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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 字数: 26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作者: 苏力 著
  • 出版日期: 2015-01-01
  • 商品条码: 9787301250051
  • 版次: 1
  • 开本: A5
  • 页数: 356
  • 出版年份: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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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法治及其本土资源》是改变中国当代法学研究视野的经典作品,获选为1978-2014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之一。
在“依法治国”理念继续深入贯彻的大背景下,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本土思考,《法治及其本土资源》将愈显价值。
法学院硕士以上研究生的推荐阅读作品,关心中国法治问题的读者值得反复阅读的作品。
内容简介
本书是苏力教授的成名之作,以交叉学科为背景,从社会法律问题入手,集中讨论了中国当代法律和法学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例如: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法律本土化、法律专业化、市场与法律的替代问题,以及法学研究方法论等。其学术背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阐释学、语言哲学等。以力求从平易中展现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创造性地把交叉学科的知识引入到中国的法学研究中来,并融合进中国法学。此书2004年初版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法学领域非常知名的作品,已届十年,移至我社再版。
作者简介
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祖籍江苏,1955年愚人节出生于安徽合肥。少年从军,再当工人;1978年恢复高考后,复转军人进了北大法学院。1985年读研期间赴美留学,先后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回北大法学院任教至今。
先后发表论文、书评100余篇,出版过个人专著、文集和译著20余部,包括本社出版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增订版,2007)、《法官如何思考》(译著,2009)、《并非自杀契约》(译著,2010)、《送法下乡》(修订版,2011)等。
目录
第三版序
修订版序

什么是你的贡献?(自序)
致 谢
第一编 变法与法制
变法、法治建设及其本土资源
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
附录:从文学艺术作品来研究法律与社会?
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
再论法律规避
市场经济对立法的启示
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法律?
市场经济形成中的犯罪违法现象
第二编 司法制度研究
论法律活动的专门化
关于抗辩制改革
《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
附录:关于贾桂花案件的几个民法问题
第三编 法学研究的规范化
法学研究的规范化、传统与本土化
什么是法理学?
读《走向权利的时代》
读劳伦斯·却伯的《美国宪法》
后现代思潮与中国法学和法制
法学本科教育的研究和思考
附录:美国的法学教育和研究对我们的启发
摘要
    重要性在于,首先它减少了这种保护中所需要的交易成本(包括破产后财产的分配)。通过确定的程序,破产后财产的分割将不必各案分别处理,这就如同围棋中走定式而不必重新研究每一步的优劣一样;其次,对整个市场经济来说,它便利了投资者的资金流转,因此减少了交易费用。
    但这只是在理论层面上的分析。在直至目前的中国社会中,破产法的试行看来不仅没有减少决策人或行为人的交易成本,相反增加了其交易成本。以破产法主要起草人所赞美的一个“成功”的破产案为例。某纺织厂在提出破产后,工人们扣留了市纺织局的处长和局长,设置路障,打出“要工作、要吃饭、要生存”等横幅,以至于市委书记和市长都不得不“到工厂与职工见面,就产业结构调整、职工生活保障、破产后的就业等职工关心的问题做了解答,给职工们讲明了企业为什么要走破产的路和政府决心按破产法办事的态度,并尽量为职工安置提供帮助等。经过大量的宣传、思想工作,职工们感到企业破产已是大势所趋,逐渐接受了破产的事实”。
    此后,法院两次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了由11个部门29人组成的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此后,又有财产评估,决定拍卖,划分不纳入破产的财产,对该厂下属单位进行安排处理,对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还进行了联系安排,政府还拿出钱来鼓励一些企业接收部分职工。
    尽管经过各方面的工作,这个企业破产之后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就这个企业来看,破产是成功的,但是这里面已经显露出破产法自身的许多问题。如果我们不是仅仅以改革(一个纯政治性标准)为标准来衡量这一破产案的话,如果我们制定、贯彻任何法律都不是不计成本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说这个成功的个案仍然是失败的。在这里,为了完成这一交易,法院、政府、银行、工厂、职工都花费了大量人力、财力、时间(而且这些人力、财力和时间都是有机会成本的)。固然这一案件体现了政府贯彻破产法的决心和措施有力,但如果市长和市委书记必须如此“深入群众”“真抓实干”,那么法律又有什么用?这样的破产法实施与以行政措施关停并转一个工厂又有多大的区别?难道仅仅是为了一个“破产”的名字吗?何况这一破产案件在一些人看来还是最成功的,还是发生在1992年6月至1993年年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全面推进的氛围中!难怪各地政府、法院、银行等都不愿意进行这样的交易,政府往往更情愿以这些人力、财力和时间进行其他交易,用获得的收益来补偿亏损企业。有的地方在可能出现社会大风险的情况下退让了。在这里,简单责备政府决心不大、不坚决是不公正的。经济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发展生产力,而不是为改革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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