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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瑕疵法律问题研究

公司设立瑕疵法律问题研究

  • 字数: 2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作者: 张宗卿 著
  • 出版日期: 2015-10-01
  • 商品条码: 9787562063544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243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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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一套完整的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现有的救济模式单一,救济理念存在巨大分歧,这种分歧导致我国学者对于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的选择存在巨大争议。本书通过对学者不同观点的梳理,并通过对《公司法》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变化进行分析,试图证明公司设立瑕疵原则否定主义救济模式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已经不复存在,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既符合我国公司设立制度的发展方向,贯彻商法效益优先的价值取向,体现了企业的维持理念,又能够尊重瑕疵公司成立后业已形成的利益格局,体现了商事交易的外观主义原则,增强了交易的确定性。同时,通过强制性解散制度既可兼顾商法的公平价值理念,又可为公司设立证书的“终局性证据”效力提供了有益的补充。
作者简介
张宗卿,辽宁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副教授,珠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执业律师。
目录

内容提要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学者观点
三、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四、研究的思路
五、研究方法
第一章公司设立瑕疵之基本理论:概念、分类
与边界
第一节公司设立瑕疵概念与辨析
一、公司设立瑕疵概念界定
二、公司设立瑕疵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第二节公司设立瑕疵的分类
一、人的条件的瑕疵
二、物的条件的瑕疵
三、组织条件的瑕疵
四、设立程序的瑕疵
第三节公司设立瑕疵的边界
一、公司设立瑕疵情形发生在公司设立过程中
二、公司设立瑕疵以公司依法登记成立为前提
三、公司设立瑕疵以违反强制性规范为前提
第二章公司设立瑕疵的现状:实然与应然的冲突
第一节公司设立瑕疵与公司法人健全人格的冲突
一、公司法人的意义与本质
二、国家干预与公司法人人格的取得
三、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与公司设立瑕疵的关系
第二节公司设立瑕疵与商法价值理念的冲突
一、商法的价值理念
二、商法价值理念在公司设立制度中的具体体现
三、公司设立瑕疵与商法价值理念冲突之分析
第三章公司设立瑕疵的成因:主客观的双重视角
第一节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观成因
一、趋利避害的本质属性
二、有限理性制约
三、公司设立瑕疵主观成因的具体表现
第二节公司设立瑕疵的客观成因
一、商法公法化的倾向
二、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善
三、公司设立登记制度的固有缺陷
四、公司设立瑕疵中成本一收益配置的异化
第四章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不同法律制度
的比较分析
第一节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模式
二、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理念
三、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强制性解散
第二节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模式
二、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的救济理念
三、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之人格否定
第三节两大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法律救济之评析
一、普通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的评析
二、民法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的评析
三、两大法系公司设立瑕疵救济理念之趋同化
第五章我国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适用、评价
与选择
第一节我国现行公司设立瑕疵的法律救济
一、我国现行的救济模式
二、我国行政撤销救济模式的适用
三、我国现行救济理念的矛盾与分歧
第二节我国设立瑕疵救济模式的评价及选择之争
一、我国行政撤销救济模式的评价
二、我国公司设立瑕疵救济模式选择之争
第三节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之理由
一、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的法理分析
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选择的法经济学分析
结论: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之构建
一、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的比较优势
二、原则承认主义救济模式的救济理念
三、强制性解散之诉的法律适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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