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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牍与秦汉民法研究

简牍与秦汉民法研究

  • 字数: 235
  • 出版社: 中国社科
  • 作者: 蒋波
  • 商品条码: 9787516172988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44
  • 出版年份: 2015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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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秦汉时期是我国中央集权专制带IJ度建立和发展 的重要时期,在“大一统”的封建帝国内,民事立法 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愈加健全和完善,为秦汉帝 国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和保障,并对后世立法也产 生深远的影响。蒋波著的《简牍与秦汉民法研究》以 出土简牍为中心并结合传统文献,从民法权利的主客 体关系、民法与秦汉社会、民事经济刑、民事诉讼制 度及秦汉民法的历史演进等方面,对秦汉民法进行整 体的梳理,认为在自然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国” 、“家”同构下,身份等级的户籍制度界限分明,制 约着秦汉的家庭形态,社会结构上良贱对立,户等流 转的空问有限;家庭伦理犯罪刑罚苛繁,在人身和财 产方面,维护父权和夫权,贯穿着封建宗法制度的原 则和精神;民事经济刑由秦重“居”到汉重“罚金” 的演变,深刻折射出秦汉社会经济、思想、政治之变 迁;秦汉民事诉讼,对司法权限、民事诉讼人的法定 资格、诉讼程序都有严格的限定,并体现出恤刑、时 效、名实相符、经义决狱、疑罪从轻等诉讼的基本原 则,民事诉讼制度相当完善;从社会结构巨变和秦汉 法家路线抉择的路径来看,秦汉民法形式多样,诸法 合体,既有法家精英的法治理念对社会阶层的固化, 义显现国家治理的“礼法兼治”之路。
作者简介
蒋波,男,1972年出生,江苏徐州人,历史学博士,现任广东嘉应学院政法学院历史系专任教师。先后于南京师范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及华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主要研究方向为秦汉魏晋南北朝史,曾在《史学月刊》、《中国社会科学报》、《华南师范大学学报》、《黄河科技大学学报》、《忻州师范学院学报》、《语文报》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
目录
绪论 一 本课题研究意义 二 本课题学术史综述 三 以往研究存在的问题 四 本课题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之处 五 本课题研究的相关概念界定 第一章 秦汉民法的权利主体和客体 第一节 民事权利主体 一 文献及简牍所见秦的户籍 二 秦汉的家庭形态 三 释《二年律令户律》中的“比地为伍” 四 秦汉户等的流转及其社会功能 第二节 民事权利客体 一 民事权利客体分类 二 从《告臣爰书》看“隶臣妾”的奴隶身份 第二章 民法与秦汉社会 第一节 秦汉家庭伦理法类型概说 第二节 秦汉不孝罪及社会历史变迁 一 先秦孝文化述略 二 秦汉不孝罪 三 秦汉不孝罪的社会历史变迁 第三节 简牍所见秦汉家庭奸罪 第四节 简牍所见秦汉家庭的盗 一 家庭亲属之间相盗立法的宗法性 二 家庭的“群盗” 三 家庭中的奴婢盗 第五节 简牍涉及亲属之间的连坐 一 连坐的法律表达 二 家庭连坐的范围 三 家庭连坐所涉及的罪名 第六节 秦汉家庭财产继承的几点思考 一 女性家庭财产继承权 二 民风与家庭财产继承 第三章 秦汉民事经济刑 第一节 秦代的赀刑和赎刑 一 秦代的赀刑 二 秦代的赎刑 三 秦律所见的债务关系 四 秦“居赀赎债”考述 第二节 汉代的罚金刑和赎刑 一 文献及《张家山汉简》所见罚金刑 二 文献及《张家山汉简》所见赎刑 第三节 秦汉民事经济刑演变特征原因探析 一 经济原因 二 政治原因 三 思想文化原因 第四章 秦汉民事诉讼制度 第一节 秦汉民事诉讼的司法机构体系 一 司法机构 二 司法权限 第二节 民事诉讼人的法定资格 第三节 秦汉民事诉讼的一般程序 一 告劾 二 审讯 三 案验 四 审判 五 乞鞠 六 奏谳 第四节 秦汉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 时效原则 二 等级原则 三 “亲亲相隐”原则 四 “引经决狱”原则 第五章 秦汉民法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社会变局下的秦汉民法 一 社会结构巨变和秦汉法家路线抉择 二 秦汉民法形式多样,诸法合体 三 法家精英的法治理念对社会阶层的固化 第二节 从国家秩序工具看“礼法兼治”之路 一 先秦时期的“礼法兼治” 二 “废礼”抑或“法礼”——汉乐府《陇西行》之 “废礼送客出”新释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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