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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衣
字数: 180.00千字
装帧: 平装
出版社: 朝华出版社
作者: 吴虹飞
出版日期: 2012-08-01
商品条码: 9787505432390
版次: 1
开本: 32开
页数: 256
出版年份: 2012
定价:
¥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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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衣》是一本忧伤的书——即将全国巡演的幸福大街乐队主唱吴虹飞2012很迷幻香艳的爱情故事。据说,这是一场有关声音和文字的诅咒,无限延续……其实,这是一幕有关青春的记忆,触及灵魂深处的神经。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李敬泽、毕飞宇、李洱、冯唐、韩松落、黄佟佟、、程青松联袂推荐。
《嫁衣》是吴虹飞的幸福大街乐队的一首单曲,曲风中有着浓烈的哀伤和绝望。
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很多年轻朋友的关注。
迄今为止,百度《嫁衣》吧共有主题数2340个,帖子总数66913篇。
有关这首歌,粉丝们做了无数个猜想,也有许多让人动容的故事。
有人说,这是青春里的忧愁。
有人说,这是来自爱情里的黑色童话。
甚至,很后这首歌被谣传为一种诅咒,带着灵异色彩的传说一传十十传百。
这是歌,也是天堂的吟唱。这是一种乖戾的挥霍,这里有一种荒凉和恐怖,也有一种血腥的华丽。
内容简介
这是吴虹飞的一部中短篇合集,所收录的大多是根据幸福大街乐队知名歌曲,如《嫁衣》《蝴蝶》《小龙房间里的鱼》等延伸出来的故事。故事以青春疼痛类为主,讲述绝望、凄美、温暖的青春爱情故事和对情感生活的探讨,凸显人性的天真与原罪、无常和绝望,文笔简洁、华美、凌厉、诡异。
主题故事《嫁衣》是吴虹飞的幸福大街乐队的一首代表作。曲风中有着浓烈的哀伤和绝望。这是歌,也是天堂的吟唱。这是一种乖戾的挥霍,这里有一种荒凉和恐怖,也有一种血腥的华丽。
作者简介
吴虹飞,作家,幸福大街乐队主唱和词曲作者。清华大学环境工程、中文系科技编辑双学士,现当代文学硕士。代表作:小说集《小龙房间里的鱼》《阿飞姑娘的双重生活》,文集《黄缎子》《失恋日记》《木头公仔》,采访录《娱乐至死》《名流》等。乐队出版唱片:《幸福大街》《胭脂》。文风细致,优雅,反讽,幽默,百无禁忌。
目录
001 NO.1 出走
022 NO.2 弟弟
026 NO.3 蝴蝶
044 NO.4 风月故事
069 NO.5 地下铁
081 NO.6 93年的爱情
096 NO.7 流星雨
103 NO.8 柳上惠和下雨的夜晚
110 NO.9 木头公仔
130 NO.10 萧条时期的爱情
142 NO.11 寻找名叫幸福的街道
159 NO.12 艳情与宿命
166 NO.13 嫁衣的故事
193 NO.14 纵是花样年华
211 NO.15 小龙房间里的鱼
摘要
嫁衣
(1)
第二次见到巍时,我化了个淡妆,实际上,我是请化妆师化的。我给一个鞋子品牌拍照片。但其实我没搞清楚是什么鞋子,据说是欧洲的,很贵。这让我想起我过去讲给佟佟听的笑话:你听我们的音乐真的是很时尚,我们乐队只比欧洲落后5年。
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个男性化妆师是很少见的行业内的非同性恋者。她的两个女助理,开始替我补妆。我说,我一会想去见一个男孩,我希望自己能在他眼里好看些。于是她们就没有给我摘下我的假睫毛。他们细致地把我脸上的脂粉擦去,又重新上了一遍护肤油,简单地把妆整理了一遍,于是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我在镜中神采奕奕。
三个人一起出发去打车。实际上我们等了将近10分钟才打上车,我穿着一件杏色皮夹冻得有点发抖。我焦虑不安,感觉自己要病了。其中一个女助理她给了我一包感冒药。(这包感冒药在巍离开一个月后,我在书包夹层里发现了它,我犹豫了几次才扔掉了它)
北京已经开始严重堵车。我在车上给巍发短,说我可能晚到,他说,不要紧,他也在路上堵着。他甚至曾经表示要来接我。但是时间久远,我不记得他是真的这么说过的,还是我自己想象的。
我把两名女助理送到了国贸的地铁站。没有留她们的电话。想起来,我便是这样一个人,记得任何一个对我善意的人,却没有留过她们的号码。在这个盘根错节的网络社会里,我是一个孤零零的,缺乏人际关系的零余人,即是,我生活在中国很庞大,拥有文化意义和冒险家色彩的城市里,忍耐了十几年的的孤独。
车是在一个亮着灯的大饭店门口停的。巍站在门口接我。他穿着那件黑色的呢子大衣。在他离开的时候,他也是穿那样的一件大衣。
我难免内心赞叹男人与黑色大衣的夙缘。巍穿黑色大衣站在门口为我开车门。他儒雅极了,教养很好好。他身上有一种明朗的阳光的气息。而他身材高大,匀称,他也许不是一个分外出彩的男人。可是他在我的眼里,却是专享的一个,素昧平生,却礼貌殷勤。
我是在他从门口向我走来,替我开车门的那一瞬间,对他心生好感的。这让我们在一起走进电梯的时候,我都是眼看地下。在我有好感的人面前,我一贯如此,看地下,惟恐眼睛泄露内心的秘密。
我在20多天前的雨夜里认识巍。我们刚刚在一个LIVE HOUSE看完一支冰岛乐队BANG GANG的演出。巍没带雨伞。他在我身后问,可不可以打同一把伞。我同意了。黑黑的看不清他的脸。我们一起打伞到路边去打车。他个子很高,手轻轻扶了一下我的腰。我们一起打上车后,他把我和另外两个女孩,佟佟和张帆分别送回了学校。小提琴手张帆说,她当时注意到一个细节。我们一起打伞时,伞是一直向着我的方向倾斜的。
这样的细节有过几次证明是真实的。我们住在一起,有一次,我不喜欢洗碗,巍主动帮我洗碗。那是很后一次,我们一起吃晚饭。我计算了做饭的成本,我认为做饭,比两个人分别在外面吃快餐,要实惠,要好。
巍后来送我一条项链。那条项链其实很美的。但是我自己看不到它的美,分手后为了避免伤心我把它送给了佟佟,我才意外地发现它其实很美。我是必须通过失去,才能够领会别人对我的一番深意。巍还送我一棵碧绿的小草。我有点担心养不活,巍说,不要紧,它只要喝很少的水,它很好养活的。
巍很快拿来一个相机。他说,平时我可以玩它了。但是我对数码器械是很好不敏感的。后来他走时,他也带走了。他还带来一件马甲,说在家可以穿着它保暖。他忘记带走马甲了。还有衣柜里的一条长裤,后来我都收拾好了,还给了他。那棵小草留下了。放在朝阴的窗旁。我不知道,这么冷的天,一棵缺乏照顾的小草能活好吗?我时不时给它浇水。
我现在想起来为什么喜欢巍,可能他是一个细致的普通男人,当然,他有一张让人放心的脸。他到底有多细致我无从得知。但是以我一贯有些孤僻的生活,巍能打动许多心房紧闭,但其实内心热情如火的敏感的人。
巍未必能打动其他人。但是他可以打动我们这类人。好比他在千万个人认出我来,会对我说,我爱你。
佟佟问我,你为什么喜欢他。
我说,他出门前,无论心情多么不好,都会把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佟佟诧异地说,这样的人很多啊。
我说,我只认得他一个。
巍的身体谈不上性感。但他有着一个巨大的,漂亮的性器。坐在沙发上,我仔细端详过巍的眼。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有点忧郁。不管怎么样,巍给了我久违的希望。凭借一个人的体温,我从来不畏惧这个世界的寒冷,乖戾和冷漠。我的心柔软之极。巍一定是一个好男人,和我一样,传统,普通的小人物。我一直希望自己的老婆是一个普通人。巍对我说。
我说,我就是一个普通人啊。
巍是千万个普通男孩中的一个。出身公务员家庭,从小没有受过物质之累。内心可能单纯,自我,但是表面光滑可鉴。巍内心必须健康,阳光,敞亮。他比我懂事,更容易和周遭的人相处。他一定是孝顺父母。他年少时有过无数女友。他们和平分手。但是我相信巍一定处理得很好。我爱那些敞亮明亮的少年。仿佛我一直活在少年时期。那个阴郁的女孩子,对着爱人才会露齿微笑。
我给他买过袜子,洗发露,沐浴露,润唇膏,刮胡刀,我还为他买过一把口琴。我不知道在巍的原来的想象里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女人。也许他觉得我的生活应该至少有些光彩,既然我这么才华出众。但其实我在日常里毫无光彩,甚至看不到才华所在。或者我的表达更为迂回,更让人迷惑不解也不一定。
我从不正面表达自己的愿望,也不经常做情感的交流。任何一个过于敏感的人,他们都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因为他们很容易受到伤害。这样的伤害从少年时期开始的,不可挽回,不可逆转。
(2)
我童年的家在南部的海边。涌动的海浪裹着生命的欲望奔赴海岸,途中被突兀礁石拦截,它裹挟的阳光就碎成了点点金黄。海鸥在礁石附近盘旋而飞,时不时发出一两声清脆的鸣叫。海岸附近有一座孤零零的白色建筑。他们说那里住着一个疯女人。她皮肤苍白,眼神空洞,茫然地望着大海,口中喃喃唱着不知名的歌。大人们说,她是音乐学院很出色的女学生,19岁那年,穿着红色的嫁衣嫁给婚约中的男人,这个男人在新婚当晚就死了。他的血流了一地。他们都说,是她的情夫杀死了那个男人——然而没有人见到过她的情夫。所以,也有些人怀疑是她杀死了新郎。但这之后,她就疯了。这个憔悴的女人在我的童年里只出现过一次,之后她就消失了。
其实她没有消失过。她来到过我的梦里。她穿白色的衣裙,真是美极了。
在梦里,她住的白色房子周围主要是花岗岩,植物稀稀疏疏长得很少。隐约还能听到远处的海浪声。到了四月,荒地上丁香的迟钝花芽被春雨催促着绽放,山谷里的草已经开始返青,树木也开始抽出新的根芽。若有人在山谷里走久了累了,也还没有安心的遮荫和放心的蝉鸣,不过花岗岩墓碑投落的阴影倒可落脚片刻。
我问那个女人,她一直哼着的调子叫什么。她说,叫《嫁衣》。
她说的这是一个关于爱情和死亡的故事。她说,这首歌诅咒了她,让她的爱永不得其所。
在我孤僻的童年,她时常在我的梦里出现。还有那首《嫁衣》。
妈妈看好我的我的红嫁衣
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夜深 你飘落的发
夜深 你闭上了眼
这是一个秘密的约定
属于我 属于你
嫁衣是红色
毒药是白色
但愿你抚摩的女人流血不停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但愿你抚摩的女人正在腐烂
一夜春宵不是不是我的错
(3)
我是十岁那年在衣橱的角落里发现那件嫁衣的。
它在黑暗中闪闪发光,这件古典的中式嫁衣。磨旧的金色丝线游走在暗红色的缎面上,上面镶嵌着小钻,图案繁复,纹路来回千转,一只凤凰盘踞其上,高傲地扬起脖颈延至领口,突起的眼珠却并没有因为玳瑁扣的年久失色而变得柔和。它做工精美华贵,只是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也有致命的诱惑。
母亲对这件衣服语焉不详。她有时候说是别人送的,有时说是外祖母留下的。母亲对此事保持了终生的沉默。
正如母亲不是本区很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很绚丽的女孩子。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的不听话,我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在我看来,她不告诉我关于嫁衣的来历是再自然不过的,我们本来就没有办法真的沟通。
父母不知道我学会了那首叫“嫁衣”的歌。我在儿童合唱团唱歌的时候,无非是一个瘦小的,面目平淡女孩,也无人知道我的手,摩挲那件嫁衣的难以言喻的快感和激动。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少女,自卑又孤僻。那件金光闪闪的嫁衣,是我好看丽的梦。
我没见过异国血统的生父。我听说他很早就遗弃了我们。我听说他亡命天涯,不知所终。我的养父爱喝酒。他不能给我爱,也不能给我安全感。我只须像一只刺猬,紧紧守护着自己。我离开那个家,坐着48个小时火车到了北京的时候,才十五岁。
(4)
从见到小龙的靠前眼开始,我就开始计算生命本身。即便是从一开始就相爱,我也还是觉得太迟了。
我在酒吧发现了他,我跟踪他,尾随他倒了他居住的房子。他喝多了。我在他身边等他醒来。还没有等他醒来,我就要爱上他了。
我轻易地爱上了他的伙伴,他的同行,他的乐评人,他的老板,他的制作人,以及报道他们的报纸。我爱上他栖身的村庄和他的邻居,以及开往村庄的破败小巴。我爱上了阳光,爱上繁华的物质,温暖的肉体,爱上了和我同住的女孩子,她的疾病以及她死去的母亲。我爱上萧条寂寞的生活以及黑暗中难以启齿的情欲。我爱上那些轻浮放浪的华服少年,忍受并原谅了一切谎言和不公正。
我从来没问过他是否爱我。我没来得及问。
小龙的前身是一个新疆的一个家工厂的工人。18岁那年,在工厂喧嚣的噪音和刺鼻的气味里,他忽然想,难道我的一生就这样度过了吗?
他决心改变自己的命运。花费了积攒的所有的钱,买了一把FENDER吉他。那是乌鲁木齐夜总会很贵的吉他之一。之后他一贫如洗。夜总会的吉他高手,在烟雾缭绕,夜夜笙歌的夜场,为妖艳的女歌手伴唱。直到有,他打算离开这颓靡浮华的一切。
他在90年代初就住进了圆明园画家村。在往后的几年里,来自全国各地的乐手组建里无数风格凌厉的摇滚乐队,那是风起云涌的地下时代。小龙录制了几张凶猛彪悍的摇滚唱片。他和乐队在地下圈子里几乎成为神话,他们的乐队几乎具有一个现场摇滚乐队所有的特质:够暴烈,够难听,够诗意,够纯粹。小龙的吉他的强健的节奏是乐队的中心之一,甚至有人传说,那些外国女人去看演出,会为小龙在高潮时跳起来反拨吉他的瞬间所吸引。
这样的乐队不可复制。一个胸怀理想的时代一去不返,集体主义很终被个人主义所代替,往后就是一个物质的,娱乐的,更加动听,更能让人在酒吧里POGO的摇滚时代了。新的摇滚明星即将诞生,伴随着这个荒诞的物质时代。慌张的人们,笑脸更加愉快。
五道口是他们的地盘,乐队刚刚出道的地方,靠前次演出的地方,在那里获得过摇滚青年们的欢心。我夹杂在他们中间,沉默地看着他。 他们尖叫的时候我是沉默的,他们起舞的时候我依然是沉默的,我只是沉默地看着他,好象看着远古的雕像,好象这样之后,就可以牢牢记住他,永生不忘。
多年之后,我还会回来。但小龙已经不在那里。无数次我骑着没轧的自行车穿过破败的街道。我只是沉默地看望着我的爱人。看他的身体,他挥舞的武器。我给他讲过故事,换取过他的亲吻,我后来又给别人讲过故事,每一次都会讲不同的故事。后来,五道口的人们都叫我:讲故事的伊涟。
我给小龙讲过四个故事。
那天晚上,小龙跌跌撞撞地站起来,走了出去。我也默默地站起来,远远地跟着他。天上飘了些小雪,落在我的头发上。我如梦游一般,随他回到家里。
小龙的家很小,既简陋又干净。
我温柔地给小龙按摩太阳穴。我给你讲故事吧,我说。
靠前个故事,是“叶公好龙”。
大家总是说,“YE”公好龙,其实它是“SHE”公好龙。
这个故事说,叶公很喜欢龙,在家里的墙壁、斗梁、屏风、家具、冰箱甚至厕所的门上都画满了龙。龙很感动,决定现形以谢叶公。然后有电闪雷鸣,龙真的来了,然后叶公就被吓跑了。
这个龙是谁啊?小龙迷迷糊糊地问。
你是那个龙啦。
那谁是叶公?
当然是我啦!我耐心地说,我看到真的龙,就真的吓坏了。
不对不对,我才是叶公,他的脑子转不过弯了。
好吧,我很快就妥协了:你是叶公。
不,小龙开始反悔,我是龙——龙,龙来了。他虚张声势,伸出手要来抓我。
是的,龙来了,但是叶公并没有跑。这个叶公比较笨,她温柔地给头疼的龙按摩太阳穴。她不知道躲开龙。她心甘情愿。
第二个故事是”狼来了”的故事。
小孩子在山里放羊,大人说,如果狼来了,你就摇铃铛,我们就会来救你。小孩子就摇呀摇,结果大人来了,狼却没有来;第二次小孩子又摇,可是狼还是没有来,大人又跑了个空;到了第三次的时候,大人想,小孩子又骗人了,所以没有理会。可是这一次,狼真的来了,小孩子就被吃掉了。
这次谁是那个小孩子呢?小龙说。
我说,你就是那个小孩子。你一摇铃我就会打夏利车跑过来了。我说,我们一起去动物园看大猩猩好不好?你永远不会被狼吃掉的,因为对于我深爱的人,我是一个永远有很多耐心的大人。
第三个故事你一定不会听过,是小熊熊和花的故事。我们的宿舍里,有一只小熊熊。是一只男熊。有,宿舍里来了一盆花。它虽然很小很小,但是它却很会开花。这盆花爱上了小熊熊,于是她就向他求婚。她为了向小熊熊求婚,一口气开了20朵花,可是小熊熊比较笨。他还是没有明白花的意思,不过他们后来总算结了婚。
小龙显然更不明白了。
我叹了一口气。这个故事是说,这个小熊熊很笨,那是因为他是一个博士熊;可是你比他还笨,却不知道是为什么。
小龙笑了。
他真是好看。他如专享的亮光划过我黯淡的青春。我真是爱他。
我在等他爱上我。 如果他还是没有爱上我,我将放弃等待。我将杨花水性,朝秦暮楚。我将结婚生子,长命百岁。
我轻轻弹着吉他,给小龙唱了那首《嫁衣》:妈妈看好看好我的红嫁衣,不要让我太早太早死去。
小龙动容:这首歌可是你写的?
我摇头:我在梦里听到。
第四个故事,是《嫁衣》的故事。
我讲了在孤僻的童年,在那个海边的城市,流传的那个疯女人的故事。她时常在我的梦里出现。还有那首《嫁衣》。
那个女人说,这首歌说的是一个关于爱情和死亡的故事。她说,这首歌诅咒了她,让她的爱永不得其所。
小龙低声说,伊涟,这首歌是天才所作。但你唱的是不完整的。这个歌注定不完整。它没办法完整。它的美就在于它的神秘和残缺。
我在黑暗中转过身,张开双臂无声无息地抱住了了他,就象黑暗中的海潮涌向岛屿。我拥抱他,直到他有效离开。我们这些人注定孤独。我喜欢荣华富贵,喜欢衣橱里的漂亮衣服。我想泡在浴缸里。我想穿的很厚新买的羊绒裙和高跟鞋。我渴望衣冠楚楚,和所有人都保持距离,保持一种坚强,保持微笑,相互望着对方,其实相隔万里。如果有,我什么都不想做,只在街上浪荡,我很想知道的是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宠爱,什么是无忧无虑。我希望在黑暗中,那首歌,那个白衣女人,不要再到我的梦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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