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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规制的路径选择:行政规制、司法控制抑或合作规制

社会性规制的路径选择:行政规制、司法控制抑或合作规制

  • 字数: 300
  • 出版社: 法律
  • 作者: 宋亚辉著
  • 商品条码: 978751189997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70
  • 出版年份: 2017
  • 印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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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社会性规制是相对于经济性规制而言的,其三大核心议题包括环境、健康和安全规制。规制性立法的设计一方面需要通过成本—收益权衡,选择社会更好的规制标准;另一方面还必须决定由谁(行政还是司法)来实施该标准。对此问题的回答,实际上形成了社会性规制的两条路径——行政规制和司法控制。二者的作用原理和实施工具虽然迥异,但却立足于共同的规制目标,这为路径选择奠定了基础。在实施层面上,两条规制路径的实施成本就像物理世界的摩擦力一样,严重阻碍了实际规制效果。在此情境下,规制路径的选择,取决于谁能“以更低的成本建设更安全的社会”?但比较研究发现,两条路径分别在不同方面具有各自相对优势。这同时也意味着,没有谁在特定规制领域中具有绝对优势。所谓的路径选择,只能是两种不完善事物间的“次优选择”。但令人欣慰的是,两条规制路径又具有优势互补性的特点,这为路径选择提供了第三条道路——合作规制。中国法顺应潮流,选择了合作规制模式,但合作性制度安排有待扩展与深化。
作者简介
宋亚辉,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教授,兼任南京大学人文社科高等教育研究院驻院学者、德国哥廷根大学访问学者(2018年)、奥斯纳布吕克大学交换教师(2017年和2019年)、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中国广告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常委及学术委员会委员。 主要研究市场规制法与公私法合作理论。近年来出版学术专著2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清华法学》《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主持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 入选“江苏社科优青”“江苏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获江苏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环境保护部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 首届博士生学术新人奖等荣誉。
目录
目录 导论 一、问题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既有文献梳理 四、本书的分析框架 五、本书的研究思路 六、本书可能的创新 七、本书的基本结构 第一章社会性规制及其备选路径 第一节社会性规制的对象 一、外部性 二、内部性 三、社会性规制的具体领域 第二节两种备选的规制路径 一、行政规制路径 二、司法控制路径 第三节中国的问题与现状 一、历史上的中国:弱市场与强政府格局 二、改革开放后的问题与行政管制传统 三、规制路径探索:两种路径并行使用 第二章两种路径的原理与实施工具 第一节两种路径的研究范围限定 一、两种路径的涵盖范围 二、本书研究范围的限定 三、如何处理两种混合体制 第二节行政规制的原理与实施工具 一、行政规制的作用原理 二、行政规制工具系谱概览 第三节司法控制路径的作用原理 一、公共风险行为的“需求定理” 二、理性经济人假设与效率标准 三、选择最佳的民事责任规则 四、选择最佳的损害赔偿数额 第四节私人诉讼作为实施工具 一、工具主义视角下的私人诉讼 二、规制目标引导下的实体法改造 三、规制目标引导下的程序法改造 第三章两种路径的实施效果考察 第一节两种路径的最佳实施条件 一、行政规制路径的最佳实施条件 二、司法控制路径的最佳实施条件 三、理想条件下的最佳规制效果 第二节行政规制路径的实施效果 一、行政规制权的配置及其影响 二、行政机关对执法人员的有限控制 三、行政规制中的信息难题 四、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与选择 五、被规制者的对策行为 六、小结: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第三节司法控制路径的实施效果 一、私人诉讼的启动障碍 二、原告个人最大化之取向及其影响 三、事故成本的“定价”难题 四、不可验证性与举证困难的影响 五、法官的政策判断能力及其影响 六、不确定的行为预期及其影响 七、执行难对规制效果的影响 八、小结: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第四章两种不完善路径之间的选择 第一节路径选择理论的基本框架 一、用更低的成本建设更安全的社会 二、在比较基础上作出选择 第二节两种路径的实施成本比较 一、信息获取成本之比较 二、技术性问题的应对能力之比较 三、规制者的机会主义倾向之比较 四、个案判断上的灵活性之比较 五、时间维度上的政策判断之比较 六、事前与事后规制之比较 七、其他相关问题上的比较 第三节两种不完善路径之间的选择 一、两种路径的综合比较 二、两种不完善路径之间的次优选择 三、两种路径的比较优势与匹配领域 第四节特定领域的不完全匹配现象 一、食品安全规制领域的匹配性验证 二、环境规制领域的匹配性验证 三、交通事故领域的匹配性验证 四、小结:不完全匹配现象与两难困境 第五章合作规制与“第三条道路” 第一节比较分析的新发现 一、事后威慑不足与事前预防之互补 二、揭露违法行为的信息优势之互补 三、技术性问题的应对能力之互补 四、个案判断上的灵活性之互补 五、时间维度上的政策判断能力之互补 六、规制者的机会主义之互补 第二节优势互补与合作规制 一、优势互补的理论意义 二、合作规制的可行性 三、合作规制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两种路径的全面合作与接轨 一、事后威慑不足与合作规制 二、信息揭露优势与合作规制 三、技术性优势与合作规制 四、个案判断的灵活性优势与合作规制 五、时间维度上的政策判断优势与合作规制 六、机会主义倾向与合作规制 第四节“第三条道路”与规制模式的转型 一、“第三条道路”的提出 二、“第三条道路”与合作规制的关系 三、合作规制在中国的深化与转型 研究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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