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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2第2版)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2第2版)

  • 字数: 573
  • 出版社: 中国法制
  • 作者: 江必新//何东宁
  • 商品条码: 9787509391570
  • 版次: 2
  • 开本: 16开
  • 页数: 516
  • 出版年份: 2018
  • 印次: 1
定价:¥108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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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江必新、何东宁等著的这本《最高人民法院指导 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合同卷2第2版)》设置 如下栏目:【指导性案例】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案例为主,同时,精选了个别最高院裁判的具有指导 性的案例。 【裁判规则】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所涉法 律问题进行评析,形成裁判结论所确立的规则,对法 官在同类案件中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具有极大的参考 、规范作用。 【规则理解】以超越个案审判的视野, 研究案例所体现的法律规则、法律原理、法律精神以 及裁判方法、裁判理念等核心价值,达到将裁判规则 适用于类案的效果。 【拓展适用】对相关理论问题进 行系统梳理和深入探讨,全面阐释裁判规则的精髓, 拓宽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发现问题、解 决问题的渠道。
作者简介
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先后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中南大学等博士生导师,并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等。1999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著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大问题研究》、《民事诉讼的制度逻辑与理性构建——(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思辨》、《新民事诉讼法讲义——再审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讲义——执行的理念、制度与机制》、《新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疑难问题解答与裁判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裁判规则理解与适用》(担保卷)、(公司卷)、(合同卷一)、(合同卷二)、(婚姻家庭卷)、(劳动争议卷)、(房地产卷)、(侵权赔偿卷一)、(侵权赔偿卷二)、(民事诉讼卷)等著作五十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求是》、《法学研究》、《法学杂志》、《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两百余篇。
目录
第一章 合同订立 规则1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正确区分)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属于要约邀请 规则2 (签章行为与合同成立)当事人的盖章与签字一样可以产生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 规则3 (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限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无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 的行为,对方当事人亦未遭受损失,应认定未发生缔约过失 规则4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提供一方应当承担合同约定不明的责任 规则5 (缔约过失责任的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因撤销公告后造成竞买人在缔约阶段 发生信赖利益损失的,应对竞买人的实际损失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规则6 (格式合同效力的确定)格式合同的条款只有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时,才能被宣告 无效 第二章 合同效力 规则7 (签章行为与合同效力)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的签字、盖章,具有使合同相对人了解交易 对方的身份状况,从而确信合同当事人的作用 规则8 (合同欺诈的认定)当事人所持合同文本内容不同,一方主张另一方存在故意欺诈的情形 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规则9 (合同撤销权)当事人未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申请变更或者撤销合同,但以对方当事人 欺诈为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不予支持 规则10 (债权人撤销权与第三人侵害债权)债务人恶意低价与他人置换股权,对债权人造成 损害的,债权人有权依据《合同法》第74条行使撤销权 规则11 (合同欺诈与可撤销合同)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法定代表人虚构身份采取欺诈手段骗取 受让方的信任,使受让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系可撤销合同 规则12 (备案合同)备案合同未变更或取代合同的约定条款,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不构成新的 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章 合同解释 规则13 (文义解释)判断合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首要方法是文义解释 规则14 (目的解释)对合同约定不明条款进行目的解释,应按照与合同无利害关系的理性 第三人通常理解的当事人共同的合同目的进行 规则15 (合同解释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对合同词语的理解产生分歧的,应对当事人 订立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作出判断,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加以解释 第四章 合同变更与转让 规则16 (合同变更的认定)一方当事人在盖章时对部分协议条款修改,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 异议的,应视为同意 规则17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转让双方在公开广泛发行的报纸上登报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应认定债权人已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 规则18 (债权的让与)债权人转让权利未通知债务人的,不影响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 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规则19 (债权转让后的效力)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即丧失向债务人主张该权利的资格 规则20 (债务转让)债权人对债务转移承诺书未予接受,亦未在债务转移协议书上签章的, 应认定债权人未同意债务转让 规则21 (孳息的变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外,取得孳息的权利随着 主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 第五章 诉讼时效、管辖 规则22 (诉讼时效)商业秘密权利人在检察机关侦查终结前并不知晓权利被侵犯,此后对泄 露商业秘密人提起民事诉讼,应认定未超过诉讼时效 规则23 (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应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规则24 (合同撤销权的诉讼时效)当事人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协议,已经超出时效的, 依法不予保护 规则25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海峡两岸长期隔绝历史的原因,致使当 事人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不能行使请求权,属《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 规则26 (违约金的诉讼时效)按日累计的违约金属于一个整体的合同权利,不能按违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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