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联邦党人文集

联邦党人文集

  • 字数: 507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青年出版社
  • 作者: (美)汉密尔顿,(美)麦迪逊,(美)杰伊
  • 出版日期: 2014-01-01
  • 商品条码: 9787515319599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495
  • 出版年份: 2014
定价:¥56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联邦党人文集》包括论文85篇,是三位作者共同以“普布利乌斯”为笔名在纽约报刊上发表的。《联邦党人文集》对后来一些国家的宪法的制定有着深远的影响,也是今人研究美国宪法和政体的重要资料。后来的美国法官常引用本书解释宪法。
美 国宪法自颁布之后的两百多年里,除了二十七条修正案之外,再没有任何变动,但它却一直是美国赖以存在的根本。1787年,美国历史上有名的制宪会议举行, 该会议制定并通过了一部新宪法。新宪法要由13个州的代表会议分别批准,一旦征得9个州同意,宪法即生效。但是在讨论过程中,各种拥护和反对之声不绝于 耳,于是便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激烈的一场论战。《联邦党人文集》就是这次论战的产物,是全面为新宪法辩护的一部著作。它一方面反驳了反对派对新宪法的抨 击,另一方面阐述了美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美国联邦政体的运作模式。
目录
第一篇  概况
第二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一)
第三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二)
第四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三)
第五篇  论外国势力的危险(四)
第六篇  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一)
第七篇  论各成员国不和的危险(二)
第八篇  各成员国之间相互为敌的后果
第九篇  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分裂与动乱(一)
第十篇  联邦可以防止国内分裂与动乱(二)
第十一篇  联邦对于贸易和海军的作用
第十二篇  联邦对于税收的作用
第十三篇  联邦在政府开支上的优势
第十四篇  驳以幅员辽阔反对新宪法草案者
第十五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一)
第十六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二)
第十七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三)
第十八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四)
第十九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五)
第二十篇  现行邦联不足以维持合众国(六)
第二十一篇  现行邦联的其他缺点(一)
第二十二篇  现行邦联的其他缺点(二)
第二十三篇  维持合众国需要新宪法提议的有力政府
第二十四篇  论共同防务所需的权力(一)
第二十五篇  论共同防务所需的权力(二)
第二十六篇  驳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一)
第二十七篇  驳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二)
第二十八篇  驳国会的国防权力的观点(三)
第二十九篇  论民兵
第三十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一)
第三十一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二)
第三十二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三)
第三十三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四)
第三十四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五)
第三十五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六)
第三十六篇  论联邦的征税权(七)
第三十七篇  制宪会议设计适当政体的困难(一)
第三十八篇  制宪会议设计适当政体的困难(二)
第三十九篇  论新宪法与共和原则的一致性
第四十篇    论制宪会议组建混合式政府的权力
第四十一篇  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一)
第四十二篇  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二)
第四十三篇  新宪法草案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三)
第四十四篇  新宪法草案对各成员国权力的
第四十五篇  驳联邦权力对各成员国政府的所谓威胁
第四十六篇  联邦与各成员国政府的影响力对比
第四十七篇  新政府的特殊架构及各部门间权力分配
第四十八篇  三权分立应彼此制约
第四十九篇  驳经常召开民意大会以防篡权的方式
第五十篇    驳定期召开民意大会以防篡权的方式
第五十一篇  政府架构必须要能让各部门之间相互制约和平衡
第五十二篇  论众议院(一)
第五十三篇  论众议院(二)
第五十四篇  论各成员国之间的议席分配
第五十五篇  论众议院议席的数量(一)
第五十六篇  论众议院议席的数量(二)
第五十七篇  驳选举制将使少数人凌驾于多数人之上的意见
第五十八篇  驳不应随人口增长相应增加联邦众议员数量的意见
第五十九篇  联邦对国会选举的管理权(一)
第六十篇    联邦对国会选举的管理权(二)
第六十一篇  联邦对国会选举的管理权(三)
第六十二篇  论参议院(一)
第六十三篇  论参议院(二)
第六十四篇  参议院的权力(一)
第六十五篇  参议院的权力(二)
第六十六篇  驳将参议院作为弹劾法庭的反对意见
第六十七篇  论总统
第六十八篇  论总统的选举方式
第六十九篇  论总统的真实属性
第七十篇    续论总统
第七十一篇  总统的任期(一)
第七十二篇  总统的任期(二),并论总统的连任
第七十三篇  关于总统薪酬及其否决权的规定
第七十四篇  总统对陆、海军力量的指挥权及赦免权
第七十五篇  总统的缔约权
第七十六篇  总统的任命权(一)
第七十七篇  总统的任命权(二),以及总统的其他权力
第七十八篇  论司法部门(一)
第七十九篇  论司法部门(二)
第八十篇    论司法部门(三),司法部门的权力
第八十一篇  论司法部门(四),司法权力的分配
第八十二篇  论司法部门 (五)
第八十三篇  论司法部门(六),关于陪审团
第八十四篇  驳其他多种反对新宪法草案的意见
第八十五篇  结束语
附录一  独立宣言
附录二  邦联条款
附录三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附录四  宪法修正案
摘要
    第四十八篇  三权分立应彼此制约
     致纽约州人民: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看到,三权分立这条政治原则,并不要求把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接近分开,使它们毫无关联。下面,我将说明,除非让三个部门像现在这样,在彼此之间有交叉混合,从而彼此之间有宪法上的制约,否则这条政治原则所要求的一定程度的三权分立作为自由政府的必要条件,永远无法在实践中得到维持。
     有一点各方面都认可的共识就是:应当属于某一个部门的权力,不应该由其他部门直接全权行使。同样明显的是,任何一个权力部门所得到的合法权力,都不应该凌驾于其他两个权力部门之上,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对其他部门产生压倒性的影响力。毫无疑问,权力有一种逐渐自我扩张的天性,所以就应该通过一定的措施,对其进行有效。因此,在理论上按照其特点将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后,下一步要做的工作,也是最艰难的工作,就是为每种权力提供实际的安全保障,使其免受其他两种权力的侵夺。这种安全保障该如何建立,则是一项有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在宪法设计的政府中,准确地划定出三种部门的权力界限,并形成文字,这是否就足以遏制权力的扩张性了呢?美利坚多数宪法的拟定者,似乎都主要把对权力的安全寄托于这样的方法。然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们高估这种纸面上规定的效力了;力量较弱的部门,必须要有其他更为恰当的防备,才能保护自己的权力不被其他强势部门侵夺。立法部门就是这样的强势部门,它到处扩展自己的势力范围,把所有权力都卷入它猛烈的旋涡之中。我们共和国的奠基者们在缔造共和国的过程中展现出了杰出的智慧,以至于指出他们所犯过的任何错误都是最不讨好的任务。然而,出于对真理的尊重,我们不得不大胆指出,他们似乎一直在关注,如果在议会一院采取世袭制的话,在他们的支持和拱卫下,世袭官员的特权和权力将会日益扩大,最终可能给自由带来威胁。但是他们似乎从来没有注意到议会篡权可能带来的危险,把所有权力都集中在议会一伙人手中,和行政官员大权独揽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势必导致同样的暴政。
     在君主制政府中,世袭君主掌握众多广泛的特权,所以人们将行政部门认为是危险之源,以一种捍卫自由的全部热情所激发出来的猜忌防范心理,来监视行政部门的行为,这是很恰当的。在简单民主制政府中,众多人民群众参加立法权的行使,由于他们不能定期开会,协调一致措施,这样的缺点暴露在外,就给了他们的行政长官实现野心的机会,一旦到了对集权有利的紧急时刻,他们就有可能实施暴政。在实施代议制的共和政府中,行政长官的权力,不论在范围还是期限上都得到了有效;但是行使立法权的议会,自以为在民众中有巨大影响力,过分相信自己拥有强大力量,从而激发了议会的狂妄自大;这使得议会的激情成倍膨胀,议会的激情虽多,但还是能用理性手段达成自己的目标;这迫使人民必须倾注全部警惕和戒备,提防议会的野心。
     在我们的政府里,作为立法机关的议会由于种种原因获得了较为强势的地位。宪法赋予它的权力比较广泛,而且也没有明确,这使得议会能够很方便地伪装,以复杂、间接的手段,从其他两个权力部门手中夺权。我们经常能在议会中听到这样的问题:议会的某项具体措施,是否越过了立法权的范围。另一方面,行政权受到了严格的,其本质更为简单,而关于司法权的描述同样很清晰,如果这两者的权力机构想要篡权的话,它们自己明确的权力马上就会出卖它们,粉碎它们的野心。除此之外,因为议会独自享有向人民征税的权力,而且在其中的某些方面还有自由裁量权,这就使它拥有了压倒性优势,因为议会从经济上为其他两个部门提供支撑,这不可避免地导致后者对前者产生依赖,也导致前者更便于侵蚀后者的权力。
     下面,我将从我们的历史经验中来为我的论点的正确性寻找证据。如果必须要用一些个例来证明的话,这样的实例数不胜数。我可以找任何一个曾经参与或者留意我们政府工作的公民作为证人。我也可以从联邦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记录和档案中收集到大量的证据。但是在能够令人信服的同时,为了简洁起见,我将在此使用两个已被公认为无懈可击的成员国作为例子。P271-273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