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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国家智库报告

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国家智库报告

  • 字数: 95
  • 出版社: 中国社科
  •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
  • 商品条码: 9787516173336
  • 适读年龄: 1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165
  • 出版年份: 2016
  • 印次: 1
定价:¥40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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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 目组长期关注司法制度运行与司法改革,现已发布中 国司法透明度、中国海事司法透明度、中国检务透明 度、西部司法透明度、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北京法院 阳光司法等系列司法指数报告以及《司法透明国际比 较》《人民论坛·浙江法院特辑》等系列成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联 合课题组编著的《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报告--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样本(2016)》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 学研究所依托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并与深圳市 律师协会联合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 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的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成效进行第三方评估的分 析。评估结果显示,该实施标准科学界定了执行难范 畴、建立了执行行业标准、完善了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了执行审查监督,在权利保障、执行强度、规 范廉洁等取得了良好的施行效果,但还应在执行惩戒 措施、精细化管理、终本结案机制等方面加以完善。 深圳经验对全国执行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就全国 层面而言,解决执行难,加强顶层设计,需要进一步 理顺体制、确立标准、推动立法、加强信息化、完善 联动机制、发挥律师作用。
目录
一 评估背景 (一)最高法院的部署与举措 (二)广东高院的探索与努力 (三)深圳中院分权集约改革 (四)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提出 二 评估主体、对象与方法 (一)评估主体 (二)评估对象 (三)评估方法 三 《实施标准》的外部优势 (一)政治保障:党委政府鼎力支持 (二)法律护航:地方立法勇于创新 (三)环境优化:争创一流法治城市 四 《实施标准》的科学性 (一)科学界定执行难之范畴 (二)尝试构建执行行业标准 (三)完善执行管理制度体系 (四)强化执行程序审查监督 (五)实体指标客观且可量化 五 《实施标准》的施行效果 (一)有效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二)强制执行力度大幅提升 (三)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程序畅通 (四)执行活动透明规范廉洁 (五)执行效益效果双重提升 六 深圳执行面临的问题及建议 (一)执行惩戒措施亟须常态化 (二)被执行人知情权保障待强化 (三)进一步完善终本结案机制 (四)数据的精细化管理须提高 (五)部分实体指标的设置待调整 七 从深圳经验看解决执行难的顶层设计 (一)提升认识,拒执对抗法律应严惩 (二)改革体制,确保执行机构的强制力 (三)确立标准,实现执行权运行规范化 (四)推动立法,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五)互联网+,完善执行联动机制 (六)畅通渠道,发挥律师的专业作用 结论 附件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标准(试行) 附件二 法官问卷 附件三 深圳律师问卷 附件四 其他地区律师问卷 附件五 案卷抽查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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