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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

  • 字数: 238
  • 出版社: 中国法制
  • 作者: 编者:李显冬//王梦茹
  • 商品条码: 9787509372890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88
  • 出版年份: 2016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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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李显冬、王梦茹编著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 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适用问答》针对不动产登 记中的一些实务问题以通俗易懂的笔风予以回应,系 统梳理了在不动产登记当中,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或申 请登记的老百姓需要了解的有关不动产登记程序以及 可能存在的法律困惑,旨在体现其实用性。 不动产登记关涉千家万户的财产权益,希望这本 书能够帮助百姓了解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能够调 动人民群众完善统一不动产登记的积极性,为不动产 登记领域的继续深化改革作出其贡献。
作者简介
李显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非常任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
目录
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 (一)登记的主体是不动产登记机构 (二)登记的内容是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 (三)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具有物权变动之法律效力 二、不动产物权登簿的意义是什么? (一)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登记即告完成 (二)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予以保管 三、为什么要对不动产进行登记? (一)设立不动产登记制度旨在使物权变动得以“公示公信” (二)我国不动产权利变动的一般原则采“债权形式主义” (三)凡经公示产生公信力的物权登记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四、不动产登记是强制性的吗? (一)不动产登记一般遵循“依申请登记原则” (二)不动产登记申请在登记程序中存在重要意义 (三)登记中适用“申请原则”的例外情形 五、不动产登记行为是行政行为吗?其是否可诉?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一系列具体不动产登记行为的概括总称 (二)不动产登记行为类型化是判断登记行为性质的基础 (三)具体登记行为的性质及可诉性分析 六、不动产登记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一)不动产登记中的依申请原则 (二)不动产登记中的先登记原则 (三)不动产登记的法定语言文字登记原则 (四)不动产登记的登记法定原则 (五)不动产登记的一物一权原则 七、什么是不动产单元?确立不动产单元的意义是什么? (一)不动产登记单元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本单位 (二)不动产单元的确定依“物权特定”原则 (三)确定不动产单元的具体方法 八、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否意味着“不动产单元”也要统一? (一)“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有赖于统一登记予以保障 (二)统一登记并不意味着土地及其建筑物或构筑物作为整体的登记单位 九、统一登记对不动产登记原则作了哪些完善? (一)改变了房地分离的登记体制 (二)明晰不动产登记原则 (三)打破城乡二元的房屋登记体制 十、哪些不动产权利属于登记的范围? (一)登记的前提是物权必须具有独立性与确定性 (二)法律法规对可以进行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明确规定 (三)可以纳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类型需法定 (四)可以纳入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是以物权为主的权利群 十一、哪些不动产权利类型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 (一)首次登记 (二)变更登记 (三)转移登记 …… 附录 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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