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清代苗疆立法史料选辑(共6册)

清代苗疆立法史料选辑(共6册)

  • 出版社: 北京联合
  • 作者: 编者:张双智
  • 商品条码: 9787559624055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1832
  • 出版年份: 2018
  • 印次: 1
定价:¥480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清代没有专门用于“苗疆”的系统成文法,针 对苗疆的条款散见于各种文献中。苗疆条例多数是 根据谕旨和地方官员关于苗疆的奏议而制定的,内 容包含有刑事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 规范,统一适用于苗疆。《大清律例》有关苗疆的 条例,对苗疆的各少数民族都有效力。改土归流后 的苗疆地方土官被视为国家官吏,《吏部则例》规 定了他们的职责奖惩等。清《圣训》、《雍正朱批 谕旨》、《大清高宗皇帝实录》、《(光绪)钦定 大清会典事例》、《(雍正)新例要览》、《则例 便览》中有关的苗疆法律条款,内容涉及行政法、 刑法、军事、民俗等诸多方面。 处理苗疆善后事宜的“章程”是清朝政府制定 的一种比较系统的法规,涉及到了行政、职官、司 法、土地、赋役、户籍、兵器管理等方面。 另外,从《清经世文编》中摘录了有关《蛮防 》、《苗防》的内容;并在《苗防备览》、《苗疆 屯防实录》、《湖南苗防屯政考》中选录一些屯防 方面的章程、法规,体现了清代国家力量进入苗疆 之后建立统治秩序,实施法规的过程。苗民的习惯 法也是重要的法律内容,《贵州有关各少数民族的 乡规民约》,《广西民族问题碑刻选》,云南、海 南、福建等民族地区官禁民约包括了地方志、碑刻 、契约、民间文书等资料,有官府发布的法令碑刻 ,也有以汉字记载的“乡规民约’等。《诸苗考》 、《苗俗记》、《蛮苗列传》等古籍记载的苗俗, 涉及到了苗民的部分生活习俗,可以做为习惯法参 考。
目录
第一册 清代有关苗疆法律条文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 《钦定吏部则例》 《大清律例》 《(雍正)新例要览》 《则例便览》 第二册 清《圣训》、《皇朝经世文编》选辑 清《圣训》 《皇朝经世文编》 第三册 苗疆善后事宜资料选辑 第四册 清代苗防屯政史料 《苗疆屯防实录》 《苗防备览》 《湖南苗防屯政考》 第五册:清代苗疆习惯法 贵州有关各少数民族乡规民约 广西民族问题碑刻选 云南地区官禁民约 海南地区官禁民约 福建地区官禁民约 台湾地区官禁民约 第六册 清代苗疆风俗史料 《黔书》 《黔记》 《罪惟录》 《诸苗考》 《苗疆闻见录》 《苗防备览》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