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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

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

  • 字数: 2896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作者: 北京万国学校 组编
  • 出版日期: 2014-11-01
  • 商品条码: 9787509357378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588
  • 出版年份: 2014
定价:¥370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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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司法考试的辅导教材已经很多,为什么还要多这样一套书呢?要很好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是取决于读者的认可,而不是作者自我的良好感觉。所以,作为作者之一,我就不在这里进行自我评价,只是将组稿当时发给所有作者的写作要求展示给各位,供各位监督!我相信,如果我们全体作者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实现了写作的初衷,季宏和黄韦博编著的《2015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共8册)》自然是有价值的辅导读物!
内容简介
《(2015)国家司法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套装共8册)》分为四部分:第一编刑法的基础,第二编犯罪论,第三编刑罚论,第四编罪刑各论;内容包括:刑法的渊源和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构成概述,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刑罚的体系,刑罚的裁量,刑罚的执行,罪刑各论概论,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目录
《刑法》:
第一编刑法的基础
基础概念
第一章刑法的渊源和解释
第一节刑法的渊源
第二节刑法的解释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节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第三节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
第三章刑法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刑法的空间效力
第二节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编犯罪论
第一章犯罪构成概述
第二章构成要件该当性
第一节行为主体
第二节行为与因果关系
第三章违法性
第四章有责性
第一节故意和过失
第二节故意犯罪的事实认识错误
第三节责任阻却事由
第五章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犯罪预备
第三节犯罪未遂
第四节犯罪中止
第六章共同犯罪
第一节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第二节共犯形式
第三节我国刑法规定的共犯人及其刑事责任
第四节共同犯罪中的特殊问题
第七章罪数
第一节单纯的一罪
第二节包括的一罪
第三节科刑的一罪
第三编刑罚论
第一章刑罚的体系
第一节主刑
第二节附加刑
第二章刑罚的裁量
第一节量刑情节
第二节累犯制度
第三节自首与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制度
第五节缓刑制度
第三章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减刑
第二节假释制度
第四章刑罚的消灭
第四编罪刑各论
第一章罪刑各论概论
第一节刑法分则的体系
第二节刑法分则的条文构成
第二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二节实施恐怖、危险活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三节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管理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节造成重大事故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第四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二节走私罪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五节金融诈骗罪
第六节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侵害生命、健康的犯罪
第二节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第三节侵害人身自由的犯罪
第四节其他侵犯人身权的犯罪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财产犯的体系
第二节暴力、胁迫型犯罪
第三节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第四节侵占型、毁坏型财产犯罪
第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节妨害司法罪
第三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四节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五节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七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八节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罪
第八章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贪污犯罪
第二节贿赂犯罪
第九章渎职罪
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犯罪
附录一:经典真题解析
附录二:主观题综合演练
《民法》
……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商法·经济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国际法学·司法制度》
《理论法学·论述题》
摘要
    (三)法定刑
     1.法定刑的概念
     法定刑是指包含罪刑关系的条文所规定的适用于具体犯罪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刑法总则规定了五种主刑和四种附加刑。分则根据总则的规定和具体罪行的严重程度确定具体的法定刑刑种和刑度。
     2.法定刑的种类
     (1)绝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条文中仅规定单一的刑种与固定的刑度。比如刑法第239第2款的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此种情况在刑法中属于绝对少数,仅第121条、239条、240条、317条第2款、383条第1款第2项中存在绝对确定的法定刑规定。
     (2)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只规定对某种犯罪予以刑罚处罚,却没有规定对该种犯罪应当适用的刑种和刑度。在我国现行刑法里面不存在绝对不确定的法定刑。
     (3)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是指在条文中规定一定的刑种与刑度,并明确规定优选刑与大力度优惠刑。我国刑法中采取了规定优选限度、规定大力度优惠限度、规定优选限度和大力度优惠限度、规定两种以上主刑或者附加刑的四种方式。相对确定的法定刑规定模式是我国刑法分则法定刑规定的主要模式。
     (4)浮动法定刑,是指法定刑的具体期限或者具体数量并非确定,而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升降。如刑法第227条规定,对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浮动法定刑只适用于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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