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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重要之事——元伦理学卷(上、下)

论重要之事——元伦理学卷(上、下)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 作者: (英)德里克·帕菲特|编者:(美)塞缪尔·谢弗勒|责编:罗晶|译者:葛四友//阮航
  • 商品条码: 9787300306148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1255
  • 出版年份: 2022
  • 印次: 1
定价:¥23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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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论重要之事——元伦理 学卷(上册)》主要探讨规 范性的各种代表性版本,但 是不同于规范伦理学卷中寻 求各种理论的趋同,帕菲特 在此努力论证其他理论版本 都不能恰当地解释我们思想 中的规范性维度;基于所有 这些观点,规范性都被证明 是种幻觉。对于这些立场, 帕菲特在书中讨论和批评了 其中许多有影响的版本,包 括布莱克本、布兰德特、吉 伯德、黑尔、麦基和威廉姆 斯等人的观点。帕菲特最终 的结论是:所有这类观点都 倾向于虚无主义,且对于承 认不可还原地规范性的真理 来说,虚无主义是真正的竞 争对手。帕菲特由此认为我 们应该接受非形而上的、非 自然主义的认知主义理论, 拒绝一切形式的自然主义和 非认知主义理论。 《论重要之事——元伦理 学卷(下册)》主要是回应 《真的有事重要吗?》一书 对其规范性理论提出的各种 反驳。帕菲特为了回应这些 批评,进一步发展了他自己 有关理由和规范性的理论。 他的核心转变在于,明确交 代其规范性真理并不具有本 体论地位,从而避免本体论 上的怪异性。同时为避免混 淆与误解,帕菲特将其理论 改名为非实在论的认知主义 ,从而获得空间可以寻求与 自然主义、准实在论的表达 主义两种理论的趋同。帕菲 特由此发展出的非实在论的 认知主义理论,与雷尔顿进 一步发展出的广义自然主义 和吉伯德发展出的新型版本 的表达主义,最终达成了基 本共识,得到了元伦理学领 域的“新三重理论”。
目录
导论 内容提要 第六部分 规范性 第二十四章 分析性自然主义和主观主义 第82节 各种相冲突的理论 第83节 理由的分析性主观主义 第84节 内在理由的不重要性 第85节 实质性的主观理论 第86节 规范性信念 第二十五章 非分析性自然主义 第87节 道德自然主义 第88节 规范性的自然事实 第89节 从“是”推出“应当”的论证 第90节 厚重概念论证 第91节 规范性反驳 第二十六章 无足轻重性反驳 第92节 规范性概念和自然属性 第93节 与科学发现的类比 第94节 事实陈述论证 第95节 无足轻重性反驳 第二十七章 自然主义和虚无主义 第96节 理由的自然主义 第97节 柔性自然主义 第98节 刚性自然主义 第二十八章 非认知主义和准实在论 第99节 非认知主义 第100节 规范性分歧 第101节 非认知主义者能够解释规范性错误吗? 第二十九章 规范性和真理 第102节 表达主义 第103节 黑尔论重要之事 第104节 规范性论证 第三十章 规范性真理 第105节 分歧 第106节 论我们应该如何生活 第107节 误解 第108节 自然化的规范性 第109节 西季威克的直觉 第110节 未来的航行 第111节 重新发现理由 第三十一章 形而上学 第112节 本体论 第113节 非形而上学的认知主义 第三十二章 认识论 第114节 因果性反驳 第115节 有效性论证 第116节 认知信念 第三十三章 理性主义 第117节 认知理由 第118节 实践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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