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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法之名:司法的程序沟通原理

因法之名:司法的程序沟通原理

  • 字数: 326
  • 出版社: 厦门大学
  • 作者: 陈洪杰|责编:甘世恒|总主编:齐树洁
  • 商品条码: 978756158752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98
  • 出版年份: 2022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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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分为四编,分别为 第一编法律沟通的悖论、第 二编法律自我再生产的司法 进路、第三编司法沟通的程 序主体性原理、第四编司法 治理与现代性。全书从司法 的程序沟通的传统理论和现 实反思出发,以司法沟通的 演进和理论分析为脉络,结 合司法沟通的现实案例分析 ,讨论和分析了司法的程序 沟通的司法进路、主体性原 理和司法治理的现代性演进 ,以及司法如何进一步改革 以实现司法的价值,进而为 我国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提供学术参考和理论借鉴。
目录
第一编 法律沟通的悖论 第一章 法律如何治理:后形而上法哲学反思 一、“法律之治”的张力与限度 二、法律的确定性问题与合法性风险 三、合法性的困境:在“是”与“应当”之间 四、法律何以合法:“形式”与“实质”之辨 第二章 规则何以自治:“规则之治”的系统论阐释 一、“规则之治”的实践困境 二、法律沟通的悖论与法律的功能定位 三、法律何以能反事实地稳定规范性预期 四、法律的另一种可能性 五、反思作为“法律自治”操作性策略的“规则之治” 第三章 法治如何实践:关于“法律人之治”的法哲学追问 一、“法律人之治”与“法律人思维”:一个关于知识与权力的断言 二、何谓“法律人思维”:苏力反对与赞成的 三、法律人如何作判断:理论立场与知识谱系 四、司法如何决策:基于合法性视角 五、法律合法性预期的商谈式建构:从卢曼到哈贝马斯 六、未竞的“法治”:“法律人之治”的迷思 第四章 法律国家主义的困境:一个关于“秋菊/李雪莲”的知识隐喻 一、法律作为社会交往机制:从“秋菊打官司”说起 二、法律作为国家权力策略:法律是如何进入“法律不入之地”的” 三、法律作为社会行动策略:法律国家主义的现实挑战 四、法律国家主义叙事的社会抗争隐喻:当“秋菊”遇见“李雪莲” 五、反思法律国家主义:一个关于“治理”的知识隐喻 第二编 法律自我再生产的司法进路 第五章 法律的司法续造 一、从泸州遗赠案说起 二、“事实—法律”涵摄过程的两种逻辑 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条主义与整体性阐释 四、遗赠案的价值冲突与整合:以德国法院立场的流变为例 五、中庸之法 第六章 法律确定性的司法生产 一、司法个案中的法律及解释 二、确定性命题:破与立的理论简史 三、中国语境下的确定性问题:法律解释学的限度 四、法律商谈:从独自到对话 五、裁判可接受性:一个中国式的问题考察 第七章 超越共识难题:法律商谈的司法进路 一、共识难题:一个经验的观察 二、“寻求共识”抑或“诉诸强制”:以冲突的社会控制为分析线索 三、何种共识?何者之共识?:裁判可接受性命题在当代中国之展开 四、共识何以可能:方向及路径 五、未竞的商谈 第三编 司法沟通的程序主体性原理 第八章 民意如何审判:一个方法论上的追问 一、司法如何面对民意 二、司法如何认知民意 三、司法如何决断民意 四、民意如何嵌入裁判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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