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聚文网。 登录 免费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本通/法律一本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本通/法律一本通

  • 字数: 483
  • 出版社: 中国法制
  • 作者: 编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 商品条码: 9787521606744
  • 版次: 7
  • 开本: 32开
  • 页数: 619
  • 出版年份: 2019
  • 印次: 1
定价:¥59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库存: {{selectedSku?.stock}} 库存充足
{{item.title}}:
{{its.name}}
精选
内容简介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 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19年开 始对刑事诉讼法一本通进行第七次改版,丰富了其内容, 增强了其实用性,以达到“应办案所需,适教学所用”的 目标。该书以2018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和部分地方规范性文 件,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士 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目录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任务和基本原则第一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本法任务】 ★第三条【专门机关职权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机关职权】 第五条【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第六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平等 适用法律原则】 第七条【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原则】 ★第八条【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第九条【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十条【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审判公开原则辩护原则】 第十二条【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第十三条【人民陪审制度】 ★第十四条【诉讼权利的保障与救济】 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第十六条【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 第十七条【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追究】 第十八条【刑事司法协助】第二章管辖★第十九条【立案管辖】 第二十条【基层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中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高级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最高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级别管辖变通】 ★第二十五条【地区管辖】 ★第二十六条【优先管辖移送管辖】 ★第二十七条【指定管辖】 ★第二十八条【专门管辖】第三章回避★第二十九条【回避的法定情形】 第三十条【办案人员违反禁止行为的回避】 第三十一条【决定回避的程序】 第三十二条【回避制度的准用规定】第四章辩护与代理★第三十三条【自行辩护与委托辩护辩护人的范围】 第三十四条【委托辩护的时间辩护告知】 第三十五条【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 第三十六条【值班律师制度】 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侦查期间的辩护】 第三十九条【辩护人会见、通信】 ★第四十条【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卷宗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向办案机关申请调取证据】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向办案机关告知证据】 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收集材料辩护律师申请取证 及证人出庭】 第四十四条【辩护人行为禁止追究辩护人刑事责任 的特别规定】 第四十五条【被告人拒绝辩护】 第四十六条【诉讼代理】 第四十七条【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四十八条【辩护律师执业保密及例外】 第四十九条【妨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 的救济】第五章证据第五十条【证据的含义及法定种类】 第五十一条【举证责任】 ★第五十二条【依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 罪】 第五十三条【办案机关法律文书的证据要求】 ★第五十四条【向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行政执法 办案证据的使用证据保密伪造、隐匿、 毁灭证据的责任】 ★第五十五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 法定条件】 ★第五十六条【非法证据排除】 第五十七条【检察院对非法收集证据的法律监督】 第五十八条【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法庭调查申请排除 非法证据】 第五十九条【对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明】 第六十条【庭审排除非法证据】 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的质证与查实有意作伪证或隐 匿罪证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证人的范围和作证义务】 第六十三条【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保障】 第六十四条【对特定犯罪中有关诉讼参与人及其近亲 属人身安全的保护措施】 第六十五条【证人作证补助与保障】第六章强制措施★第六十六条【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与执行】 ★第六十八条【取保候审的方式】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的法定条件】 第七十条【保证人的法定义务】 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一般规定和特别 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七十二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与执行】 第七十三条【保证金的退还】 ★第七十四条【监视居住的法定情形与执行】 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的执行处所与被监视居住人的权 利保障】 第七十六条【监视居住期限的刑期折抵】 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人应遵守的规定对被监视居 住人违反规定的处理】 第七十八条【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与监控】 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及其解除】 第八十条【逮捕的批准、决定与执行】 ★第八十一条【逮捕的法定情形】 ★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法定情形】 第八十三条【异地拘留、逮捕】 第八十四条【扭送的法定情形】 第八十五条【拘留的程序与通知家属】 第八十六条【拘留后的讯问与释放】 第八十七条【提请逮捕】 第八十八条【审查批准逮捕】 第八十九条【审查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九十条【批准逮捕与不批准逮捕】 第九十一条【提请批捕对其审查处理】 第九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不批准逮捕的异议】 第九十三条【逮捕的程序与通知家属】 第九十四条【逮捕后的讯问】 第九十五条【检察院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 第九十六条【强制措施的撤销与变更】 第九十七条【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与决定程序】 第九十八条【对不能按期结案强制措施的变更】 第九十九条【法定期限届满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一百条【侦查监督】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

蜀ICP备2024047804号

Copyright 版权所有 © jvwen.com 聚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