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体系根据学生的不同残疾与教育需要提供从最少的环境(即普通班)到最多的环境(即不具备教育性的医院或其他养护性机构)的七个层次,整个结构形同瀑布,上下贯通,被称为“瀑布式特殊教育服务体系”(以下简称“瀑布式体系”)。1973年,邓恩(Dunn)将德诺的安置体系加以修改,提供了8到11种不同的安置选择,整个体系形状如同倒置的金字塔,这就是人们非常熟悉的“倒三角体系”或“倒金字塔体系”。
尽管当前关于“瀑布式体系”的表述各有不同,一般认为这一体系主要包括:普通班、巡回教师辅导制(农村较多使用)、资源教室、特殊班、特殊学校、家庭或医院等教养机构。根据最少受环境的原则,回归主流的教育安置是一种具有弹性的等级结构。最少受环境原则因人因时就会有所不同。在同一时间对某些特殊儿童而言,其最少受的环境可能是特殊学校,对另外一些儿童而言则是资源教室;而在另外的某一时间,则可能分别是特殊班或者普通教室。
“倒金字塔体系”及最少受环境原则体现了当时回归主流的哲学思想,认为存在着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两种不同的、平行的教育体系,应尽可能地使特殊教育需要儿童从塔的底端向很好移动,即从隔离的环境向主流环境过渡,以实现教育平等、社会公正的理想;特殊儿童通过一系列安置环境的变换,走向主流环境,从而使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实现交融。这些思想在1975年美国福特总统签署的《教育所有残疾儿童法》(即人们熟知的94—142公法,简称EHA)中得到确认。根据美国教育部1995年的统计,72%的残疾学生被安置在普通教室里,95%在普通学校就读,而只有5%的残疾学生在特殊学校、寄宿学校或者医疗机构里接受教育服务(U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