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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逐金色的少年

追逐金色的少年

  • 字数: 121000
  • 装帧: 平装
  • 出版社: 浙江人民出版社
  • 作者: (美)苏珊·埃洛伊丝·欣顿
  • 出版日期: 2022-03-01
  • 商品条码: 9787213103810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224
  • 出版年份: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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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般永不过时的成长经典,出版50余年,依然稳居美国亚马逊图书总榜TOP60,在同类书中至今未被超越 ◆作者16岁写成本书,被誉为“横空出世的天才少女”,其笔下塑造的少年帮派,令读者惊呼“每个人都如此真实可信,难以相信作者其实是女孩” ◆少年们洋溢荷尔蒙的另类青春,即使身陷泥污,也要追逐纯真 ◆美国豆瓣goodreads罕见 107万读者评分4星半,美国亚马逊近25000人评分全5星! ◆革新了成长小说的题材和类型,英国BBC“影响世界的百大小说”之一,获美国图书馆协会zui佳青少年读物奖,美国中学生推荐阅读书 ◆曾被《教父》导演科波拉搬上银幕,科波拉称 “这是一部青少年的史诗” ◆每个角色都令人心疼,令人牵挂,读者评价“无论看多少次,我都会哭”
内容简介
我叫小马·柯蒂斯,朋友们都叫我小马。
两年前,我父母丧生于一场车祸,我的两个哥哥不得不辍学工作,养家糊口。像我们这样出身穷苦家庭的孩子,跟开豪车的“少爷党”没法比,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我的死党们大多如此。他们出身卑微,强硬冷酷。
在别人眼里,我们是好勇斗狠、不成器的街边小混混。可对我们来说,朝夕相处的伙伴才是真正的家人。我们志趣相投,彼此亲密无间,守望相助。
不过我和大家有点不同。我不喜欢打架。我喜欢读书,喜欢云和落日。
如果不是因为“少爷党”,我和优选的朋友约翰尼不会卷入那场生死缠斗,我的人生也不会就此改变……而我终于明白了那句回荡在耳边的话“永远保持金色”的真正含义。
作者简介
苏珊•埃洛伊丝•欣顿,1948年出生于美国俄克拉何马州塔尔萨市。她一向喜爱阅读,但不满意当时为青少年所写的书,这促使她在高中时代便创作出《追逐金色的少年》,并因这本小说家喻户晓。欣顿至今仍是知名度极高的青少年文学作家。她曾获得美国图书馆协会与《学校图书馆期刊》联合颁发的“作家成就奖”,是shou位获此殊荣的作家。 欣顿完成《追逐金色的少年》初稿时只有十六岁。一开始她并未打算发表。她一位同学的母亲读过手稿之后,觉得这是一部值得出版的优秀作品,于是帮忙联系出版。欣顿以男孩身份的笔名发表了这部小说,一出版便引发轰动,因其颠覆了以往同类青少年文学的固有模式,写出了青少年真实的心理状态。许多读者不敢相信这些鲜活、真实的帮派男孩形象出自一位十六岁少女之手。
目录
《追逐金色的少年》无目录
摘要
     从昏暗的电影院跨入明媚的阳光,我心里只想着两件事:保罗·纽曼和搭车回家。真羡慕保罗·纽曼的样貌。他可真帅,能把我比到井里去。但我其实也不算丑。我那浅棕色的头发几乎接近红色,眼睛绿中带灰—我总盼着眼睛能再灰一点,因为大部分绿眼睛的家伙都让我讨厌。不过这已经很不错了,我该知足。我的头发比许多伙伴都长,又密又蓬,拖在脑后,齐刷刷地剪一刀,额前的头发与两鬓都留着任其生长。谁让我们是“油头”呢?街坊邻居没几个人在乎自己头发长短,谁都懒得打理。再说了,我留长发也蛮好看的。 我得一个人走很长一段路回家,不过这没什么,我一向独来独往。不为别的,我喜欢一个人看电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不受干扰地融入电影,体验故事里人物的生活和情感。和别人一起看电影总觉得不舒服,就好像有人趴在你肩膀上跟你同看一本书。说到看书,我跟别人也不太一样。我二哥苏打快十七岁了—我们叫他“苏打水”—长这么大没啃过一页书。我大哥达雷尔—我们叫他达瑞—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根本没工夫看书、画画。所以我在家里是个异类。平时一起混的伙伴们,没有谁像我这样酷爱电影和书籍。我一度以为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有此爱好,所以理应保持特立独行。 苏打至少还试着理解,这一点比达瑞强得多。不过苏打本来就与众不同。他好像对什么事都能理解。比如,他从来就不会像达瑞那样天天对我大吼大叫,好像我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儿,而实际上我已经十四岁了。我喜欢苏打胜过所有人,甚至包括我的爸妈。他总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见谁都笑眯眯的,不像达瑞,天天板着个脸,做梦都别想见他笑一次。不过话说回来,达瑞虽然只有二十岁,却经历了许多和他年龄并不相配的事情,所以他长大的速度也就异于常人。苏打倒像永远都长不大。我不知道这两种情况哪一种更好,但总有一天我会弄明白的。 总之,我一边回想着电影,一边往家走。这时,我突然渴望有个伴儿。油头一个人走路是有风险的,很大概率会遇上麻烦,再不然就会有人冲你大喊“油头”,那种滋味儿可不好受。拦截我们的通常是少爷党,我也不知道这叫法从何而来,反正说的是西区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和我们东区这些孩子被叫作油头党一个道理。 我们出身穷苦家庭,跟阔少爷们没法比,连中产阶层都算不上。但要是比谁更疯、更野,我们绝不会输给他们。我们和那些少爷不同,他们顶多也就欺负下落单的油头,砸砸人家的房子,或者聚在一起寻欢作乐,喝得七荤八素。也许前一天报纸还在批评他们不守公序良俗,改天就又大赞他们是对社会有用的青年才俊了。但我们油头几乎全是小痞子、街头混混。我们偷东西,开着破旧的改装车招摇过市,把加油站堵得水泄不通,偶尔还打群架。不是说我也干这些事,我要是敢去招惹警察,达瑞非揍死我不可。爸爸妈妈出车祸去世之后,我们兄弟三个要想不分开,就必须得规规矩矩的。所以我和苏打尽量不惹麻烦,即使干坏事也竭力不被抓到。总之,我的意思是,大部分油头都干过这样或那样的不法勾当,这就像我们留长发,穿蓝色牛仔裤和T恤,或者故意把衬衣下摆露在外面,穿皮夹克和网球鞋一样正常。少爷党和油头党,我没办法说谁好谁坏,反正大家就这样。 我本可以等达瑞或苏打下班后再去看电影,说不定他们会陪我,尽管苏打根本坐不了一场电影的时间,而达瑞对电影又毫无兴趣,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够丰富多彩,不需要再去了解别人的故事。但起码他们可以送我,坐车也好,走路也罢。再不济我也可以拉上一个哥们儿。有四个小子和我们三兄弟从小玩到大,关系处得和自家人差不多。像我们这样的社区,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彼此之间都熟得不能再熟了。早知道我该提前跟达瑞说一声,好让他下班回家时接我一下,或者让“两毛五”马修斯开车跑一趟也行,他肯定不会拒绝。可我有时候就是不知道动脑子。干出这种蠢事通常能把我大哥达瑞气得跳脚,因为按道理我应该是很聪明的。我脑瓜好使,不管是上学还是其他方面都表现不错,但我偏偏不用,你说气人不?可能因为我喜欢一个人走走转转吧。 不过,当我瞥见跟在身后的那辆红色雪佛兰科威尔轿车时,我忽然觉得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一个人走走转转了。此时我离家还有两个街区,心里一慌,不由得加快了脚步。我还从来没有尝过被人拦截的滋味儿,但我见过约翰尼被四个少爷党欺负之后畏畏缩缩的样子,他连自己的影子都怕呢。而他都已经十六岁了。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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