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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

红楼梦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崇文书局
  • 作者: (清)曹雪芹
  • 出版日期: 2013-01-01
  • 商品条码: 9787540324827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926
  • 出版年份: 2013
定价:¥62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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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套“语文阅读经典系列”是为全国中小学生量身打造的系列丛书。从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生推荐阅读书目中精选出36个品种,及收入了《红楼梦》《西游记》等中国四大名著,也收入了《简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黎圣母院》《莎士比亚戏剧集》《堂吉诃德》等外国名著。
丛书均为无删节本,内容更原汁原味、知识更实用、针对性更强。每本名著都选取了精度章节,请名师加以旁批评点,便于学生阅读时理解。每本书后还附有练习,便于学生巩固学习。相信这套名著经典系列丛书一定能成为中小学生的良师益友。
目录
书路导航
人物关系表
典型人物的典型性格
名家名评
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精读]
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精读]
第三回托内兄如海酬训教接外孙贾母惜孤女[精读]
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精读]
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精读]
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刘姥姥一进荣国府
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宴宁府宝玉会秦钟
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探宝钗黛玉半含酸
第九回恋风流情友人家塾起嫌疑顽童闹学堂
第十回金寡妇贪利权受辱张太医论病细穷源
第十一回庆寿辰宁府排家宴见熙凤贾瑞起淫心
第十二回王熙凤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
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龙禁尉王熙凤协理宁国府
……
摘要
    1.曹雪芹自比林黛玉
    近来人都相信曹雪芹以书中人宝玉自寓生平,甚至于有想得过分,讲得过火的,仿佛书主人贾宝玉一举一动都代表曹雪芹似的。这样的说法,非但是错误,不能解决什么,而且不必要,还会生出更多的麻烦来。我在《红楼梦简论》里曾经谈过一点,这儿只提出“曹雪芹为什么也可比林黛玉”那样的问题,来破除这类迷惘的见解。我曾说过书中人谁都可代表作者的一部分,却谁都不能代表他的全体;又说假如宝玉的《芙蓉诔》有资格收入曹雪芹的文集,那么黛玉的《葬花诗》岂不同样同等有这样的资格么?因此有人拿林黛玉来比曹雪芹,作者且以之自比,似乎很奇怪,实在一点不奇怪。所以觉得奇怪,只为咱们被“自传说”所惑,一死儿把作者曹雪芹拴在贾宝玉的身上哩。脂砚斋甲戌本**回在“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上眉批: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
    “芹为泪尽而逝”一句,再明白没有了,评者拿雪芹来比书中人林黛玉。按“还泪”之说见于**回,兹录庚辰脂本之文:
    那绛珠仙子道:“他是才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因此一事就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那道人道:“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
    “泪尽”之说见于第四十九回:
    黛玉拭泪道:“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宝玉道:“这是你哭惯了心里疑的,岂有眼泪会少的。”
    若其他黛玉每哭哭啼啼都不引了。“欠泪的泪已尽”是林黛玉有名的故事,为什么拿她比雪芹呢?不但此也,甲戌本**回另有两条脂评,更进一步地表现了这个。
    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
    眼泪还债只有作者一人知道,可见这事与作者有**密切的关系了,这且不说。其另一条似更有关系,在“绛珠草一株”本文旁,夹批云:
    点红字。细思绛珠二字岂非血泪乎。    这不但把林黛玉来比曹雪芹,简直用“绛珠仙草”来比。你怎么知道?按“血泪”之说见于甲戌本开首题诗:
    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血泪云云明为作者真实的自叙。绛珠即血泪的影射,其可以比曹雪芹,不但应该这样,而且是**可能的合理的比喻,即上文所谓“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
    或者有人会说这都是批者的话,作者自己似乎不曾这样说。他有血泪,林黛玉亦有血泪,但他几时把黛玉跟自己拉扯在一块呢?不错,这是批者的话。但这样的话已分明代表了作者的意思,把“血泪”跟“绛珠”合起来看,绝不算胡拉扯,这姑且都丢开。实在,作者自己也这样说了。如上引“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已是作者的话,尤值得注意的是上边的两句诗: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这分明上一句说林黛玉,下一句指自己。翻成白话,即“莫说美人爱哭,情痴的人亦复如此”。雪芹自己既这样说了,那“甲午八月”的评称为“泪尽而逝”,不管是脂砚还是畸笏吧,反正深得作者之意。若雪芹没有这样的意思,没有这样说过,则脂砚、畸笏之流如何能把书中的女子来比雪芹呢?
    上文历历证明“的确已如此”,下文说“为什么要如此”,这样写法有什么意义。我认为这问题的解答也很必要的。
    “还泪”之说本是寓言,作者借此发发牢骚而已,既非真有那么一回事,依小说里情事来讲也很不通的。据书上说,绛珠要报神瑛的恩,所以把眼泪来还他。但还了泪,神瑛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像《红楼梦》里林黛玉这样的哭哭啼啼,宝玉是**的糟心。*后她“泪尽夭亡”,当然更糟。以之报恩,无乃颠倒。可是这非但是神话,且是虚而又虚之笔,用笔虽虚,感慨却是真实的。主要的意思毕竟只是: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即另一脂评所谓:
    以顽石草木为偶,实历尽风月波澜,尝遍情缘滋味,至无可如何,始结此木石因果,以泄胸中悒郁。古人云,一花一石如有意,不语不笑能留人,此之谓耶。这里说明“木石因果”并属他自己而言。石既如此,木亦当然。雪芹以黛玉自寓只在这一点上,不过“夺他人的酒杯浇自己的垒块”,并非处处肉肉麻麻将美人来比自己,像后来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派的小说一般。这一点我*后必须郑重说明的。不然,才脱了一重魔障,又掉到另一个迷魂阵里去了。
    2.关于《红楼》花品
    曹雪芹以《红楼梦》为名目写成一部小说,又自题名日“金陵十二钗”。钗者,女子之代称。名为十二,是只举“正钗”之数作为代表的意思,实则还有很多层次的副钗、再副、三副、四副……直到八副,共计九品,合为一0八位女子。雪芹写了这么多女儿,其原稿卷末列有“情榜”,即是“九品十二钗”的总名单。但雪芹从一开头就以花比人,所以秦可卿向凤姐托梦,*后说的是“三春去后诸芳尽”。及至众女儿给宝玉介寿称觞,回目则日“寿怡红群芳开夜宴”。宁府的花园(后亦并入新建的大观园)名叫“会芳园”,而大观园的主景,命脉之所系,则特别标题“沁芳”(桥、亭、溪、闸),一切景物皆因此水而布局。这“沁芳”二字,看似新雅香艳,堪以赏心悦目,不知雪芹意中,却是伤心惨目――他是暗寓“花落水流红”之真意于字面的背后或深处。如此一说,便可悟知:雪芹原是处处以花喻人。名花美人的互喻,是中华文化中的一种高级的审美观,极古老,极独特,极有意味。雪芹虽然处处创新,但对这个审美传统,并不目为“俗套”,反而发挥以光大之。因此,我说不妨把《红楼梦》看作一部崭新的、奇特的、高超美妙的“群芳谱”。
    从这个角度来说“红楼花品”,方觉既不“失花”,也不“失人”。
    雪芹意中*重视的――或者说曾以重笔特笔来写的花品,有杏、桃、海棠、芍药。至于石榴、菊、梅、荷、芙蓉、水仙、牡丹、蔷薇、玫瑰、桂花、腊梅等,仅仅一举其名而未有实笔的,尚所不计。如今,依我个人印象中必欲一谈的选列了几品,粗陈鄙意,并求同赏。但首先须明一义,即雪芹是一位大诗人。我们中华的诗人,咏物赋题,并不像西方艺术,专门讲求“刻画”、“逼真”,而是遗貌取神,绝不拘泥于“具体”、“细节”的描写。如不明斯义,便会感到“不满足”,抱怨雪芹“不会形容”、“短于摹绘”。这个大分际:先要懂得,而后方能谈得上理解雪芹的审美意度。那是高层次的感受与“传达”。
    比如拿秋菊来说,它与春兰、夏荷、冬梅并称四高品,从毛诗、楚骚以及陶彭泽以后,题咏太多了,但谁也不去“刻画”它的“形象”。雪芹笔下菊花,只见曾插满刘姥姥的头,以及为它而起社分题的十二首七律,别的什么叶子怎么样,花瓣什么形……休想再见他一字多加“描绘”。梅花的“处理方式”,也差不多,他只提到苏州的玄墓(那是“梅海”),妙玉取梅花上的积雪,也为它题了诗。开头写宁府“梅花盛开”,其景如何?也难觅一字之正写。只是在拢翠庵外望过去,见其“气象”,并闻“寒香”而已。后来宝玉乞得一枝,却也只写那折枝的姿态不凡,于花之本身亦不加半句“描写”。此为何故?这就是中华文化的精神之所在,这就是诗人感物的中华特色,重神取韵,而无意于貌取皮相。
    明乎此,则荷花若何,桃花怎样?就无须乎多问了。
    我觉得雪芹例外地给了两三句“正笔”的只有杏花、海棠两大名花。其余则石榴与水仙,却各得一句“特写”。P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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