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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寅与康熙

曹寅与康熙

  • 字数: 231000
  • 装帧: 精装
  •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作者: 史景迁
  • 出版日期: 2014-03-01
  • 商品条码: 9787549551033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314
  • 出版年份: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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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与宠臣,是怎么的一种主子与奴才(包衣)的关系?康熙是如何利用曹寅作为包衣(皇帝个人的奴才)这个独特的身份和地位,越过国家常规的权力体系和管理系统,达到他紧紧操控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的目的?历目前的曹寅与小说《红楼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曹寅与康熙》,史景迁步入历史研究的起步之作,也是他“很学术”的博士论文,格外厚重、耐读;
史景迁用一如既往的细致笔法,勾画出盛世中“主人”与“奴才”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样态。
内容简介
皇帝与宠臣,是怎么的一种主子与奴才(包衣)的关系?康熙是如何利用曹寅作为包衣(皇帝个人的奴才)这个独特的身份和地位,越过国家常规的权力体系和管理系统,达到他紧紧操控国家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的目的?历目前的曹寅与小说《红楼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曹寅与康熙》,史景迁步入历史研究的起步之作,也是他“很学术”的博士论文,格外厚重、耐读;
史景迁用一如既往的细致笔法,勾画出盛世中“主人”与“奴才”之间相互依存的政治样态。
作者简介
史景迁,世界有名汉学家。1936年生于英国,曾受教于温切斯特大学和剑桥大学。1965年获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学位,现为耶鲁大学教授。史氏以研究中国历史见长。他以独特的视角观察悠久的中国历史,并以不同一般的“讲故事”的模式向读者介绍了他的观察和研究结果,他的作品敏锐、深邃、独特而又“好看”,他在成为蜚声靠前的汉学家的同时,也为成学术畅销书的写作高手。
目录
总序  妙笔生花史景迁
初版序言
再版序言
第一章 内务府
第二章 京城与苏州,诗词与社交
第三章 织造曹寅
第四章 南巡
第五章 两淮盐政
第六章 曹寅——皇帝的耳目
第七章 曹家的没落
附录
摘要
    曹寅的高祖曹锡远,原居沈阳,以正白旗包衣的身份,列名满人氏族的族谱之中;不过族谱并未载明曹锡远何时入了旗籍。时间点很有可能是在1621年沈阳沦落、曹锡远被俘之时。满人征服的正史提及,1621年5月4日攻陷沈阳后,“论功行赏,籍所俘获分配将士”。正因为曹锡远与其家人永世为包衣,所以这一刻也就影响了曹寅的一生及事业。而曹锡远隶属正白旗,这对曹寅的一生同样也是影响重大,因为旗色不同,地位高低亦有差别。
     旗制根本的区别,在于皇帝亲领所谓的“上三旗”,而亲王统摄所谓“下五旗”。上三旗与下五旗的分别,始于1651年。
     摄政王多尔衮死后失势,顺治皇帝收编多尔衮的正白旗,将之纳于自己统辖的正黄与镶黄两旗。这种安排原属偶发的政治事件,但在日后的清代典章与旗制文献中被制度化。上三旗与下五旗之间的区隔,发生在曹锡远被俘的二十年后,甚至到了1720年代后,雍正皇帝打破各亲王对其旗属的很终控制权之后,这种现象依然存在。
     旗色的差别与包衣地位关系密切,因为包衣为其主子所有,甚至在十八世纪,一旦主子失势,其包衣可能连同家产一并被充公分配。入籍下五旗的包衣就成为亲王家的奴才;即使包衣名义上的上司包衣佐领也几无实权或接近没有独立的权力。
     不过,在上三旗当差的包衣,其子孙便成为皇帝家里的奴才。署理皇家事务的内务府建制之后,包衣也随之制度化:先前的“包衣昂邦”成为“总管内务府大臣”,而正黄、镶黄、正白三旗的包衣,则成为“内务府三旗”。这个用语突显他们为皇帝个人办差的角色,有别于其他旗人,不论是奴仆或自由人。按理说他们是奴才,然而他们占有地位之利,因为皇帝可任意派遣他们从事历来各朝太监所从事的机密或弁利的差事。
     清代自开朝以来,即采取种种措施削减宦官的权力。1644年,清廷止太监收租、朝参,甚至私自进入京城。幼帝顺治的摄政王多尔衮乃是清朝的实权者,居于宫之外,不受太监包围,太监的权力因而日蹙。1644年至1652年间,清廷罢黜太监职官,同时严太监署理“织造”之职,而织造是明代太监的重要肥缺。多尔衮死后,太监恢复部分权柄,于1653年废内务府,另建“十三衙门”取而代之,太监权力随之抬头。1661年,顺治驾崩,内务府复立,权倾一时的太监吴良辅伏诛。顺治皇帝遗诏(由幼帝康熙的四大辅臣起草)第十一款,表达对十三衙门任用太监的悔意。
     幼帝康熙的辅政大臣于1661年谕令一连串太监权势的措施,坚称要恢复清代开国之君的定制。康熙年岁渐长之后,又在既有的圈限基础上压缩太监的权势,谕令降贬太监的官阶以限缩其权力,命令由吏部支酬太监的俸给。1681年上谕,康熙直言:“太监很为下贱,虫蚁一般之人。”并下令鞭笞大臣、侍卫入内而没有起身迎接的太监。康熙总是严守宫中礼仪,他曾谕令惩戒在回廊咯咯嬉笑的宫女,以及与宫匠私通的嫔妃。1682年,四名太监在全体官员尚未就座之前便自行就座,因而被抽打五十大鞭。1689年,上谕严正警告四处捞取油水的太监不得贪污索贿。包衣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受到重用。不过,朝廷其实很难根绝太监的势力,许多雷厉的上谕都难以有效贯彻,而不得不在施行上有所变通。1665年,上谕谕令凡令儿子、孙子去势者等同犯罪;1684年,另一道上谕则把罪责限定在强逼外人去势者,即今后父母阉割自己的孩子,或自行去势者不在课刑之列。前一年的上谕允许一品、二品官员蓄养太监。到了1724年,已有必要严旗人自宫成为太监,这再明显不过了,满人的尚武精神已然凋零。同年,太监的俸给几乎翻倍。
     P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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