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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总第64辑)(2010年.第4辑)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总第64辑)(2010年.第4辑)

  • 字数: 14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0-04-01
  • 商品条码: 9787802179295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0
  • 出版年份: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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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10年第4辑)收录了《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与解读;《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与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与解读;《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与解读;《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与解读;司法工作热点问题研究收录了论破产案件中法院对管理人的监管等;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栏目收录了蓝潮集团公司、汉江物产公司与中国银行汉中分行借款担保纠纷案等案及法官点评。
目录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性文件与解读】
  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0年4月6日)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性文件与解读】
  财政部
  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0年3月24日)
  解读《关于地方财政部门积极做好融资性担保业务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0年3月12日)
  解读《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
  (2010年3月19日)
  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
  中央宣传部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文化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局  新闻出版总署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2010年3月19日)
  解读《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0年1月29日)
  解读《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2010年4月13口)
  财政部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程序指引》的通知
  (2010年4月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
  (2010年4月1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监察部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
  (2010年3月29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的通知
  (2010年3月2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依法严肃处理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3月16日)
  海关总署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0年3月15日)
  海关总署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2010年3月15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3月8日)
【司法工作热点问题研究】
  论破产案件中法院对管理人的监管
  股东知情权案件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
  蓝潮集团公司、汉江物产公司与中国银行汉中分行借款担保纠纷案
  [评析]与物的担保并存的保证责任的承担
  武汉澳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北新我的家居
  营销管理有限公司、陈汉发、朱涛借款担保纠纷案
  [评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法律后果与责任性质
【近期新立法司法动态】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0年4月2日)
摘要
    (三)注册资本大力度优惠限额为人民币2O亿元;
     (四)具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六)具有与其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处置风险进行并购重组,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五条保险集团公司的设立,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保险公司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和货币出资设立保险集团公司,其中,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的30%。
     (二)保险公司转换更名为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以货币出资设立保险子公司,原有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依法转移至保险子公司。
     第六条采用第五条第(一)项方式申请设立保险集团公司的,应当由发起人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其中应当载明拟设立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报告,包括设立方式;公司治理和组织机构框架、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整合前后保险子公司的偿付能力评估等;
     (三)筹建方案,包括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权结构、理顺股权关系的总体规划和操作流程、子公司的名称和业务类别等;
     (四)保险集团公司章程;
     (五)保险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偿付能力报告;
     (六)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投资人董事会或者有关机构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以及投资人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七)创立大会决议,没有创立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全体股东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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