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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尖下的伦敦

笔尖下的伦敦

  • 字数: 17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 作者: (美)珀西·H·波恩顿 著;王京琼 等 译
  • 出版日期: 2015-04-01
  • 商品条码: 9787515331386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75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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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如果说哪本书能将伦敦城魔幻般还原于我们面前,同时还让我们一睹各个历史时期英国文学大家的风采,那就非《笔尖下的伦敦》莫属了。芝加哥大学教授珀西·h·波恩顿(1875·1946)深入挖掘了英语文化为人们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和文学财富,不仅提供了极富价值的历史和社会背景,而且带领人们遍观千年,从中世纪乔叟勾绘的城墙之下穿越到维多利亚的大都会之中。在他笔下,英国的文坛巨匠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和狄更斯等人,一下变得鲜活起来,仿佛随时会从书中走出,亲切地伴着我们一起,穿梭于千年伦敦城的大街小巷之中。正如约翰逊所言:当一个人厌倦了伦敦,他就也厌倦了生命;因为伦敦有着生命中所包含的一切。
作者简介
珀西·H·波恩顿,美国籍,生于1875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后,他在芝加哥大学任英语文学教授近四十年,在英语文学研究方面成就斐然。他著作颇丰,除本书外,还有《前沿再发现》(1931),《文学与美国生活》(1936),《美国与当代小说》(1940)等。
目录
缘起·代序
作者小传
前言
乔叟的伦敦
莎士比亚的伦敦
弥尔顿的伦敦
德莱顿的伦敦
艾迪生的伦敦
约翰逊的伦敦
兰姆和拜伦的伦敦
狄更斯的伦敦
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
当代伦敦
译后记
摘要
    乔叟的伦敦
    像伦敦这样的城市,其历史与其孕育的文学自然密不可分。然而,由于创作诗歌、戏剧、散文、小说的历史背景不断变化,很多文学作品中对伦敦的描述和影射,仅怀兴味的一般读者可能看不出来。
    本书由循年代次序的几个章节组成,包括如乔叟的14世纪,莎士比亚连接的16世纪和17世纪,弥尔顿和德莱顿笔下的英联邦时代和王政复辟时代,艾迪生和哥尔德史密斯见证的18世纪的两个时期,兰姆、狄更斯和乔治?艾略特眼中的19世纪,以及20世纪的现当代伦敦。
    本书辑录了一系列年代,各自呈现了不同时期伦敦不同的精神风貌:中世纪到文艺复兴、社会对清教主义的激烈反应、18世纪的理性主义的开端、自由与民主精神的兴起以及过去一百年的历史剧变。本书由作家的个人经历组成,他们不仅从各自所处历史背景的角度,也从纯粹个人的角度来看待历史变幻。因此,可以说每一章的角度都带有个人色彩,每一章里的伦敦也是转瞬即逝的。
    然而,这样的辑录并非一次漫无目的的旅程,各个章节都带领读者来到一系列具体的地点和建筑,犹如亲临历史片段。此外,虽然书中反复描述的都是同一片土地,但表现出了伦敦变成大都市的过程。乔叟时代的伦敦是城墙围绕的城镇,到了莎士比亚时代这个城镇依然,只是面积更大,也多了外围的剧院和通往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主干道。而艾迪生时期的咖啡馆、兰姆时期的大规模商业设施以及狄更斯时代的法院和议会大厦也依然有迹可循,它们都成了这个持续成长的都市的’一部分。伦敦经由这样的演变,比*初的那个小镇大了不止百倍,*终才成为今日广大而复杂的都市。我们接下来就从当初的小镇说起。
    其地理位置可谓糟糕透顶:
    “想象一艘三列划桨船来到这世界的尽头――海水一片铅灰色,天空呈黑烟色,这里的船只笨重不堪,装着货物,带着订单或其他物品,溯河而上。到处可见的是沙丘、沼泽、森林和野蛮人,几乎没有可吃的食物,能喝的只有泰晤士河水。这里没有法勒纳斯酒,也根本上不了岸。一个个军营散落在野地里,就像针掉在草丛里一样微不足道。这里充满寒冷、雾霾、风暴、疾病、流放和死亡――在空气中、水里以及丛林间若隐若现的死亡。这里死个人就和死只苍蝇一般……或者想象一位穿着托加袍的年轻人――也许赌博输得太多――搭车而来,也可能是一位税务官,或者一位商人,来到这里碰运气。他踏入一片沼泽,在丛林里艰难前行,*终驻足某处感受这里的野性,环绕四周的*对的野性――那森林中、莽丛中、野蛮人心中骚动着的野性所主宰的神秘生活。”
    乔叟时代的伦敦已经是一座成熟的、历史悠久的城市。在乔叟出生之前的一千多年里,在伦敦城现在的所在地,曾经有过很多个旧“伦敦”:早期的不列颠群落,罗马时代的伦敦,一片残砖碎瓦中的伦敦,频繁被丹麦人侵占的撒逊伦敦,还有被诺曼底化的伦敦。从罗马人征服不列颠后,虽然伦敦作为英格兰首都的地位一直没有变,但是从城市本身来说,我们可以说以1135年和1666年的大火为分界点,一共出现过三个伦敦。两场大火不仅烧掉了旧城的中心,也烧掉了我们所知道的现代“城市”的中心。大火之后都进行了大规模的重建,虽然保留了很多主要大道,但是整个城镇的面貌却有效发生了改变。乔叟生活在1340年到1400年间,那时候的伦敦正经历着上述第二个阶段,也就是12世纪中叶到17世纪中叶。
    当时的伦敦不大也不壮观,要找到当时伦敦的味道,与其在今日泰晤士河畔的大都会度周末,不如去坎特伯雷和牛津这样的地方。当时伦敦的人口不足4万。城市一边沿泰晤士河北岸延伸大约有一英里,另一边向乡村方向延伸约半英里,即使在这个范围之内城市的建设也不是完整的。整个城镇被城墙围绕,从前曾是又深又宽的壕沟。城墙南端当然就毗邻河畔,东端则矗立着伦敦塔,这座充满皇家威严的城堡至今保存着建设之初的主要特色。从伦敦塔城墙往西北方向围绕,中间有一系列伦敦的入口,分别是阿尔德门(Aldgate)、大主教门(Bishopgate)、沼泽门(Moorgate)、里普门(Cripplegate),以及埃尔德斯门(Aldersgate)。在史密斯菲尔德(Smithfield)(城外旧的牲畜市场所在地,离泰晤士河约半英里,离伦敦塔更远),城墙修到了纽盖特监狱(Newgate)和路德门(Ludgate)后往南拐,经过圣保罗大教堂(St.Paul's Cathedral)到有名的多明我会剐黑衣修士(Blackfriars)修道院,*后再绕回到河边。
    P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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