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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故事

丛林故事

  • 字数: 229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上海译文出版社
  • 作者: (英)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
  • 出版日期: 2019-11-01
  • 商品条码: 9787532782161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88
  • 出版年份: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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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编辑推荐
"【编辑推荐】: 1. 一部享誉世界、跨越百年的的青少年文学名著,故事情节、人物形象脍炙人口。思想之雄浑,想象之奇巧,画面之瑰丽,诗文并茂,另本书可读、可听、可吟、可视; 2. 本版收有大量原版插图,随文精心编排穿插,生动再现经典场景,倍添阅读趣味; 3. 翻译家蒲隆名译。文字规范,译风素朴而不失文采,令人赏心悦目。译本序还特别提及本书翻译上的一些观念以及处理原则,对读者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
内容简介
《丛林故事》是英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脍炙人口的世界文学名著,共16个短篇,分为“丛林故事”和“续集”两部分。第一部分的9篇讲述主人公狼孩毛葛利在动物世界中的成长经历,最后又回归文明世界的故事;第二部分的七篇相互独立,场景不再局限于热带丛林,故事发生地遍及极地冰原、海洋世界、南亚山麓、军营等。作品通过“兽语禽言”,以动物世界折射人类社会,其雄浑的思想、奇巧的想象,以及诗文并茂的文本形式,令这本书不仅可读,仿佛还可听、可吟、可视,百年来在全世界青少年读者心目中经久不衰。
有名翻译家蒲隆的这个译本文字规范,译风素朴而不失文采,令人赏心悦目。译本序还特别提及本书翻译上的一些观念以及处理原则,对读者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本书收录大量原版插图,随文巧妙穿插,倍添阅读趣味。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吉卜林(1865—1936)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07),小说家、诗人,生于印度孟买,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很好见长,在英语国家中享有广泛的影响力。代表作有《丛林故事》《吉姆》。
目录
丛林故事
毛葛利的兄弟们
西翁伊狼群的猎歌
大蟒蛇喀阿捕猎
斑达-罗格的路歌
恐惧是怎么来的
丛林法规
"老虎!老虎!"
毛葛利的歌
放丛林进去
毛葛利与人作对的歌
国王的象叉
小猎人之歌
红狗
奇儿的歌
春奔
远处传来的歌
在保护林里
独生子
丛林故事续集
"瑞吉-倜吉-塔威"达兹的颂歌
白海豹
卢坎农
普伦薄伽特的奇迹
伽比尔的歌
收尸者
涟漪之歌
夔鲲
安古提翁蒂纳
象倌陶迈
湿婆与蚱蜢
女王的仆役
军畜检阅之歌
摘要
    毛葛利的兄弟们
     老鹰奇儿送来了黑夜,
     蝙蝠盲哥获得了解放――
     牛群被关进了牛栏、茅舍,
     天亮前我们要纵情放浪。
     这是耀武扬威的时刻,
     锐牙利爪大显神通。
     啊,听那呼声――丛林法规的遵行者们,
     祝大家捕猎成功i
     ――《丛林夜歌》
     那是西翁伊山中一个暧洋洋的黄昏,狼爸爸睡了一天的觉,七点钟才醒来。他挠了挠痒痒,打了个呵欠,把爪子挨个儿伸了伸,驱散了爪子尖儿上的睡意。狼妈妈仍然躺在那儿,灰色的大鼻子呵斥着她那四只翻来滚去、呜呜乱叫的狼崽子。月光从他们一家居住的洞穴门口照了进来。“啊呜!”狼爸爸说,“又该捕猎去了。”他正要跳下山冈,一个尾巴蓬松的小黑影子挡住了洞口,低声下气地说:“祝您走红,狼大王;也祝贵公子吉星高照,长一嘴尖利的白牙,这样他们便永远不会忘记这个世界上有饿肚子的了。”
     他就是豺狗子塔巴几,外号“舔盘子的”――印度的狼都瞧不起塔巴几,因为他成天价跑来跑去,搬弄是非,制造事端,在村里的垃圾堆上搜寻破布、碎皮子吃。可是大家也怕他,因为在丛林里,塔巴几比谁都容易犯疯病,一发起疯来,他就天不怕地不怕,在森林里横冲直撞,碰见哪个就咬哪个。在小小的塔巴几犯疯病的时候,连老虎也得赶忙躲开呢,因为一头野兽遇到的最丢脸的事儿,莫过于犯疯病了。我们管这种病叫“狂犬病”,可是野兽们却叫它“敌望你”――也就是疯病――躲都躲不及呢。
     “那就进来,瞧瞧吧,”狼爸爸口气生硬地说,“可是这里却没有什么吃的。”
     “对狼来说,是没有,”塔巴几说,“可是对于我这样的一个下作货来说,一块干骨头就等于是一顿美餐了。我们算什么,一伙豺狗子,还有什么好挑剔的?”他一溜烟钻进了洞底,找到了一块还带点肉星儿的鹿骨头,就坐下来美不滋儿地嘎嘣嘎嘣把它嚼完。
     “太感谢这顿美餐了,”他舔着嘴唇说,“贵公子长得多漂亮呀!好大的眼睛呀!而且又是多么年轻啊!真的,真的,我早就该记住王家子弟一生下来就气度不凡。”
     其实呢,塔巴几跟大家一样心里明白:当面恭维孩子是最犯忌讳的事。看见狼爸爸和狼妈妈那副挺不自在的样子,他心里倒是乐开了花。
     塔巴几一动也不动地坐着,为他的恶作剧暗自庆幸;接着他又居心不良地说:
     “大块头希尔汗把他的猎场转移了。从下个月起他就要在这一带的山里打猎了,他给我就是这么说的。”
     希尔汗就是住在二十英里外瓦因贡加河附近的那只老虎。
     “他没有那个权利!”狼爸爸一听就炸了,“按照丛林法规,不事先通知是没有权利挪窝的。他会惊动方圆十英里以内的每一头猎物的。可我――我这一向还要替两张嘴谋食呢。”
     “看来他妈管他叫‘瘸子’,不是无缘无故的,”狼妈妈心平气和地说,“他一生下来就瘸了一条腿,所以他只是捕杀耕牛。现在,瓦因贡加河畔村子里的居民都发火了。可他又跑到这里来惹我们的村民冒火。人们到林子里搜寻他,他却偏偏不在。他们放火烧山,害得我们和孩子们东躲西藏。哼,我们还真是得感谢希尔汗呢!”
     “要不要我向他转达你们的谢意呢?”塔巴几说。
     “滚出去!”狼爸爸厉声喊道,“去跟你的主子一道捕猎去好了。一个晚上你已经把坏事干够了。”
     “我这就走,”塔巴几不动声色地说,“你们能听见希尔汗就在山下灌木林子里呢。我倒是接近可以不来报信儿的。”
     狼爸爸张耳细听,他听见山下通往一条小河的山沟里有一只老虎发出干涩、气愤、粗暴、单调的哀鸣,因为他什么也没有逮着。再说,哪怕整个森林都知道了这件事儿,他也无所谓。
     “这个傻瓜!”狼爸爸说,“晚上一干起活儿来就大吵大闹!他是不是认为我们这儿的雄鹿和瓦因贡加河畔的肥牛犊儿是一回事儿呢?”
     “嘘!今晚他既不逮牛犊,也不捕雄鹿,”狼妈妈说,“而是要抓人。”
     那哀鸣声已经变成了一种哼歌儿似的呜呜声,仿佛是从四面八方一齐传来的。也正是这种噪声把露宿的樵夫和吉卜赛人给弄糊涂了,有时甚至搞得他们去自投虎口。
     “人!”狼爸爸露出一口大白牙说,“呸!难道池子里的甲虫和青蛙都不够他吃,还非要吃人不可,而且还要在我们的地盘上吃?”
     丛林法规从来不无缘无故做出什么规定。它禁止任何野兽吃人,除非在他教子女怎样捕猎时才行,即使是这样,他也必须离开自己群落的猎场去干。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吃人意味着迟早会招来骑着象、背着枪的白人和成百上千敲着锣、带着火箭投射器、擎着火把的棕色人种。那样一来,丛林里住的伙伴们都要遭殃了。野兽们自己提出的理由则是,人是动物中最软弱、最缺乏自卫能力的,因此触犯他就未免显得太蛮横无理了。他们还说――而且此话不假――吃人的野兽会生疥癣,而且还会掉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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