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场及其经营与消费的模式和特点
1.市场(Market)
市场的基本定义是商品交换的场所(Exchange situation of thecommodity),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的含义至今已延伸为多重含义[3],即:
(1)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地域和空间(Place and space)。
(2)市场是商品交换和流通的领域(Field on exchange and circulation)。
(3)市场是商品供求关系的总和(Total relation for the commodity supply anddemand)。
(4)市场是对商品有需求和购买能力的人们(Buyers)。
(5)市场是商品现实和潜在的消费者(Customers)。
需要指出的是,市场的含义是一个动态和变化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演变,市场的含义也将会随之发生进一步的拓展与变化。
2.市场的基本经营模式及特点(Basic model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rketmanagement)
(1)接近垄断市场。即只有一个企业控制了某种产品的全部市场,如我国的自来水、天然气、电力市场等,其特点是基本无竞争。
(2)寡头垄断市场。即由少数几个大企业控制绝大多数生产和市场份额的市场,如电子通讯、石油、高档家电等,其特点是既有竞争又有垄断。
(3)垄断性竞争市场。即许多企业同时生产和销售同一类产品,彼此都只能占有部分市场份额但又都想垄断整个市场,如纺织服装产品、食品、日用消费品等市场,该类市场的突出特点是竞争异常激烈。
(4)接近竞争性市场。即拥有众多生产者和消费者,且无论是生产者还是消费者的单独市场行为都无力影响产品的产量和价格的市场,如粮食、副食品市场,由于产品彼此间的替代性强,消费者的可选择性大,使得市场经营者根本不可能接近垄断市场而只能彼此竞争。这种市场的突出特点是竞争异常激烈且主要依靠价格和服务展开竞争。
3.市场的消费模式及特点(Basic model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consumption)
(1)消费者市场。消费者市场是指个体消费者市场。特点是购买的人数多、频率高、数量少,购买的时间、地点分散,流动性大,所购产品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
(2)组织或机构市场。组织或机构市场是指为满足生产或经营以及履行职责的需要而购买产品或服务所形成的市场。包括生产者市场、转卖者市场和各级政府、企事业团体与武警、军队等非营利性社会机构市场。该类市场的特点是购买批量大、购买频率低、时间性强、技术要求高,通常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定点、定时、定量购买[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