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提举司凡行省所署之地,皆设一司,统诸路府州县学校祭祀都教养钱粮之事,及考校进呈,著述文字。每司提举一员,副提举一员,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2.路之官制路置总管府,但因有大都路及上下路之分,故宫制微有不同。
大都路总管府官有达噜噶齐二人,都总管一人,副达噜噶齐、同知、治中判官、推官、经历、知事各二人,提控案牍四人,照磨兼管勾一人。惟达噜噶齐及总管推官专治路政,其余皆分任供需之事,故又号日供需府。其附属机关有三:一日兵马都指挥使司。掌京城盗贼奸伪鞠捕之事,官有都指挥使二人,副指挥使五人,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司狱、狱丞各一人,典狱二人。二日左右警巡二院。有达噜噶齐、副使判官各一人,典史各三人。三日提举学校所。有提举一人,教授、学正各二人,学录一人。
上下路总管府上路达噜噶齐、总管各一人,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鄂罗同知治中判官各一人。下路不置治中,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推官二人,专治刑狱,经历一人,知事二人,照磨兼承发架阁一人,属官有儒学教授一人,学正、正学录各一人,蒙古教授一人,医学教授一人,阴阳教授一人,司狱司、司狱丞各一人,平准行用库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织造局大使、副使各一人,杂造局大使、副使各一人,惠同药局提领一人,税务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录事司(掌城中民户之事)设录事司、侯判官各一人。
此外尚有下之总管府,盖因事而设也。
打捕鹰房总管府(至元十七年置)官有达噜噶齐总管,副达噜噶齐副总管各一人,经历知事各一人。
随路诸色人匠都总管府官有达噜噶齐一人,总管二人,同知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照磨提控案牍各一人。
江淮等处财赋都总管府达噜噶齐总管同知各一人,副总管二人,经历知事照磨兼提控案牍各一人,其属储用库一,提举司五,织染局三,河泊所三。
路之将官管军政之事,以万户府为管军。官分上中下三等,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以上,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以上,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以上,俱有达噜噶齐万户副万户各一人,皆为世袭之官,有功则升之。佐官有经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属官有镇抚司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千户所管军七百以上,中千户所管军五百户以上,下千户所管军三百以上,俱有达噜噶齐千户副千户各一人,又弹压二人,蒙古汉人参用。上百户所百户二人(蒙古汉人各一人),下百户所百户一人。
3.府之官制府有总管府、散府之分,故官制因而各异。总管府即京尹之职,已详路之官制。若散府则达噜噶齐一人,知府或府尹一人,领劝农之职。奥鲁与路同,同知一员,判官一员,推官一员,提控案牍一员,教育之官,教授一人。
4.州之官制上州有达噜噶齐州尹同知判官。中下州有达噜噶齐知州同知判官兼捕盗之事,参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牍各一人,下州吏目一人或二人,至于诸军,惟边远之地有之,各统属县,其设官如下州。教育之官,上中州教授一人,下州学正一人,又有巡检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