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危机都意味着金融监管的失败和随之而来的重大变革。我在两次优选大危机的比较研究中提到,两次大危机中一个共同的原因是金融体系的脆弱性超过了微观层面的风险管理能力和宏观层面的监管能力。在两次危机形成过程中,监管上奉行“轻触式监管”,认为“很少的监管是优选的监管”。监管放松、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愈演愈烈,甚至出现“监管竞次”(race to the bottom)——各国监管机构竞相降低监管要求以追求本国金融机构的相对竞争优势。美国国会对此次危机的调查结论是,这场金融危机本可以避免,危机既非天灾也非计算机模型的失效,而是源于人类对风险的无动于衷和错误判断。借用莎士比亚的话:“错误不在别处,就在我们自身。”面对来自靠前政治、社会的巨大压力,美欧大幅提高金融监管标准,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力度。在充分肯定这些进步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些被强化了的监管很可能在若干年后引发难以预料的、更猛烈的监管规避。金融发展很可能继续沿着“危机—管制—金融抑制—放松管制—过度创新—新的危机”的历史周期律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