地信托化的未来实践――构建土地信托银行
第1节 土地信托银行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内外土地银行发展及启示
二、信托银行兼具“信托+银行”功能,优势凸显
三、构建土地信托银行,发挥信托和银行优势,保障土地有效流转
第2节 土地信托银行的构建设想
一、基础框架
二、运行模式
三、内部建设
四、风险管理
五、配套机制
第3节 土地信托银行构建的运行功效
一、 为农村土地提供交易平台,实现农地零存+信托化,有助于生产规模化
二、有利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三、有利于降低企业+农户组织链的交易费用
四、土地存单质押贷款意义深远
第八章 “云信托+地信托”――土地信托化赢利模式解读
第1节 土地信托化的思想基础
一、互联网思维
二、互联网的中介――信息
第2节 “云信托+地信托”模式
一、“云信托”
二、“地信托”
三、全国农村土地流转综合体系构建与评估
四、“云信托+地信托”的内涵
第3节 “云信托+地信托”的目标、价值与作用
一、“云信托+地信托”的目标机制
二、“云信托+地信托”的价值模式――构建“共生型”的农业价值链条
三、“云信托+地信托”的作用机制
第4节 中信信托“云信托+地信托”的实践与赢利模式全景
一、“地信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的实践
二、“云信托”――“消费信托”的实践
三、“云信托+地信托”的赢利模式
致 谢
注 释
参考文献
摘要
"前些日子,媒体关于“首单土地流转信托落户宿州”的报道,引起了我对中信信托的关注。土地问题是中国发展和进一步改革的要害和节点,把信托理论引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来解决土地的确权和流转,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创新。 按照中信信托董事长蒲坚的阐释:“流转不能使土地产生新的用途,不能让农民失去土地;流转集中后的土地要取得持续的规模化效应,还要使规模化效应不断地跟现代科技相结合。”“更重要的,既是中国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土地,又要使它具备资本的特征,可以让农民离开土地,让土地成为可携带的财富。而且,土地流转以后还要使农民持续不断地分享土地的收益,实现生产方式的变革。” 多年从事改革工作,我深知,土地承载着复杂的目标诉求和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实施蒲坚描述的这种土地流转方案何其不易。 新中国是在落后的农业大国的基础上建立的。新中国第一代领导人认识到了小农经济的局限,建国伊始,即着手改造传统农业。应该说,20世纪50年代的土地公有制,压下了私有制不断泛起的土地纠纷,土地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归到了人民公社旗下。但是,以人民公社为主体的农村集体生产经营体制的生产关系安排,超越了生产力发展阶段,违背了农民意愿,侵犯了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新中国第二代领导人上任时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人多地少的现实矛盾非常尖锐,产业发展极不平衡,就业和社会保障能力极其低弱……集体吃大锅饭已是穷途末路,可往反方向走,立即回到土地私有化,对于执政党又有许多无法逾越的障碍。 于是,在不改变土地公有制属性的前提下,对农民包产到户的自发创举进行认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当时条件下的很优选择。 从1978年起,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取代了人民公社制度,农民开始承包土地,为期15年。1993年第一轮承包期结束,农民踊跃签订了第二轮为期30年的承包合同。 200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不仅明确农民对于集体所分农地的使用权、收益权,也将与产权相关的最关键的权利——转让权赋予了农民。规定农地转让权属于农民,而非集体。 2006年,时任国务院总理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要长期保障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15年不变,30年不变,“也就是永远不变”。 35年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重新确立了农民的生产经营主体地位,释放出了强大的生产潜力,极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在较短的时间里,粮食产量大幅增长,基本解决了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 相对于人民公社体制,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经济上的成功、产量上的增长、制度上的人性化,获得了国内外各路学者的积极肯定。 然而,一切都在变化。天下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但我们却不能用引起问题的思维和逻辑去解决问题。 就生产方式而言,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效率低,农户的投资能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技术进步慢,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农业的要求。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加剧地困扰着农民。而且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中,由于种地辛苦,且比较效益低,农村劳动力持续外移,许多地方的农田里呈现“女性化、高龄化、粗放化”的景象,土地撂荒逐年增加。13亿人口,9亿农民,要立足于粮食自给,但土地谁来种,怎样种,却成了问题。 纵观今日发达国家,农业已经实现了高度现代化,农业生产采取企业化生产、规模化运作、商业化经营。随着生物技术的应用,农业工厂化也已成为趋势。 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协调发展,其关键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怎样起步,如何突破? 理论是灰色的,甚至是后知后觉的,真正的创建总是在民间萌发。我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各地自发涌现出各种农业专业化合作社,农民开始自觉地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生产向市场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转变,从单枪匹马在市场中随波逐流,到有组织地与市场博弈抗衡。 不夸张地说,这是又一次脱胎换骨式的蜕变。 我认识蒲坚已经十几年,作为一位从事金融实务的国有企业经理人,他在中信信托连年取得良好经营业绩的同时,也在思索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近年来,他提出“金融普惠,资本共享”的理念,将金融工具和方法,运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有机逻辑的探索中。这一次,他率领中信信托突破传统的“非公即私”的二元观念局限,依法对土地所有权的共同占有进行个人所有的重新确权。这个探索非同小可,触碰的是这一届政府和广大农民的关切点和中国新一轮改革的农村突破口。 虽然这是一本探讨土地信托化的专门论著,但蒲坚对所有权的认识,对共同富裕的思考,对改革理论的探微,尤其是对人知识性的认知都具有新意。有些视角对于专业的理论研究者,也可以有所启发。 诚如蒲坚在致谢中提到的,这是一本先有实践,后进行理论探究的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继安徽宿州之后,蒲坚所带领的团队正在吉林、贵州、山东等多个省份进行更大范围和更务实的推广。我期待他们的行动结出果实,为中国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摸索经验。 我今年84岁,参与并见证了迄今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30多年来,我们摸着石头,深一脚、浅一脚地,筚路蓝缕地走了过来。现在改革进入了更深的水域,石头怕是难以摸到了。要涉过这潭深水,除了要有决断力和精准的判断力,还要具备良好的水性,借助精良的工具。我赞赏蒲坚和中信信托运用金融工具破解改革难题的勇气和身手,也期待更多有识、有能之士,投身于改革的实践和探索。因为,无论你对当下的现实有多少不满意,这里终归是我们的家园和归宿,值得用我们的智慧,让她变得更加美好。 高尚全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 国家体改委原副主任 解放土地,就是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 解放土地,既是迫在眉睫的挑战,又是影响久远的变革。 土地改革之于中国的复杂性,不仅表现在历史文化悠长积淀的定式中,也渗透交织在近现代土地分分合合的争斗中;既有意识形态认识上的论辩,也有现实路径几经选择的矛盾;既要明确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优选公约数,也不能忽视现代知识农业集约效率的市场力量;既要继承发扬中国特色的制度优势,也要博采当代人类社会机制创新的智慧成果;既要从真正的现实出发,解决突出的经济发展问题,又要为未来民族复兴的大业预留出足够的政治空间。我们的思辨往往终止在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面前。我们必须承认,有限的理性和不完备的信息与知识对于解析和建构一个应对特别复杂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方案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提出“转化—创新”这样一个结构框架,以此引导出土地信托化视角下的理论实践和行为实践。从而在两个层面上展开探索和研究:一是原有的文化体系一边维护着自身固有的结构形式,一边转化适应外来的各种新制度或原理;二是在秉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上,探索诸多事物间的隐性联系,进行原创性的实践。换言之,发展中的中国因发达国家的存在而意识到自身问题,若想深刻理解和提升自己,就必须具有国际比较的视野和自主创新的精神。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澄清土地改革的本质,从而为中国梦的实现提供支持。否则,改革就面临失败的危险,其中优选的危险,莫过于在改革赖以进行的原则和方法本身尚有悖论,权力驱动和市场力量还没有厘清边界,而改革可能带来的权益还尚没有为大多数人民充分认识和理解之前就匆忙发动改革。 土地是人类安身立命之本,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1,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和国民最基本的生活保证。正像威廉?配第(William Petty)所说的:“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2,土地流通的实质是财富的流动。土地问题是中国农村的根本问题。土地制度是拥有基础性的社会经济制度,土地制度的变革是一切社会制度变革的基础。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选择下,在土地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历史条件下,要在理论自信的逻辑一贯性和现实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前提下,找到一个兼容并包、实际可行的土地改革的切入点,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既面临理论和意识形态的拷问,也受到短期目标和长期利益如何均衡的挑战。至少有以下一些内涵是不能忽视的:共同分享、共同富裕、土地集约、导入市场、资产活化、提升价值,权益流动、持续受益、个性解放、城乡和谐。事实上,两难性的挑战一直在考验我们的理论智慧和改革勇气。实践证明,土地流通内含复杂的目标诉求和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任何不从中国现实矛盾问题出发,不从宪法逻辑出发,不以民族集体知识为依归,囿于所谓臆想的顶层设计或从先验的、抽象的“理性原理”出发,照搬现成的资本主义的“道之华”,都是理论实践苍白混乱、行为实践失据无能的表现。正如《大学》开篇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之道,顶层设计已然确立,那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法是明明德,即开发国民的知识性(灵性)达于解决问题的智慧;原则是亲民,即因势求变,创新观念;目标是止于至善,即追求公平正义、共同富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马克思创立唯物辩证法并利用其观察蒸汽机时代的萌芽中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列宁运用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剖析帝国主义时代的社会矛盾,产生了列宁主义;利用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上,分析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现实,凝聚成了毛泽东思想;利用唯物辩证法,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解决“”后百废待兴的社会现实问题,创造了理论。今天,我们按照逻辑一贯的思想,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同富裕的目标约束下的土地问题,用中介理论视野下的信托模式认识土地流通以及围绕土地流通的政治社会问题,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现实是:让我们知难而上,别无选择。 农村土地流通是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现行制度安排中的重要环节,它从根本上影响农村生产力的提升,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从古至今,中国农村土地流通始终在一定历史条件的影响、作用下这样或那样地进行着,并随着时间、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农村土地流通的合理化、高效化、制度化,关系我国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关系整个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更关系中国社会的政治稳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后,“打土豪分田地”,农民欢欣鼓舞,终于有了自己的土地;人民公社的土地集体共有,生产效率衰减,农民缺衣少食;改革开放后,土地再一次包产到户,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今天土地流通改革,面临着新的集约化。分分合合,正应了那句古语,“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历史用了近70年的时间完成了两种内涵接近不同的分分合合,每一次分和合,都烙下了时代鲜明的印记,都是我们认知选择的剩余模式。我们探索的土地信托化或许正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的方向和内涵相一致的、靠前的新模式和通达的新路径。谁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人的知识性发育获得的空前力量正在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在绝大多数领域显现出来。附属于传统所有权的经济权力不断向其以外的力量转移。决策作为人的知识性的标志性形态越来越具有专门知识化的特征:越来越多的科学家和技术专长的拥有者进入决策管理层。传统生产资料不仅与直接劳动者相分离,还已经或正在与资本所有权相分离。不仅资本主义已开始缓慢质变,传统的社会主义的知识框架也显露出理论与实践上的双重迷茫。用传统生产资料所有制来判断一个社会的本质属性缺乏现实的说服力,因此,依据以所有制为核心的生产关系来考察社会性质的原理也面临着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基础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反思、丰富和创新。在此,我们重温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精辟论述,从而建立起我们的研究思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绝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绝不会出现的。”4 恰恰是我们已经成功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要求我们重新思考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哪里来又去向哪里的全部问题。如果不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就会再次犯下“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的错误。作者寄望于对观念的批判获得新的知识,建立起本书研究问题的新逻辑,得出新结论。相信这些探索,一定也会对改革涉及的其他领域有所裨益,对思考和推动改革的人们有所启迪。 第一章 观念的批判 马克思说:“一切知识来源于对观念的批判。”我们的研究从真实的世界出发,从思辨中止矛盾的现实出发。一旦理论与行为实践的结果相悖,我们不应到理论中去寻找原因,而应从形成理论的前提中去寻找,即从观念的批判中去寻找。因此,我们时刻不忘3 000年前老子对我们的告诫:“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研究土地和土地流通问题,就离不开研究土地本身和人。因为,土地的拥有者是人,经营者是人,受益者也是人。因此,正确而全面地认识人,把人当作人来研究,把共同富裕和分享繁荣作为共同的指向,是研究土地和土地流通的根本目的。这个根本目的另一层含义是,只要中国一天没有从观念和现实的双重意义上完成农本社会向知本社会的转变,也就是一天没有完成绝大部分农业人口向现代城镇市民的转变,没有完成将从事专门化劳动的农民转变为从事综合工作的农民企业家这一历史使命,我们就一天也不能立于现代化国家之林。 认识人何其难也。人到底是什么,如何定义,至今也是众说纷纭。 黑格尔说:人是自我意识。 卡西勒说:人是符号的动物。 萨特说:人无非就是打算要做的东西,人实现自己有多少,他就有多少存在。因此,他就是他的行为和行动的总和,他就只有他的生活,人原来是个“无”,他什么都不是,等到后来才是他把自己造成的那种人,所以人没有什么本性,因为没有什么上帝怀着人性的概念,人就是人。 18世纪法国启蒙主义的《百科全书》中记载:人是一种有感觉的、能思考的、有思维的生物,他自由地漫步于地球之上,他似乎是一切其他动物的首领并统治着他们,他过着群居的生活,他发明了科学和艺术,他有自己的善和恶,他为自己选择了主宰者,他们制定法律。人由两种本质组成,一种称为灵魂,另一种叫作肉体。 马克思说,就其现实性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文化人类学上,人被定义为能够发明语言并使用之,具有负责的社会组织与科技发展的生物,尤其是能联合起来达到生命的目的。 中国古代把人当作有历史记录和典籍,并能自觉将其作为镜子以自省的动物。 老子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 林林总总对人的认识,是对人内世界对立统一的认识,即对灵与肉统一的认识,也是对人外世界对立统一的认识,即对人与环境统一的认识。不同逻辑演绎出的人的定义,只说明我们对人自身的认识远远不及我们对人以外的世界认识来得深刻,空留下无限的空间让现实的人去填充、丰富、创造。或许斯芬克斯那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谜语更能形象地道出人的复杂性:“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晚间用三只脚走路。”在一切生物世界中,这是专享变换不同数目的脚来走路的生物。用脚的数目最多的时候,恰是速度最慢、力量最小的时候。谜底就是“人”。 当今世界,人口膨胀,全球化力量渗透得无所不在,对大自然的无节制掠夺和践踏,造成全生态环境的恶化。我们意识到,在向外从大自然索取自由的过程中,我们正在付出牺牲自我内在自由的高昂代价。随之而来的是,个人与社会的对立和冲突凸显,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侵略和剥夺,造成人的惶恐感、异化感、孤独失衡感,通过心理机制的燥裂,必然在现实人的人格、本质等方面强烈反映出来。不重视这些由时代和社会变型决定的人的存在和本质所表现出来的新特征和内涵,从而发展出认识的新逻辑,我们就不能对当下进行突破,进行创造,进而升华和完善。正所谓:“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 人与土地的联系恐怕是人类社会千万种联系中最自然的联系。这是一种全面的联系。对土地的爱恋与尊重是人类应有的最基本、最纯粹的态度,是认识和理解土地的关键点,是建立和谐人地关系的基础,也是再造人人和谐关系的前提。要回到接近意义上的土地,而不是片面经济的或是单纯某种眼前利益的土地。重新审视土地的美学意义、伦理意义,时刻对土地保有科学的解读和生命系统的呵护,神圣履行对土地的权利和义务,我们要正确厘清人与土地的隶属关系,而不是自以为是地、贪婪地占有。 土地先人类而在,更永恒地属于未来。土地没有未来,人类就没有未来。人类隶属于土地,依赖于土地,而不是相反。每一个国家的历史某种意义上就是土地存在和占有的历史。土地在奉献给了人类无限的可能性的同时,唯独没有把它自身的权属让渡给人类。人类可以和土地共生共存,但不可以非理性地占有土地,尤其是不能为只有有限理性和有限生命的人独有。当我们的研究无法绕开所有制的时候,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先前“摸着石头过河”所探索和实践的道路与新时期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并不接近一致,因而需要保持逻辑一贯,找到新的方向。我们必须牢记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新内涵,并将马克思“在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伟大的理论预设纳入土地信托化研究的宏观架构,把人、土地和所有制整合到统一的共同范畴之中。事实表明,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发展,传统概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真实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以不能科学划定边界的公有和私有来区分事物发展的所有制属性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超越狭隘的占有观念,对公有制的真正内涵和私有制的原始作用,也就是对占有与生存进行新的诠释,对所有制的形式进行革命的现代性思考,既是对人自身的重新认识,也是现实改革的必要。弗罗姆在《占有还是生存》中说:“现在占统治地位的人的性格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一个新社会才能建成。”1 不管如何,要把经济效率、社会公正和个人自由三者完美地统一起来,正在成为中国人民的理想,而中国梦则是这个理想投射在不同时空的影子。事实上,我们正不知不觉地行进在这样一条注定光明又崎岖的路上。然而,要将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转变为和谐的社会关系和相对合理的普遍生活水平提高,仅仅囿于既成的模式或用与社会制度逻辑相悖的理论来指导未来的改革和创新,显然是力不自胜的。与土地相关的所有制、流转方式恰恰就面临着这样的尴尬和挑战。 土地的财富本质来源于土地生产力。土地生产力表现为三个方面,即土地的物质生产力、社会生产力和知识生产力。土地的物质生产力是由土地本身的自然物质及其所关联的自然环境的综合要素共同作用形成的天然生产力。土地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联起来”的、协作的生产力,土地作为生产关系调适的纽带与资本、市场、组织力等之间的协同的生产力。土地的知识生产力表明人类的知识来自“天垂象”,来自天地的氤氲摩荡在人思想中的概括反映,反过来,人类知识性发育为土地注入新的生命活力,从而建立起知识与土地之间的辩证关系,结果是,每一次土地生产价值的提升和成本降低的背后,都可以看到知识量的变化。这才是现实土地流通和城镇化面临的真正的矛盾。 人的知识性是我们认识问题的出发点。知识与社会存在着特殊的动力学关系,知识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就会引起社会和经济力量发生转移。知识性生产资料所有权越来越显现出个人占有的特征,因为知识是个体大脑的附属品,但就组织和社会而言,新知识不是由个人创造的,而是通过社会与群体共享知识与专长产生的。将对所有制的思考置于知识共有与个体分化占有的对立统一体中来研究,是重建个人所有制的逻辑基础,也是土地信托化研究的新视角。 新视角必然要设定新的目标体系。我国农村土地流通的目标体系包含如下三个层面。一是,理念性目标。以共治、共享、共有为前提,以共同富裕为本质追求,达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相一致、逻辑相衔接、利益相协调的和谐社会。二是,事业性目标。直面“三农”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矛盾,探索和创新土地财富的形成机制、运营效率和流动方式,在“三农”市场化、城镇化、知识化的改造和改革中,焕发农民的知识性进步、农村的现代化活力和农业的科技化效率,助力新时期的改革实践向纵深、向整体、向全方位扎实而有效地推进。三是,利益性目标。土地改革的现实任务就是在城乡二元结构失衡的矛盾中,在日益扩大的城乡利益分配差距越来越大的鸿沟中,特别是在总量经济不断提高,大部分人却不能同步分享的心理严重失落的情态下(实际上,相对的财富或收入在某种意义上比绝对的财富或收入对于平衡社会财富心理更为重要),找到现实可行的路径,挖掘土地潜力,释放土地价值,让农民在新型土地财富的实现中,安全、稳定而又可持续地共享成果。 (一)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土地所有制 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对其进行不断完善是我国农村土地所有制改革的现实目标。目前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由于所有权主体不明确,对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保障无法落实;由于产权不确定,又必然带来农民对土地使用安全性的顾虑和土地投入的保留。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农村土地的高效利用与社会保障功能的充分实现。目前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必须改革,必须明确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存在形态及权利界限,给农民以土地生产的安全感,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更好地实现农村土地的综合效益。这种改革既是农村现实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也是国家全局利益实现的要求。它还为制度的变革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二)兼顾公平和效率,完善社会保障功能 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和资源配置机制均是农村土地流通的主要目标:社会保障功能强调社会公平,社会公平的体现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资源配置强调经济效率,经济效率是市场经济实现的方向。国际经验以及中国近20年来的改革发展经验表明,只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才能保障和实现资源配置效率优选化。因此,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的必然要求。为适应这一要求,我们就要全面检讨、寻找农村土地市场发育和成熟的制约因素、创新方法,以保障和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快速、持续发展。 (三)构建“土地看护人”机制,实现农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就农村来讲,实施这一战略的关键是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当前,我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短期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失衡等一系列问题,令人触目惊心,应该引起高度警惕。追根求源,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一个原因是农业生产者还没有把土地真正当作自己的财产对待,因此农业生产者的掠夺性经营行为造成耕地质量下降、草地退化和沙漠化等。因此,切实实现土地流通,调动土地经营者的积极性,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寻找“土地看护人”,农业生产者的短期行为,实现农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关键是转变农民对土地(包括林地、草地等)的态度,让农民切实把土地真正当作自己的财产,当作自己子孙的财产加以管护、投入、利用和整治。 (四)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改革,防止新地主的产生 在农村土地流通的进程中,创建信托机制市场化的制度基础,规范合理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农村土地建设用地的改革。第一,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严禁农地搭车入市,严格保护耕地。第二,构建土地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中心,促使土地依法流转。流转过程中,依托市场手段,明确集体建设用地增值收益用途,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赋予农户收益权,实现土地收益的合理分配。第三,扼制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发展,乱占滥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造成大量农民失地的行为。 (五)保障农民分享土地级差收益和土地市场化成果 规范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在土地权利和流转收益上的分配,逐步摸索农村集体产权从共同共有到按份共有的转变;在制度上严格制约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将土地流通收益优选限度地运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以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同时,让农民获得土地级差收益,享受土地增值收益,分享市场化的成果,是农村土地流通实施方向,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突破口。增加农民收入,不能仅靠增加劳动性收入,还应该考虑要素参与分配的问题。要让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块优选的财产性收入得以实现,就应在法律上和政策上允许和鼓励农民以土地为资本参与农地市场化,将土地级差收益的一部分留给农民,让农民切实得到实惠。 (六)实现土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马克思说:“土地所有权是个人独立性发展的基础。它是农业本身发展的一个必要过渡点。”2即实现细碎化经营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过渡。实践中,“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会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聚、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累进作用”。3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能实现农村和农民经济收入双增长。把细碎的土地合理流转到专业种植大户或是产业组织手中,同时又返聘农户务工,而农户在获得土地租金的同时又可以得到务工酬劳。土地合理流转后产生的“农业工厂”,不仅使农户每亩土地的收入增加,而且还使农民跳出传统的种植模式,让农民获得因土地流通带来的稳定的租金收入。土地规模经营能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实现从单一粮食作物种植向经济作物种植的转变,改变农村传统的种植业结构,使农业产业发展走上更规范、更科学的道路,改变马克思所说的小块土地所有制的必然规律,即“生产资料无止境地分散,生产者无止境地相互分离。人力存在巨大的浪费。生产条件越来越恶化和生产资料越来越昂贵”4。用现代知识理念来指导农业发展,促进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整合,合理发挥资源潜能,激发农民的积极性,解放生产力,实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双赢。 (七)解决农村发展的融资问题,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是金融服务的不对称和严重滞后,面向农业的金融服务应以资本为纽带,促进协作与分工。创新金融工具,使财富的分配能够在不同阶层的成员之间寻找平衡,使土地资产通过制度安排实现资本化的过程,充分体现金融普惠和资本分享。有利于农民克服狭隘地域性的个人局限,丰富人与土地、人与人之间的全面依存,相互补充和促进。融资的需求在农村表现得更为突出。在农村,正规金融只能满足约1/3的资金需求,其余需求依赖民间非正规金融。因此,发展农村金融应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实现土地有效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只有金融发展了,抵押、担保、信托、贷款等金融活动活跃起来了,土地规模流转和现代农业才能真正发展。 纵观世界,土地分化占有,并以此划定国界。遍览土地研究的理论与实践,有多少种文明范式就有多少种对土地的态度。就中国的现实而言,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所有的自信来自人民的自信。土地历史的沧桑弊端至疼,土地现实的警示历历在目: 规模化经营。从制造业抽象出来的经营逻辑是否适合农业有待实践的检验。农业化生产与工业化生产遵循不同的规律,有着不同的边界和约束性,对土质、湿度、水利、气候、区位有着难以克服的天然依赖性。并不是笼统的集约、大规模的经营才是优选的,而应是因地制宜,在成本效率比约束下建立多层级的适度规模的经营体系,切忌食洋不化,食“美”不化。 资本的逐利性。大资本介入土地流通经营改革,要谨防资本的逐利本性可能带来的掠夺和外部效应。不认识到深层次的结构性错配与道德性缺陷,势必会陷入新的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因此,资本与土地的结合,不能是自发的合作秩序,必须予以法制化并受到市场正当性的监管。 城镇化的选择。中国的城镇化必定要走中国自己的特色道路,正如“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理论选择。一个近14亿人口的社会主义农业大国所进行的关于城镇化、关于土地和“三农”的任何改革都注定是少有的。质量互变定律就提醒我们:国家越大,一个公民对自己国家的影响就越小,这个意义上的小国经验的参考性就越差。不回答这个问题,我们的行为就缺乏实践理性。中国,一定是我们即将实现的共同新梦想的共同设计师,而不是亦步亦趋的学徒工。美国至少比中国历史上7个朝代的历史还要短。那些所谓城市化率的参照数据、现代农业光鲜的学术标准,以及欧美的优选经验,都必须接受国情和制度差异的检验,必须在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农业人口失业,资本的趋利和普惠分享,土地容载量的局限和农民身份转换的认同感,效率至上和民生优先,超前冒进和务实求成之间做出选择。 发展与稳定的均衡。土地流通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新一轮财富的再分配,如果造成新的身份分裂,聚集新的利益集团,催产社会动荡,滋生权力交易;制造实质“地主”的新温床、怀揣城市户口的新贫民、拥有住房的无产者,那便是本末倒置了。 未来实践将证明:只有当农民的平均社会知识占有量得到显著增加,只有当现代文明重新塑造了他们,只有当我们用资本作为纽带将农民和市场间接地连接起来,我们才能在所有权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使协作产生的资本内在的生产力变成社会的生产力,从而重建传统的涉农经济和个人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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