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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程序性制裁的类型化研究

刑事程序性制裁的类型化研究

  • 字数: 193
  • 出版社: 法律
  • 作者: 杨晓静著
  • 商品条码: 9787519764241
  • 版次: 1
  • 页数: 224
  • 出版年份: 2022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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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针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程序性制裁的具体类型化进行了专业性、学术性、理论性的专门分析、论证,特别是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立法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实施十年以来,该规则遭遇了“话语热闹”与“实践冷清”之间的强烈反差,本书在理论上提出了对于程序性违法与程序性制裁要进行类型化划分及分类,从而构建“轻重衔接、梯级递进、有序协调”的程序性制裁体系,将非法证据排除作为最后且最重的程序性制裁方式之一。
作者简介
杨晓静 1968年5月出生,山东济南人,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山东政法学院首届特聘法律顾问,省法学会法学人才库诉讼法学专家,山东省“第七届”省级教学名师,省级精品课程《刑事诉讼法学》负责人。科研成果方面,先后在《河北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山东社会科学》《政法论丛》等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7篇,其他论文40余篇,出版著作(合著)3部,主编、参编教材6部。2010年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访学期间,师从长江学者陈瑞华,参与其主持的国际合作项目《死刑辩护》的调研、论证。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山东省社科规划研究重点课题、教育部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7项,参与省社科规划研究课题、软科学研究课题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课题、教育厅等省部级、厅级课题共15项。社会兼职方面,杨晓静教授担任中国法学会刑事检察学会刑事执行检察专业委员会理事、山东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监察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检察学会理事、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会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担任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德州市平原县人民检察院、梁山县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目录
导 论   一、研究现状综述   二、选题目的及意义  第一章 刑事程序性制裁的含义与构成要素   一、刑事程序性制裁的含义   二、刑事程序性制裁的构成要素  第二章 刑事程序性制裁与相关范畴的逻辑关系辨析   一、程序性制裁与程序性违法的逻辑关系   二、程序性制裁与非法证据排除的逻辑关系   三、程序性制裁与诉讼行为无效的逻辑关系   四、程序性制裁与程序性裁判的逻辑关系  第三章 刑事程序性制裁正当性与类型化的必要性   一、程序性制裁的正当性基础   二、我国程序性制裁的制度背景考察   三、程序性制裁类型化的必要性探究  第四章 刑事程序性制裁类型化的理论前提与标准   一、程序性制裁类型化的理论前提:程序性违法的类型化   二、程序性制裁类型化的标准      三、程序性制裁的类型划分  第五章 程序性制裁类型Ⅰ: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一、程序性瑕疵行为与一般侵权型程序性违法行为的界分   二、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程序性制裁方式  第六章 程序性制裁类型Ⅱ:相对无效   一、相对无效的制裁对象:一般侵权型程序性违法行为   二、一般侵权型程序性违法行为的具体类型   三、“相对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七章 程序性制裁类型Ⅲ:绝对无效   一、绝对无效的制裁对象:基本权利侵权型程序性违法行为   二、基本权利侵权型程序性违法行为的具体类型   三、绝对无效的法律后果  第八章 刑事程序性制裁的实现机制建构   一、“即时处置型”实现机制的承袭与变革   二、“检察听证型”准诉讼机制的建构   三、“程序性裁判”诉讼机制的建构  结 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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