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法经济学导论
1.1 什么是法经济学
法经济学从萌芽、初创、产生到发展,其丰富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及实务界中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法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和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等名词在学术界、法律实务界中曝光率的急剧上升,法经济学也逐渐从默默无闻的边缘学科跃升为炙手可热的交叉学科,在学界享有颇高的知名度。那么,什么是法经济学?“法经济学”、“法律的经济分析”、“法和经济学”、“经济分析法学”这些不同的称呼差异何在?如何把握法经济学的内涵?
但是,国外学者至今未对“法经济学”的概念和含义达成共识。这不仅是因为法经济学涉足经济学与法学两大领域且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对法经济学拥有不同的学术世界观,也因为法经济学的理论和研究范围在不断发展。结果是“法经济学”因此有着不同的称谓,被赋予了丰富的内涵。Law and Economics、Eco—nomic Analysis of Law、Economic Approach to Law、Economics of Law、Juris—prudence of Economic Analysis等称谓被不同的学者所采用。其中,Law andEconomics(法经济学)和Economic Analysis of Law(法律的经济分析)是最普遍的名称,广泛存在于各种英文文献中。这里,以“法经济学”一词统称上述不同英文称呼,即广义的法经济学。
虽然大多数学者对这些名称不加以区分,但不同学者从不同的分析视角、不同的分析方法赋予了法经济学不同的内涵。一般而言,国外经济学界趋向于将法经济学谓之“法和经济学”或“法律的经济分析”,认为法经济学是一种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研究法律问题的学科理论。国外法学界则趋向于将法经济学谓之“法律的经济分析”或“经济分析法学”,认为法经济学是归属于法理学范畴的一种经济学与法学交叉的研究方法或学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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