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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法的理论重构与立法构想/法律科学文库

中国商法的理论重构与立法构想/法律科学文库

  • 字数: 310
  •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
  • 作者: 王建文|总主编:曾宪义
  • 商品条码: 978730025232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93
  • 出版年份: 2018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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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王建文著的《中国商法的理论重构与立法构想》 立足于商事司法实践,对民商区分的依据与方法展开 了系统研究,旨在确立商法独立性的内在逻辑,明确 商事关系的识别方法,从而为“商法通则”的制定提 供基于实证研究的理论支撑。若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 确立民商区分的模式,并依此制定“商法通则”并确 立商事审判理念,就可以有效化解单纯适用一般民法 规范所无法解决的司法困境。我国商法应以经营者和 经营行为为核心范畴确立商事关系的判断标准,并将 营业确定为商事关系判断标准中的辅助性概念。商法 的价值,理念与原则乃商法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应系统论述其内涵,并对其实践应用作明确阐释。基 于重构的商法理论体系,本书提出总纲性商法规范的 立法构想,从而构建民商区分的具体立法方案。
作者简介
王建文,安徽省望江县人。河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河海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破产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商法学》重点教材编写项目主要成员。第三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3年入选)、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2011年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2010年入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04年入选)。江苏省优秀研究生课程《商法专题研究》(2010年入选)负责人。曾获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三等奖(2006年)、江苏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07年)。先后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本科)、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博士),并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多项。发表学术论文八十余篇,其中十余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出版专著、专著式教材及统编教材二十余部,主要有:《公司高管重大经营决策失误民事责任研究》(2012年,第一作者)、《中国商法立法体系:批判与建构》(2009年,独著)、《商法教程》(第二版)(2013年,独著)、《商法学》(第四版)(2015年,第二作者)、《公司法》(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15年,第二作者)、《商法》(2012年,副主编)、《商法总论》(2011年,第二作者)、《商法》(第四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2011年,参编)、《证券法》(第二版)(2010年,第二作者)、《破产法》(2009年,第二作者)、《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第二版)(2007年,第二作者)、《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 高等教育司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2005年,第二作者)、《商法》(第二版)( 高等教育司组编、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规划教材,2005年,第二作者)、《商法论》(2003年,第二作者)等。
目录
第一章 导论:基于商事司法困境的民商区分理论的提出 一、“有法不宜用”的司法困境 二、“有法不好用”的司法困境 三、小结与展望:民商区分的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及研究思路 第二章 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及其补救方案 第一节 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结构与缺陷 一、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结构 二、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的缺陷 第二节 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缺陷的补救:民商区分 一、我国现行商法体系缺陷的补救思路:制定总纲性商法规范 二、我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立法模式的理论分析 三、我国总纲性商法规范立法模式的理论构想:民商区分 第三章 商主体的理论重构:经营者概念的引入 第一节 传统商法中商主体制度的考察与反思 一、传统商法中商主体的概念 二、传统商法中商主体的界定标准 三、传统商法中商主体的分类 四、传统商法中商人制度的缺陷 第二节 商主体性质与形态的变迁:历史线索与发展规律 一、早期商人及商事组织的性质与形态 二、中世纪商人阶层的形成与发展 三、中世纪商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四、公司的成型与发展:性质与形态变迁 五、商人性质与形态变迁的规律与启示 第三节 商主体制度的变革与创新:从商人到企业的变迁 一、传统商法中商人性质与结构的变迁:公司商人化 二、传统商法中公司商人化缺陷的纠正:企业人格化 三、传统商法中商主体制度的创新:商人企业化 四、小结:从商人到企业的变迁趋势及不足 第四节 我国商法中商主体的理论重构:经营者概念的采用 一、我国商法学界采用的商主体概念检讨 二、我国总纲性商法规范中商主体概念的选择:经营者概念的引入 三、特殊的商主体:企业概念的立法确认及其法律界定 四、特殊的商主体:职业经营者概念的引入 五、企业主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立法选择与定位 第四章 商行为的理论重构:经营行为概念的引入 第一节 传统商法中商行为制度的考察与反思 一、传统商法中商行为概念界定标准考察 二、传统商法中商行为的特征 三、传统商法中商行为的类型 四、传统商法中商行为的特殊性 五、传统商法中商行为的立法模式 第二节 我国商法中商行为的理论构建:经营行为概念的采用 一、我国商法学界商行为概念界定的梳理 二、我国商法中商行为概念界定的立法选择:经营行为概念的采用 三、我国商法中经营行为的内涵阐释 四、我国商法中经营行为的类型化分析 第五章 商法的价值、理念、原则及其实践应用 第一节 商法的价值及其实践应用 一、法律价值体系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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