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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作业安全手册
装帧: 平装
出版社: 石油工业出版社
作者: 于胜泓 等编 著
出版日期: 2010-09-01
商品条码: 9787502175757
版次: 0
开本: 16开
页数: 0
出版年份: 2010
定价: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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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井下作业安全手册》:石油安全生产工程丛书
内容简介
《井下作业安全手册》是《石油安全生产工程丛书》之一。全书介绍了与井下作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井下作业安全生产所推荐的一些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等,并对井下作业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分析。《井下作业安全手册》可作为井下作业队一线员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案头工具书参考使用,同时也可供石油院校相关专业的师生学习使用。
目录
第一章 概论
第一节 井下作业及其安全生产基本概念
一、井下作业的概念
二、井下作业的分类
三、井下作业的形式
四、井下作业安全生产的概念
第二节 井下作业不安全因素及事故类型
一、井下作业不安全因素的分类
二、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类型
三、井下作业安全事故特征
第二章 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第一节 国家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节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节选)
第二节 安全生产重要行政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节选)
二、《工厂安全卫生规程》(节选)
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节选)
四、《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全文)
第三节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节选)
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节选)
三、《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节选)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全文)
五、《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节选)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节选)
七、《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安全管理规定》(全文)
八、《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节选)
第四节 井下作业各岗位安全工作职责
一、大队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二、主管安全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
三、主管生产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
四、主管设备领导的安全工作职责
五、工会主席的安全工作职责
六、作业队队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七、作业队副队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八、作业队技术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九、作业队司机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作业队材料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一、作业队班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二、作业队副班长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三、作业队一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四、作业队二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五、作业队三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六、作业队四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七、作业队特种司机的安全工作职责
十八、电工的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章 井下作业施工准备安全
第一节 井场调查及搬迁安全
一、井场调查
二、井场交接
三、井场搬迁
四、井场布置
五、井场用电
六、连接管线
第二节 立井架、穿大绳及校井架安全
一、立井架
二、穿大绳
三、校井架
第三节 压井安全
一、压井目的和措施原则
二、地层压力的确定方法
三、压井液的选择
四、压井方法及选择
五、压井安全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
六、特殊井压井技术和安全
第四节 洗井安全
一、泵站高压水洗井安全
二、泵车洗井安全
第四章 生产井作业施工安全
第一节 有杆抽油泵作业施工安全
一、有杆抽油泵简介
二、有杆泵作业施工原因
三、有杆泵施工主要工序安全操作要求
四、有杆泵施工过程中易发生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第二节 潜油电泵作业施工安全
一、潜油电泵简介
二、潜油电泵井施工配套工具设备及安全使用要求
三、潜油电泵施工安全操作要求
四、潜油电泵施工中配合工序安全操作
第三节 自喷采油井作业施工安全
一、自喷采油井简介
二、自喷井不压井施工井控装置及安全使用要求
三、开工前对准备工作的安全检查与验收
四、自喷井作业施工操作安全
第四节 气井作业施工安全
一、气井简介
二、气井作业施工安全操作
三、气井施工操作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节 注入井作业施工安全
一、采用压井方式施工作业安全
二、采用不压井不放喷方式施工作业安全
三、采用放溢流方式施工作业安全
第五章 油水井大修作业安全
第一节 油水井大修地面设备使用安全
一、修井机
二、水龙头
三、转盘
四、钻杆动力钳
五、液压小绞车
六、钻井泵
第二节 主要修井工具的用途、原理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一、检测类工具
二、打捞类工具
三、切割类工具
四、倒扣类工具
五、套管刮削类工具
六、补贴类工具
七、铣、磨、钻工具
八、补接类工具
九、震击类工具
十、整形类工具
十一、侧钻类工具
十二、辅助类工具
第三节 解卡打捞安全
一、工艺管柱中下井工具失灵及套损卡阻
二、绳、缆、钢丝类落物卡阻
三、小物件卡阻及小物件的打捞
四、砂蜡卡阻
五、无卡阻的管、杆类落鱼打捞
第四节 套管整形及加固安全
一、机械整形
二、燃爆整形
三、磨铣整形
四、加固工艺技术
五、加固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五节 取换套管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套铣工具
二、套铣工作液
三、套铣综合措施
四、钻压、转数及排量配合
五、施工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节 套管补贴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补贴波纹管、固化剂及补贴工具
二、施工安全注意事项
第七节 侧钻的安全注意事项
一、原井报废
二、固定斜向器
三、套管开窗
四、裸眼钻进
五、测井
六、下套管
七、固井
八、侧钻施工注意事项
……
第六章 压裂酸化作业安全
第七章 井下作业井控安全
第八章 讲下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第九章 事故案例分析
参考文献
摘要
三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动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二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三十四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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