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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韦昭注辨正

《国语》韦昭注辨正

  • 字数: 270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中华书局
  • 作者: 俞志慧 著
  • 出版日期: 2009-12-01
  • 商品条码: 9787101069693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出版年份: 2009
定价:¥5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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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国语>韦昭注辨正(繁体版)》以《国语》及韦昭注为主要研究对象,旁及历代其它相关文献和经师训诂成果,在前贤时哲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揭出三百三十九处文本或韦注,认为其中有些是韦注本身的问题,前贤尚未发现;有些是前贤已经发现了的韦注的问题,但尚未给予真正解决;有些则是文献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虽未必与韦注有关,但涉及对《国语》的理解,《<国语>韦昭注辨正》对其逐一进行分析、解决。
目录
前言
《周语上》
1.先世后稷
2.荒服终王
3.序成
4.示之兵非也
5.守终纯固
6.公行下众
7.瞽献典瞽史教诲
8.土之有山川
9.卿士
10.和协辑睦
11.初吉
12.后稷监之
13.布施优裕
14.导训国子
15.工协革司寇协奸
16.耨获亦于藉
17.废灭
18.民之乱也
19.《大招》徧僎不举
20.田于圃
21.爽德 协于丹朱
22.使听之
23.以众济 戎祀
24.奉礼义成
25.忠信仁义

《周语中》
1.祥
2.利内则福由之
3.内利外利
4.规方千里
5.上帝
6.不庭
7.王以晋君为德
8.蛮夷戎翟之骄逸不虔
9.周襄二十四年非鲁僖三十二年
10.奖王室
11.饫禘
12.体荐
13.大德 大物
14.秩官
15.宽肃宣惠
16.财不给 施舍
17.不主宽惠
18.交酬好货
19.四军之帅旅力方刚
20.佻天

《周语下》
1.却筚语迂
2.殆必祸者也
3.目不在体
4.疾债 厚味
5.晋侯杀于翼东门葬以车一乘
6.视无还
7.胙
8.大誓故
9.饰宫
10.物无害生
11.十五王
12.少光王室
13.下夷于民
14.成王不敢康
15.民不给
16.步武
17.殖生
18.少典舆焉
19.魁陵

《鲁语上》
1.惠本
2.共祀
3.五年四王一相朝
4.圣王之制祀
5.夏之兴也
6.成命百物 三辰
7.禘郊宗祖报
8.知者处物
9.书以为三荚
10.既其葬也焚
11.宣公命书里革更书
12.亡无日矣
13.君人者其威大

《鲁语下》
1.镇抚
2.晋悼公飨叔孙穆子
3.醉而怒醒而喜庸何伤
4.季冶
5.货以卫身
6.正卿
7.吾能老而已
8.羞鳖焉小
9.惧千季孙之怒
10.祖识地德纠虔天刑
11.夜而计过无憾
12.既彻俎而宴
13.辑之乱

《齐语》
1.《齐语》章次
2.管夷吾出身
3.为其君动
4.合群叟等
5.设象以为民纪等
6.纠之以刑罚
7.陵为之终
8.士农工商顺序
9.不肃而成
10.负任儋何
11.耒耜枷芟等
12.野处而不
13.参国起案
14.业用
15.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
16.参国及寄军令于内政
17.迁徙
18.三选
19.乡不越长朝不越爵
20.政不旅旧 牺牲不略
21.伍鄙及寄军令于内政
22.重罪轻罪
23.海于有蔽三句
24.辟耳之溪拘夏
25.翳
26.罢马以为币
27.三革五刃

《晋语一》
1.民生于三
2.君知成之从也未知其待于曲沃也
3.骊戎
4.挟以衔骨齿牙为猾
5.戎夏交摔
6.其人也必甘受
7.蔽兆之纪
8.有施
9.妹喜与伊尹比
10.龟往离散以应我
11.口三五之门也
12.德义不行礼义不则
13.豫而后给
14.女子同生谓后生为娣
15.使申生处曲沃以速县
16.以儆无辱之故
17.好其色必授之情
18.人知有极鲜有慢心
19.小心精洁而大志重
……
《晋语二》
《晋语三》
《晋语四》
《晋语五》
《晋语六》
《晋语七》
《晋语八》
《晋语九》
《郑语》
《楚语上》
《楚语下》
《吴语》
《越语上》
《越语下》
附一
附二
本书徽引文献
本书人名索引
后记
摘要
    
7.王以晋君为德
    王以晋君为德,故劳之以阳樊,阳樊怀我王德,是以未从于晋。
    韦注:为能行德。
    谨按:为德,秦鼎本同,明道本系列作“为能德”,《集解》从公序本。韦注明道本系列作“为能布德行”,但不论哪一版本,韦注均有“能”字,则正文亦当以有“能”者为是。此点戎辉兵《(国语集解>订补》已有说,不赘。但明道本韦注“能布德行”不辞,似以公序本“能行德”为长,疑“布”字因下文“何德之布”而误增。
    8.蛮夷戎翟之骄逸不虔夫三军之所寻,将蛮、夷、戎、翟之骄逸不虔,于是乎致武。韦注:谓诸夏之国乃蛮夷之国,主于是致武以伐之。
    谨按:明道本及秦鼎本韦注作:“谓诸夏之国为蛮、夷之行,王于是致武以伐之。”宋元递修本、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国语》及《正义》亦同,金李本意义不明,颢为手民偶误。
    韦昭释本条或恐求之过深,骄逸不虔者并非指诸夏之国,而是指蛮、夷、戎、翟,遣从下文苍葛说“且夫阳,岂有裔民哉?夫亦皆天子之父兄、甥舅也”可知,裔民,当依吴曾祺之说:“裔,边也。谓边方之民,与下句相应。”《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载同一内容,苍葛曰:“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谁非王之亲姻?”此“四夷”即“蛮、夷、戎、翟之骄逸不虔”者,并非指“诸夏之国为蛮夷之行”者。当时中原各国整饬军旅名义上似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印对付蛮、夷、戎、翟,除《周语》和《左传》上述言说外,《吴语》中吴王夫差责备晋定公曰:“君今非王室不平安是忧,亿负晋众庶,不式诸戎、翟、楚、秦,将不长弟,以力征一二兄弟之国。”韦昭之解与春秋进诸夏退夷狄的时代风气相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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