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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大字学习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大字学习版)

  • 字数: 96
  • 出版社: 中国法制
  • 作者: 编者:中国法制出版社|责编:李连宇
  • 商品条码: 9787521628227
  • 版次: 1
  • 开本: 32开
  • 页数: 163
  • 出版年份: 2022
  • 印次: 1
定价:¥25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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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垄断法》一部单行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垄断法》已根据2022年6月 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垄断法〉的决定》 修正。《反垄断法》是我们 国家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法 律,它的出台能够预防和制 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 竞争,鼓励创新,提高经济 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 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垄断行为的类型】 第四条 【反垄断工作的原则要求】 第五条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第六条 【经营者集中的原则规定】 第七条 【对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的原则要求】 第八条 【特定行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进行垄断】 第十条 【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十一条 【加强反垄断法实施】 第十二条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第十三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 第十四条 【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第十五条 【经营者和相关市场定义】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垄断协议定义】 第十七条 【横向垄断协议】 第十八条 【纵向垄断协议】 第十九条 【组织、帮助达成垄断协议】 第二十条 【垄断协议豁免】 第二十一条 【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十二条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二十三条 【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考虑的因素】 第二十四条 【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集中界定】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集中申报】 第二十七条 【豁免申报】 第二十八条 【申报文件】 第二十九条 【申报文件补交】 第三十条 【初步审查】 第三十一条 【进一步审查】 第三十二条 【审查期限中止】 第三十三条 【审查考虑因素】 第三十四条 【审查决定】 第三十五条 【附加限制性条件】 第三十六条 【审查决定公布】 第三十七条 【审查工作要求】 第三十八条 【国家安全审查】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三十九条 【禁止指定交易】 第四十条 【禁止违规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 第四十一条 【禁止妨碍商品自由流通】 第四十二条 【禁止限制招投标等活动】 第四十三条 【禁止不当限制分支机构】 第四十四条 【禁止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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