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网站首页
|
搜索
热搜:
磁力片
|
漫画
|
购物车
0
我的订单
商品分类
首页
幼儿
文学
社科
教辅
生活
销量榜
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读本
字数: 269
出版社: 法律
作者: 李广宇
商品条码: 9787511882387
版次: 1
开本: 32开
页数: 471
出版年份: 2015
印次: 1
定价:
¥80
销售价:
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加入购物车
立即购买
加入书单
收藏
精选
¥5.83
世界图书名著昆虫记绿野仙踪木偶奇遇记儿童书籍彩图注音版
¥5.39
正版世界名著文学小说名家名译中学生课外阅读书籍图书批发 70册
¥8.58
简笔画10000例加厚版2-6岁幼儿童涂色本涂鸦本绘画本填色书正版
¥5.83
世界文学名著全49册中小学生青少年课外书籍文学小说批发正版
¥4.95
全优冲刺100分测试卷一二三四五六年级上下册语文数学英语模拟卷
¥8.69
父与子彩图注音完整版小学生图书批发儿童课外阅读书籍正版1册
¥24.2
好玩的洞洞拉拉书0-3岁宝宝早教益智游戏书机关立体翻翻书4册
¥7.15
幼儿认字识字大王3000字幼儿园中班大班学前班宝宝早教启蒙书
¥11.55
用思维导图读懂儿童心理学培养情绪管理与性格培养故事指导书
¥19.8
少年读漫画鬼谷子全6册在漫画中学国学小学生课外阅读书籍正版
¥64
科学真好玩
¥12.7
一年级下4册·读读童谣和儿歌
¥38.4
原生态新生代(传统木版年画的当代传承国际研讨会论文集)
¥11.14
法国经典中篇小说
¥11.32
上海的狐步舞--穆时英(中国现代文学馆馆藏初版本经典)
¥21.56
猫的摇篮(精)
¥30.72
幼儿园特色课程实施方案/幼儿园生命成长启蒙教育课程丛书
¥24.94
旧时风物(精)
¥12.04
三希堂三帖/墨林珍赏
¥6.88
寒山子庞居士诗帖/墨林珍赏
¥6.88
苕溪帖/墨林珍赏
¥6.88
楷书王维诗卷/墨林珍赏
¥9.46
兰亭序/墨林珍赏
¥7.74
祭侄文稿/墨林珍赏
¥7.74
蜀素帖/墨林珍赏
¥12.04
真草千字文/墨林珍赏
¥114.4
进宴仪轨(精)/中国古代舞乐域外图书
¥24.94
舞蹈音乐的基础理论与应用
作者简介
李广宇,河北大学文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香港城市大学法学博士在读。现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行政法研究所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法修改以及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主持起草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以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管辖、撤诉等其他重要司法解释。出版个人专著十部,包括《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理念、方法与案例》、《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政府信息公开判例百选》、《香港寻书》、《行囊有书》、《新行诉讼法逐条注释》(上下册),以及即将出版的《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读本》等。
目录
引言 [司法解释的起草目的和依据] 第一条 [立案登记制] 1. 保护诉权 2. 立案登记制 3. 一次性告知补正 4. 对不予立案裁定的上诉 第二条 [具体的诉讼请求] 1.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2. 诉讼类型化 第三条 [裁定驳回起诉] 1. 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2. 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3. 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4. 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5. 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6. 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7. 重复起诉的 8. 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9. 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10. 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1. 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第四条 [不作为的起诉期限] 1.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2. 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五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2. “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 3.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 第六条 [维持或改变原行政行为的界定] 第七条 [共同被告] 第八条 [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案件的级别管辖] 第九条 [共同被告情况下的审查对象及举证责任] 第十条 [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判决] 第十一条 [行政协议的概念和类型] 第十二条 [行政协议的诉讼时效和起诉期限] 第十三条 [行政协议案件的管辖] 第十四条 [适用民事法律规范] 第十五条 [行政协议案件的判决] 第十六条 [行政协议案件的诉讼费用] 第十七条 [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提出时间和排除范围] 第十八条 [民事争议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第十九条 [相关民事争议的审理、裁判和上诉] 第二十条 [请求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履行判决] 第二十三条 [给付判决] 第二十四条 [申请再审的期间] 第二十五条 [一次再审申请,一次抗诉] 第二十六条 [新旧法的衔接] 第二十七条 [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的效力] 跋
×
Close
添加到书单
加载中...
点此新建书单
×
Close
新建书单
标题:
简介: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