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福利观的方法论根据是社会是个人的集合,它常常忽略了社会的文化和结构因素,把社会看做原子式集合的共同体。与此相反,反个人主义的社会福利观认为,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功利主义将抽象的个人作为福利的对象,把社会制度看做是个人行为决定的,虚构出“以个人概念为基础的利益、欲望、目的或需要”,而没有看到这些概念是个人社会化的结果。因此,反个人主义的社会福利观从整体的观念出发,强调社会结构和社会过程对个人行为具有持久的影响,而它们却不能被接近还原为个人行为。以这种观点看待社会福利,就不能把它理解为由个人的选择而得到的满足的总和,相反,它应该被看做是由社会的文化和结构引起的社会互动性质决定的(Anthony
Forder
et
a1.,1984:20-21)。因而,把个人福利可能的发展与社会合作及对社会结构性平等的追求结合起来,通过国家干预或公共调节机制的建立,使处境最差的社会成员在基本需要的满足上,得到与其他成员平等的对待,就成为社会民主主义的福利观和福利国家兴起的政治道德哲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