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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体 主体 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

人格体 主体 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

  • 字数: 119.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作者: (德)米夏埃尔?帕夫利克
  • 出版日期: 2011-12-01
  • 商品条码: 9787300147574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120
  • 出版年份: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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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米夏埃尔?帕夫利所著的《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提出的问题是:国家怎样对个人施加刑罚才是合法的?《人格体主体公民(刑罚的合法性研究)》中帕夫利否定了长久以来作为通说的预防论。而公民所信赖的公正与安全的恢复这一提法也不令他感到满意。取而代之的是,透过黑格尔他注意到了自由与国家秩序的辩证法:个人的自由只有在超越个人的秩序中才能得以展开。这就意味着:“谁要是侵害了他人的生活利益或法益,只要是不法地侵害的。同时也就妨碍并侵害了除了自由秩序之外的、国家所保护的法秩序,而这种法秩序是他作为公民基于本人的法忠诚而负有责任的。”刑罚服务于法的保护及由此对自由的保护,犯罪人也会同时因他“作为公民被承认,且如黑格尔所说,被尊重”而获得刑罚。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一、刑罚理论的任务
二、刑罚概念在日常用语中的含义
三、刑罚的预防论与报应论
第二章  刑罚是预防工具吗?
一、预防论的特征
二、消极的一般预防
三、特别预防
四、积极的一般预防
第三章  通过刑罚来报应?
一、报应论的复兴?
二、报应是我们文化同一性不可忽视的构成部分吗?
三、法通过刑罚而恢复?
第四章  刑罚是法作为法的恢复
一、承认概念的多义性
二、人格体的不法、主体的不法与公民的不法
三、刑罚是对公民不法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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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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