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

  • 字数: 412.00千字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 2010-08-01
  • 商品条码: 9787114084539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71
  • 出版年份: 2010
定价:¥36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编辑推荐
《工程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是人民交通出版社“十二五”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规划教材。
内容简介
    本教材为浙江省“十一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成果之一。全书共分三大模块11个单元。主要内容包括:模块一建设法规,包括单元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承包及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单元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单元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单元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模块二建设工程招投标,包括单元一招标投标法律概述,单元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单元三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模块三合同法律制度,包括单元一合同法概述,单元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单元三工程变更与工程索赔,单元四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本书既可作为高等职业院校土建类相关专业的教材和指导书,也可作为土建类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又可作为工程招投标人员、合同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习参考书。
目录
模块一  建设法规
  单元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关于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承包及建筑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及从业资格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三、建筑工程监理
  习题
  单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习题
  单元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
  二、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习题
  单元四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其他基本制度
  习题
  能力训练项目一
模块二  建设工程招投标
  单元一  招标投标法律概述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目的
  二、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三、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
  四、招标方式
  五、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类别
  六、招标组织形式
  单元二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程序及各阶段的主要工作
  二、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
  三、建设工程施工投标具体业务
  单元三  建设工程监理招投标
  一、建设监理招投标概述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评标
  习题
  能力训练项目二
模块三  合同法律制度
  单元一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种类、形式及合同的订立
  二、合同效力的法律规定
  三、合同的履行、变更、转让和终止
  四、违约责任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
  单元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写示例
  单元三  工程变更与工程索赔
  一、工程变更
  二、工程索赔
  单元四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概念
  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00-0202)简介
  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习题
能力训练项目三
摘要
    (1)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所谓"隶属关系"是指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属于行政上、下级的关系;所谓"其他利害关系"是指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或者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某种利益关系,主要是经济上的利益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如果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很可能影响其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对建设单位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建筑法》第34条第3款作出了相应的禁止性规定。
    (2)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建设单位与其信任的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通过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其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管理的活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包括不得变更合同的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将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业务转让他人,违背了建设单位的意志,损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而且有可能因其将监理业务转让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不能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给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进行控制,给工程质量问题留下隐患。《建筑法》第34条第4款作出
    模块一建设法规……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