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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对象研究

民法对象研究

  • 字数: 435.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作者: 徐国栋
  • 出版日期: 2014-10-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68701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453
  • 出版年份: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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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的主要观点可概述如下:(1)主张人身关系是先在于财产关系的民法对象。(2)认为民法也调整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3)民法对象问题实际上就是民法典的结构问题。(4)民法不仅调整横向关系,而且确定或调整纵向关系。纵向关系既有公法性的,也有私法性的,后者如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5)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具有平等性,民法也无意通过调整使这些关系趋向于平等。(6)民法不是纯粹的私法,而是公私混合法。
作者简介
徐国栋,湖南省益阳市人。1977年,中学毕业后农村插队。1978年,为逃离农村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毕业后分配到江西大学法律系教民事诉讼法。1984年,为解决夫妻分居问题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民法硕士。1987年,因为舍不得离开北京又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民法博士。同时在中南政法学院分房并领工资。1997年年底起,放洋意大利两年,尔后回到中南政法学院教书。2000年,因向往大海调往厦门大学任教至今。其间先后访学于意大利罗马二大(2010年、2014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2002~2003年)、意大利米兰大学(2013年)。担任罗马法与共同法研究会会长,并担任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主要著作有:《民法基本原则解释――成文法局限性之克服》(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罗马私法要论――文本与分析》(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民法哲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优土丁尼<法学阶梯>评注》(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罗马公法要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主编《绿色民法典草案》,开创了生态学的民法观念,为我国的相应立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成为学界和立法界广为参考的三大私家民法典草案之一。目前的研究对象为罗马商法和罗马靠前法。
目录
总论
壹 新人文主义与中国民法理论
贰 市民社会与市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研究
叁 民法典与权力控制
肆 中国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
三次讨论综述
伍 对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
方法的再认识
陆 民法典草案的基本结构――以民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为中心
柒 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比较研究――兼论《民法通则》第2条的理论坐标和修改方向
捌 苏式民法调整对象定义在苏―俄本身及其密切联系国的流变――兼论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2条第1款的理解分歧
玖 论“确定”与“调整”相结合的折扇骨式的民法对象理论
人身关系论
拾 “人身关系”流变考
拾壹 再论人身关系――兼评民法总则条文建议稿第3条
拾贰 寻找丢失的人格――从罗马、德国、拉丁法族国家、苏联、俄罗斯到中国
拾叁 论失权
拾肆 人格权制度历史沿革考
拾伍 再论民法中人格法的公法性――兼论物文主义的技术根源
拾陆 《绿色民法典草案》人身法二题财产关系论
拾柒 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
拾捌 物文主义民法观的产生及其影响
拾玖 认真地评论穷人非真人说
贰拾 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 “平等主体”论
贰拾壹 “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语研究综述
贰拾贰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的法哲学透视――与夫妻关系的比较
贰拾叁 论民事屈从关系――以菲尔麦命题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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