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在版权制度的框架下,版权被定义为作品创作的财产权——“智力成果权”。作为财产权,作品版权具有可计量的价值,这种价值使得版权可以被交易并充分参与经济活动。如今,版权已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物质生产要素和财富资源。
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新的传播方式发生革命性变化,催生了以智力成果为资源,以知识创新为动力,以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创新、生产、传播、使用和消费为基础的产业形态。这一全新的产业形态,主要体现在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娱乐业,以及与现代科技紧密相连的信息网络、计算机软件业、建筑、汽车、纺织、陶瓷等行业,并且发展迅猛。其发展速度远远超出了传统制造业,不但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产业群,还带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与升级,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调查,发达国家国内生产总值(GDP)中版权产业所占份额大约平均在6%左右,部分发展中国家也达到了3%以上。版权产业被视为21世纪的“朝阳产业”,加快发展版权产业,已经成为众多国家的共识。
由此可以看出,版权正是以其独特的智力和产业属性,在促进文化、科学繁荣和经济技术发展与推动社会的全面文明和进步方面,都对世界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中国版权制度的建设和实践
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是建立了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较为完整的版权法律体系。1990年以来,中国先后颁布了版权“一法四条例”,执法、司法已经步人正轨。从1992年起中国先后加入了《伯尔尼公约》、TRIPS、WCT和WPPT等重要的国际公约。中国的版权保护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达到了国际通行标准,并积极承担了相应的国际义务。
二是确立了版权管理和保护体制,基本形成了版权公共服务、社会服务框架体系。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由版权协会、版权保护中心,以及音乐、音像、文字和摄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等构成的中国版权社会服务体系已经初具规模。日益完善的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着服务社会、服务产业的重要作用,逐步形成了政府监督管理、社团自我维权、企业依法经营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是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下,深入持续地开展版权宣传教育工作,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中国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开展版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与教育活动,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和重大版权事件为契机,以新闻媒体为主要渠道,通过公益广告、研讨会、演讲、征文、影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展开版权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使得版权知识逐步走入百姓生活,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
四是促进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作为第三世界负责任大国的重要作用。中国与国际社会建立了广泛、深入的版权多双边关系,并一直得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自2006年起连续3年共同举办“国际版权论坛”,并于2008年开展首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中国)”评奖及颁奖活动。目前双方正在联合开展“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项目调研和“中国南通WIP版权产业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活动。
五是版权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过程中,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信息网络等产业为重点的版权产业迅速发展,有的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和新经济中的支柱产业。根据国家版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中国版权相关产业的经济贡献”调研项目的统计数据所进行的初步核算,2006年,中国核心版权产业的总产值约占当年GDP的3.3 %,全部版权产业约占当年GDP的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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