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刑事司法指南2010年(总第44集)

刑事司法指南2010年(总第44集)

  • 字数: 160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1-01-01
  • 商品条码: 9787511805300
  • 版次: 1
  • 开本: A5
  • 页数: 204
  • 出版年份: 2011
定价:¥24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刑事司法指南》主要包括刑法适用、司法实务、司法前沿、法律释义、疑案剖析五个部分,针对2010年一年中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提供指导性意见,是对2010年刑事司法业务的总结。本书为《刑事司法指南》2010年第4集总第44集,不仅具有很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对刑事司法实务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目录
【本刊特稿】
  论刑事抗诉的属性
【刑法适用】
  交通肇事罪自首的司法认定
【司法前沿】
  罪刑法定、宽严相济与公诉工作
  刑事证据的审查判断与运用
  DNA检验鉴定与证据应用
  痕迹检验概述及鉴定结论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司法实务】
  检察案例指导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两个证据规定”审查判断运用证据新内涵及其新要求探析
【法律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
【疑案剖析】
  介绍客户进行境外黄金期货交易的行为如何定性——刘溪、聂明湛等人非法经营案评析
摘要
    众所周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符合自首条件的案件,有的司法机关认定为自首,有的司法机关不认定为自首;刑法理论上也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如此截然相反的做法,严重地影响了刑法的权威与适用效果,既不能让部分被告人信服,也不利于引导国民的行为。因此,有必要展开深入讨论,以避免消极后果。在旧刑法-时代,司法实践与刑法理论普遍认为,成立自首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接受审查与裁判。①现行《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表面上,现行刑法没有明文将"接受审查与裁判"作为自首的成立条件之一,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这是因为,自动投案,原本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主动将自己置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一方面,犯罪后主动站在公安、司法机关门前或者进人公安、司法机关办公楼,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也不做的行为,不可能属于自动投案。另一方面,主动前往公安、司法机关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后又逃跑的,也不能认定为自首。所以,自首实际上必须具备两个实质条件:一是主动使公安、司法机关知道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二是(自动)接受审查与裁判。在旧刑法时代,第一个实质条件被分解为自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两个条件。但在现行刑法之下,只能将接受审查与裁判归人"自动投案"。所以,自动投案的实质是犯罪嫌疑人自动将自己置于或最终置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合法控制下,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在此前提下,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成立自首。
     ……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