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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孩子

水孩子

  • 字数: 346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东华大学出版社
  • 作者: 查尔斯·金斯利
  • 出版日期: 2014-04-01
  • 商品条码: 9787566904737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51
  • 出版年份: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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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水孩子》为英国十九世纪作家查尔斯?金斯利所著的一部儿童文学经典名著,亦为其儿童文学创作的代表作。作者以亲切而风趣的笔调,优美而简洁的文笔,生动地讲述了一个扫烟囱的孩子汤姆如何变成水孩子,并在仙女的感化、教育和引导下,闯荡大千世界,经历各种奇遇,克服性格缺陷,最后长大成人的美丽故事。
《水孩子》这本书讲述了一个男孩怎样成为一个男子汉的故事。
作者简介
青闰(1965~),本名宋金柱,河南武陟人。现供职于焦作大学翻译中心。擅长英汉、汉英互译。已在东华大学出版社、外文出版社、译林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中国宇航出版社、金盾出版社等出版双语著作190余部。另在《世界文学》、《译林》、《当代外国文学》、《英语世界》等报刊发表译文和论文多篇。他翻译的原则是:“以雅俗共赏为基点,注重选材的广度、深度和科学性,整体把握字词句段篇,力求做到形声色味神的完美统一。”
目录
Chapter 1
第一章
Chapter 2
第二章
Chapter 3
第三章
Chapter 4
第四章
Chapter 5
第五章
Chapter 6
第六章
Chapter 7
第七章
Chapter 8
第八章
Moral
寓意
摘要
    第一章
     从前有一个扫烟囱的小孩子,他的名字叫汤姆。这是一个短名字,你从前曾经听说过,记起来不会有多大困难。汤姆住在北部地区的一个大镇里,镇里有好多烟囱要扫,所以他有好多钱可挣,他的师傅就有好多钱可花。他既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对读书写字也不在乎;他从不洗脸,因为他住的院子没有水。一天当中,他有时哭,有时笑。他不得不爬黑烟囱,擦破可怜的膝盖和胳膊肘时,他哭;煤灰落入眼睛时,他哭,这种事儿每天都有:师傅打他时,他哭,这种事儿每天都有:他吃不饱时也哭,这同样每天都有。而他跟别的男孩掷铜钱,或者玩跳背游戏,跨木桩,或者看见有人骑马跑过时向马腿扔石子,他就会笑,这个时候,如果附近有一堵墙可以躲藏的话,优选玩。至于扫烟囱、挨饿和挨打,他认为这都是人情世故,就像雨雪和打雷一样,他像男子汉那样勇敢地挺过去,犹如老驴面对一阵大冰雹所做的那样,冰雹过后,晃晃耳朵,依旧欢天喜地。心里盘算着好日子就要到来的情景:那时他会长大成人,当上扫烟囱的师傅,坐在酒馆里喝着大杯啤酒,抽着长烟斗,打牌赢银币,身穿棉绒裤,脚蹬长筒靴,牵一条长有一只灰耳朵的白哈巴狗,把小狗娃装在口袋里,就像一个男子汉:他会收徒弟,一个,两个,三个,只要能收得到。他要欺侮他们,就像他的师傅对他那样,打得他们四处乱窜;还要让他们把煤灰袋扛回家,他则骑驴走在他们前面,嘴叼烟斗,钮扣孔里插一朵鲜花,像国王走在军队前面似的。是的,好日子就要来了;所以,每当师傅让汤姆喝一口他喝剩的啤酒时,汤姆就是全镇里最开心的孩子了。
     有一天,一个潇洒时髦的小马夫骑马走进了汤姆住的院子。汤姆正躲在一堵墙后面,准备把半截砖扔向那个人的马腿,这是那一带人迎接陌生人的风俗;但是,马夫看见了他,就向他打招呼,想知道那个扫烟囱的格林先生住在哪里。那么,格林先生正是汤姆本人的师傅,而汤姆又是一个干生意的好手,对顾客一向彬彬有礼,于是就悄无声息地把半截砖放在墙后,走过去接生意。
     马夫来通知格林先生明天早上要赶到约翰?哈索夫爵爷的府上,因为爵爷原来扫烟囱的人进了牢房,烟囱需要清扫。说完,他就策马而去,汤姆来不及问那个扫烟囱的人为什么进了牢房。他本人也曾进过一两次牢房,所以这是一件让他感兴趣的事儿。此外,那个马夫看上去非常干净整洁,土褐色的绑腿,土褐色的马裤,土褐色的短上衣,雪白的领带,领带上括着精致的别针,干净红润的圆脸,汤姆对他的外表感到不快和反感,并认为他是一个自高自大的家伙,因为他身穿时髦衣服,显得神气活现,而这些衣服都是别人花钱买的。随后,汤姆走到墙后面去拾那半截砖;但是,他想起那个人是来谈生意的,就没有扔。
     他的师傅对这个新主顾非常开心,便一拳打倒汤姆。他通常是喝两杯啤酒,那天晚上却多喝了几杯,是为了第二天早上能确保及时起床。一个人醒来时头越疼,就越想到外面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第二天凌晨四点钟,他真的起了床,又把汤姆打倒在地,以便教训汤姆(就像少爷们在公立学校经常受教训一样),他这一天必须做一个特别规矩的孩子,因为他们要去一个大户人家,只要他们能让主顾满意,就可以从中大捞一把。
     汤姆也是这样想的,即使不被打倒在地,他也会规规矩矩,因为世界上最奇妙的地方就是哈索夫府,尽管他从来没有见过:而且,约翰爵爷(他曾经见过,因为汤姆两次都是被他送进了牢房)是世界上最让人敬畏的人。
     即使在富饶的北方,哈索夫府也的确是一个富丽堂皇的地方。房子很大,在汤姆刚能记住的那场摧枯拉朽的暴乱中,惠灵顿公爵,以及上万名士兵和匹配的大炮都可以轻而易举地装下;至少,汤姆认为是这样:庄园里到处都是鹿。汤姆认为这些鹿是习惯吃小孩子的妖怪。这里有几英里长的禁猎区,格林先生和那些年轻矿工有时去偷猎。汤姆就是在这种时候见过野鸡,而且还想知道它们是什么味道。还有一条壮观的鲑鱼河,格林先生和他的朋友本来想进去偷偷捕鱼。不过,他们必须钻进冰水,所以他们一点也不喜欢。简而言之,哈索夫府是一个大好地方,约翰爵爷也是一个大好人,就连格林先生都尊敬他。格林先生尊敬他,是因为如果格林罪有应得,他不仅可以把格林先生送进牢房,而且他每星期都要犯上一两次事儿;是因为他不仅拥有方圆几英里的所有土地:是因为他不仅是乐观诚实、通情达理的乡绅,还养着一群猎狗,他认为该怎么对待邻居,就怎么对待。他认为自己该得什么,就拿什么。但更重要的是,他足有两百磅重,胸围有多少寸,没人知道。他能在公平的格斗中打败格林先生,周围能做到这一点的寥寥无几。我亲爱的孩子,他那样做不对,因为许多事儿并不是他能做就非常乐意去做的。因此,当约翰爵爷骑马经过城里时,格林先生总是碰一下帽沿向他敬礼,称他“壮实的老家伙”,称他的千金们“漂亮的姑娘”,这在北方地区是两个高级的称赞。格林先生认为这是对偷猎约翰爵爷的野鸡的补偿。由此,你可以察觉到格林先生没有上过正规的公立学校。
     那么,我敢说,你们从来没有在仲夏凌晨三点钟起过床。有些人那个时刻起床,是因为他们想逮鲑鱼:有些人那个时刻起床,是因为他们想爬阿尔卑斯山;还有许许多多人那个时刻起床,是因为他们必须像汤姆那样。
     ……
     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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