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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境与突破:生态损害司法救济路径之完善

困境与突破:生态损害司法救济路径之完善

  • 字数: 213
  • 出版社: 重庆大学
  • 作者: 谢玲|责编:张锦涛
  • 商品条码: 9787568937641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09
  • 出版年份: 2023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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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我国生态损害司法救济 中存在多元利益主体之诉 权基础不明、不同救济制 度之间的功能定位不清以 及衔接不畅,从而导致生 态损害司法救济乏力的问 题。生态损害行政矫正的 功能限度决定着生态损害 司法救济必须在监督和填 补领域发挥独特功能,唯 有厘清生态损害司法救济 中多元利益主体之诉权基 础、明确生态损害司法救 济的独特功能及实现其功 能的应然路径、分析不同 救济方式的制度优势、功 能限度以及它们之间的内 在联系,方可促进生态损 害多元救济机制间的有效 对接,实现生态损害之充 分救济。 本书欲通过合理的制度 设计,做到既尊重行政权 在生态损害救济中的“专业 特长优势”,贯彻“行政权优 先原则”,同时又能有效实现 司法的独特功能,从而促 进行政权与司法权的良性 互动,以及生态损害行政 矫正机制与生态损害司法 救济机制之间、不同生态 损害司法救济机制之间的 协调与对接。
目录
第一章 问题与反思:以“康菲溢油案”为切入点所引发的追问 第一节 “康菲溢油案”所呈现的生态损害法律救济之困 一、为何重拾“康菲溢油案” 二、“康菲溢油案”之案情回顾 三、“康菲溢油案”中生态损害法律救济之困局 第二节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困境的回溯与延伸 一、从“东方大使”号特大溢油损害赔偿案到“塔斯曼海”案 二、重庆两江志愿服务发展中心、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与三被告的环境污染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和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深圳交通局案 三、珲春市人民检察院诉珲春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第三节 对我国生态损害法律救济方式之反思 第二章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相关概念厘定 第一节 生态损害的法学意蕴 一、生态利益的识别:公益性环境利益 二、生态损害、环境损害与传统环境侵权的界分 三、生态损害之定位及特征 四、生态损害原因行为的类型化 第二节 法律上的“救济”及司法救济 一、法律语义上的“救济” 二、法益理论对“救济”内涵之扩展 第三节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概念厘定 第四节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基本理念 第二章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相关概念厘定 第一节 生态损害的法学意蕴 一、生态利益的识别:公益性环境利益 二、生态损害、环境损害与传统环境侵权的界分 三、生态损害之定位及特征 四、生态损害原因行为的类型化 第二节 法律上的“救济”及司法救济 一、法律语义上的“救济” 二、法益理论对“救济”内涵之扩展 第三节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概念厘定 第四节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基本理念 一、利益衡平理念与生态损害司法救济 二、风险预防理念与生态损害司法救济 三、多元共治理念与海洋生态损害司法救济 第三章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功能定位 第一节 生态损害法律救济路径之探索 一、公益、私益之分野与传统二元救济模式 二、生态损害法律救济的路径探索 第二节 生态损害“行政救济”一词之误用 一、环境法学研究中的生态损害“行政救济” 二、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救济” 三、环境法学研究中的生态损害“行政救济”一词之误用 四、生态损害行政矫正概念之厘定 第三节 生态损害行政矫正的功能与限度 一、生态损害行政矫正的功能 二、生态损害行政矫正的功能限度 第四节 生态损害司法救济之功能 一、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预防功能 二、生态损害司法救济的监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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