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智杰,1978年出生。台湾新竹人,现任真理大学财经法律系助理教授。台湾大学法学学士、中央大学管理学硕士、台湾大学法学博士。专长为宪法、智慧财产权、教育法等。累计发表中英文学术论文三十余篇。著有多本批判著作,如《千万别来念法律》、《祭司还是大法官》、《“总统”不该做的七件事》,并曾翻译多本英文法律书籍。
路易斯·迈克尔·塞德曼(Louis Michael Seidman) 1971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曾担任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斯凯利·赖特(Skelly Wright)法官的助理,以及优选法院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大法官的助理。后来则担任华盛顿特区公设辩护人,直到1976年成为乔治敦大学法律中心的法学教授。他教授宪法和刑法课程,是美国主要案例式宪法课本的共同作者,并发表过多篇有关宪法及刑事正义的论文。他曾出版《法律的平等保护》(Costitutional Law: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2002)、《沉默与自由》 (Silence and Freedom,2007)、《论宪法不服从》(On Consitutional Disobedience,2013)。2011年,他被选为美国艺术科学学院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