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分工。法约尔认为劳动分工属于自然规律的范畴,其目的是同样的劳动得到更多的东西。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技术工作,而且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所有涉及或多或少的一批或要求几种类型能力的工作。
(2)权力和责任。法约尔把权力分成制度权力和个人权力。前者是由职位和地位产生的,后者是与个人的智慧、学识、经验、道德品质和领导能力有关的。出色的管理者要用个人的权力来补充制度权力的不足。责任和权力是相互的,凡有权力的地方就有责任,为了保证权力的正确使用必须规定责任的范围,制订奖惩的标准。
(3)纪律。任何组织要有效地工作,必须有统一的纪律来规范人的行为。企业要发展,纪律是绝对必要的,如果没有纪律,任何组织都不能兴旺发达。纪律的实质是对协定的尊重。为保证大家都遵守纪律,就必须要求纪律严明,而且高层领导和下级人员都必须接受纪律的约束。
(4)统一指挥。统一指挥是一条基本的原则,是指一个下属人员只应接受一个领导人的命令。如果这一条不成立的话,纪律就受到危害,秩序将被破坏,稳定就受到威胁。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则。法约尔认为,他的这条原则和泰勒的职能工长制是不同的,因为职能工长制违背了统一指挥的原则,所以他从实际的工作经验出发特别注重这一条原则。
(5)统一领导。这一条原则表示对于达到统一目标的全部活动,只能有一个领导人和一项计划,这是统一行动、协调组织中一切力量和努力的必要条件。法约尔指出,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的区别在于:人们通过统一领导来完善组织,而通过统一指挥来发挥人员的作用。统一指挥不能没有统一领导而存在,但并不来源于它。也就是说,没有统一领导就不可能有统一指挥,但是如果有统一领导,也不足以保证统一指挥。
(6)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法约尔认为,人们在适应整体利益的工作中,无知、贪婪、自私、懒惰、懦弱以及人类的冲动,总是使人们为了个人利益而忘掉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将是一场持久的斗争。
(7)人员的报酬。法约尔认为,报酬是人们服务的价格,应该合理,并尽量使企业和所有人员都满意;报酬率的高低不仅取决于人员的才能,而且取决于生活费用的高低、可雇佣人员的多少、业务的一般情况、企业的经济地位,以及报酬的方式等因素。
(8)集中。这条原则主要讨论了管理的集权与分权的问题。分权是提高下属作用重要性的做法,而集权则是降低这种作用重要性的做法。作为管理的两种制度,它们本身是无所谓好坏的。法约尔认为,这是一个简单的尺度问题,关键在于要找到一个适合企业的“度”。而影响集权与分权的主要因素是:组织规模、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个人能力和工作经验、环境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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