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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雪宪法理论研究

戴雪宪法理论研究

  • 字数: 220.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 作者: 何永红 著
  • 出版日期: 2015-01-01
  • 商品条码: 9787513028585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196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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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在细梳《英宪精义》文义的同时,着重探究了戴雪所在时代的宪政变迁和法律教育改革,以及由此产生的深刻影响,并充分揭示了其学说与普通法传统之间的内在关联。另外,本文还挖掘了戴雪宪法学说背后所蕴含的复杂的政治话语,力图把它解释成一种既反映了立宪政府的政治理想,又与英国政制的实际发展相称的公法学说。
内容简介
戴雪作为英国宪法的编篡者,是我们透视英国政制的一扇窗口,通过戴雪可以体悟英国人特有的“法律习性”和政治天赋。何永红编著的《戴雪宪法理论研究》在细梳《英宪精义》文义的同时,着重探究戴雪所处时代的宪政变迁、法律教育改革和由此产生的深刻影响以及戴雪学说与普通法传统之间的内在关联,力图把《英宪精义》解释成一种既反映立宪政府的政治理想,又与英国政制实际发展相称的公法学说。
作者简介
何永红,1981年生,湖北建始人,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公法理论和英国宪法。曾在《政法论坛》《清华法学》《现代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
目录
导言戴雪及其《英宪精义》
一、戴雪的个人主义思想习性
二、英国宪法的危机
三、戴雪的问题意识及其探寻
四、本书研究内容
第一章公共性与宪法研究——戴雪《英宪精义》意图考
引言
一、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二、宪法研究的学术化与专业化
三、宪法研究中的历史
四、如何介入公共问题
五、小结:重建公共性
第二章法治、议会主权与宪法惯例——戴雪宪法原则释义
引言
一、戴雪法治论的普通法之维
二、议会主权为什么不会走向专制
三、宪法惯例发展的土壤和机制
四、小结:“消极的”自由观念
第三章“主权者决断”的法治困境——戴雪论紧急权力
引言
一、“主权者决断”的法治困境
二、“主权者决断”的出路:宪政独裁
三、普通法法治论中的“主权者决断”
四、军事管制法与法治秩序
五、小结:法秩序与国家的同一性
第四章普通法中的公法问题——戴雪论行政法
引言
一、“英国没有行政法”
二、政治主权与代议民主
三、司法审查的正当化
四、法治的的整体性阐释
五、小结:政治道德的力量
第五章“新”与“旧”之间的英国宪法——戴雪宪法原则的演变
引言
一、英国宪法是什么
二、宪法惯例的作用
三、议会主权
四、法治
五、小结:新宪法的生成
结语戴雪的思想遗产
附录一政治宪法论的英国渊源及其误读
一、英国政治宪法论反对什么
二、英国政治宪法论的规范性
三、法律—政治宪法论的互释
四、对中国政治宪法论的批判
五、小结
附录二戴雪传略
参考文献
后记
摘要
    奥斯丁的研究计划恰好可以满足这两方面的要求。它有助于界定一个独立自主的研究领域,并且把法学家的领地严格限定在描述、分析和解释的范围内。《法理学的范围》这本名著的重点在于“划界”本身。与此同时,他再三强调自己的研究主题是实在法,是对“法的存在”的描述,而不是对“它的优劣”的讨论。这一源于奥斯丁并由戴雪应用于公法领域的研究方法,之所以在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刚好迎合了19世纪后半期涌现的新一代学术法律人的智识目标:将法律展现为由一般法律原则知名品牌的融贯体系,并借此把看起来非理性的、混乱的普通法改造成一个内部逻辑一致的规则体。这样,“法律很终就会受到与自然科学的规律类似的原则的支配,并因而有资格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大学中占有一席之地。这正是新兴的职业法学家和大学法律教育的存在理由”。
    没有人比戴雪将这一理由阐述得更为详尽了。在那篇有名的就职演讲《英国法能够在大学教授吗》当中,戴雪强烈质疑那种只能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传统观念。在简短地分析了现有法律教育体系的优点之后——可以将其概括为“现实性”,即学生们能够接触到现实的法律业务,戴雪直截了当地指出:“英国的法律教育具有严重缺陷,与哪怕只是五十年前的状态相比,当今的具体情势让这些缺陷显得更为突出……缺陷是三重的。在律师会馆学到的法律知识是零碎的,不成体系,而且是对时间和精力的浪费。”戴雪的意思很明确,在实践中学习法律只会导致对“法律原则”的不完整掌握,原则而不是细节才是困扰律师和法官的问题所在。正在此处,法律教授的作用显现出来了,“学者活动的适当领域,就是矫正由单方面的实践训练体系所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缺陷。法学教授的任务就是将法律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来阐释:分析并界定法律概念,将浩如烟海的法律规则简化成一系列有序的原则,以此来协助、激励和指导法律文献的改革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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