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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行为研究

征税行为研究

  • 字数: 273
  • 出版社: 法律
  • 作者: 佘倩影著
  • 商品条码: 9787519751241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26
  • 出版年份: 2021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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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随着中国这些年税收治理经验的积累,税法的研究逐渐步入了寻求方法论突破和自主理论建构的新阶段。目前来看,无论是行政行为理论、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还是经济法行为理论,都无法为税法上的行为提供合理的解释框架与适切的理论工具。将征税行为理论予以独立研究,以中国当下财税治理的自主发展实践为基础,提炼征税行为的理论要素,澄清征税行为的独立价值与功能定位,不仅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税法学基础理论,而且可为传统征税行政方式的整合提供平台,为解释和规范新型征税行为模式提供指引,为税法学脱离宏观调控法的定位,发挥其组织收入、分配与配置的功能提供依据,进而持续拓展中国财税民主的想象空间,推动税法基础理论的研究。 本书系统性讨论征税行为的概念要素、历史脉络、分类类型、范畴边界、分析范式与效力评价体系等理论构成基础,厘定征税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等相关制度的基本内涵,明晰征税行为理论在税法整体秩序中的定位与理论建制的价值目标。
作者简介
佘倩影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财税法学。在《法学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国际税收》等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专项课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多项课题。
目录
目  录 导 论  一、文献综述   (一)部门法中的行为理论   (二)具体论题的基础共识  二、理论脉络与内容结构  三、研究方法   (一)法教义学方法   (二)其他社会科学方法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点   (一)研究难点   (二)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征税行为的界定:立论前提与基本观点  一、作为规范命题的征税行为   (一)知识传统:“行为”的法律内涵   (二)规范品格:作为规定功能的法概念   (三)创设目的:实现财税法治的概念工具  二、征税行为理论的传统观点及其解释力的局限性   (一)行政高权之征税行为   (二)经济行为之征税行为   (三)法律行为之征税行为   (四)财税行为之征税行为  三、征税行为理论补正的基本进路   (一)逻辑对应:税收债务与征税行为   (二)观念统合:税收程序法的内在价值   (三)宪法立场:从纳税人权到纳税人基本权规范  四、征税行为的体系性关联   (一)“税收主体—征税行为”视角   (二)“税收关系—征税行为”视角   (三)“权力结构—征税行为”视角   (四)“税权—征税行为”视角  五、征税行为的理论界定与解析   (一)税法“行为”语意的多维意涵与本文限定   (二)对征税行为内涵与外延的把握   (三)征税行为的成立要件与法律特征  六、本章小结 第二章 征税行为法治国功能的实现机理与约束原则  一、影响征税行为建制的理论要素变迁   (一)主体资格拓展对征税行为模式之挑战   (二)税收功能变迁对征税行为内涵之更新   (三)权力结构演化对征税行为外延之拓展   (四)分析范式转型对征税行为基本范畴之形塑  二、征税行为所欲达成之税法秩序目标   (一)法治国下的税法实践:形式层面与实质层面   (二)税法秩序的安定性:征税行为的“型式化”追求   (三)税法秩序的实质正义:征税行为的“平等性”追求  三、征税行为价值目标的实现机理   (一)税法秩序的结构:制定法、司法判决与征税行为   (二)经由征税行为而达成的税法秩序的完整性  四、征税行为的约束原则   (一)取向法安定性的税法原则   (二)取向实质正义的税法原则  五、本章小结 第三章 征税行为的基本范畴与内涵要素辨析  一、征税行为的基本范畴   (一)范畴选择:严格主义还是宽泛主义   (二)范畴界定:基于行为功能的考量   (三)范畴结构:“规定”与“决定”  二、征税规定   (一)“规定”之内涵:实定法上的识别   (二)“规定”之判定:形式标准与实质标准   (三)“规定”之功能:有限的创设性   (四)“规定”基本类型梳理  三、常规征税决定   (一)构成要件与基本特征   (二)典型类型描述  四、特殊征税决定   (一)构成要件与基本特征   (二)类型一:“影响效果”行为   (三)类型二:具有私法属性的征税决定   (四)类型三:双方共同主导之“制度化税收契约”  五、征税行为的主体要素   (一)多元主体纳入:利益分化与主体再造   (二)理论探源:主体资格的判定基准   (三)行为主体的权义结构与行为特征  六、征税行为中的意思表示   (一)征税行为中的自由意志   (二)公法意思表示与私法意思表示之区分   (三)税法类推适用意思表示制度的方法与边界   (四)意思表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七、本章小结 第四章 征税行为的类型化建构及其实定法呈现  一、征税行为的分类与类型   (一)分类思考方式的一般说明   (二)现有分类及其功能   (三)现有分类之症结与本文分类之考量  二、征税行为分类模型之理念基础   (一)理论标识:权力与契约之融合   (二)视角拓展:税收契约的3个层次  三、分类模型的二维建构:作为自变量的“合意”与“强制”   (一)分类模型的两个维度:作为自变量的“合意”与“强制”   (二)分析框架:征税行为的4个基本类型  四、本章小结 第五章 征税行为的效力评价基准与效力来源  一、征税规定效力体系   (一)效力确证、规定变迁与信赖保护   (二)内部“外溢性”效力   (三)间接外部效力   (四)直接外部效力  二、常规征税决定的效力结构:以存续力为核心   (一)存续力   (二)构成要件效力与确认效力   (三)执行力  三、特殊征税决定的效力规则   (一)效力规则的特殊性:不完备公法效力   (二)个案检视:税务和解契约的效力  四、征税行为的效力来源:基于程序主义法范式的思考   (一)“有效/无效”与“合法/违法”之区分   (二)税收法定主义祛魅:“合法性”与“合法律性”辨析   (三)建构程序主义法范式的征税行为效力评价标准  五、本章小结 结 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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