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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财竞产(唐宋的家产与法律)/中国法制史丛书

争财竞产(唐宋的家产与法律)/中国法制史丛书

  • 字数: 245
  • 出版社: 北京大学
  • 作者: 李淑媛|主编:高明士
  • 商品条码: 9787301127582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53
  • 出版年份: 2007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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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最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 ”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 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 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 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第一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 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 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 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 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 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 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章“妇女财产继承权之问题”,系针对日 本学界长期以来关于南宋在室女承分权悬而朱决之论争逐一剖析,并依已嫁 妇于夫家财产之权限为核心,探讨唐宋时期在嫁女厚奁的历史背景下,其于 自身随嫁奁田之支配权。第六章“结论”,系以综合比较之方式,探讨唐宋 法令之演变及与后世相关法令之变化,并与台湾地区“民法·继承篇”作比 较。
作者简介
高明士 日本东京大学文学博士,台湾大学名誉教授。主要著作:《隋唐贡举制度》、《中国教育制度史论》、《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东亚教育圈形成史论》。主编:《隋唐文化研究丛书·历史篇》全十册、《中国史研究指南》全五册、《战后台湾的历史学研究》全八册等。 李淑媛中国文化大学史学博士,现任醒吾技术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曾任中旧文化大学史学系兼任讲师、长庚技术学院专任副教授。主要著作有:《唐代妇女之法律地位》、《唐宋家庭财产继承之研究》。主要论文有:《悔婚与嫁娶之关系》、《唐宋户绝财产继承之分配及其归属》、《唐代的自首——以私罪为核心之探讨》、《唐代的缘坐一以反逆缘坐下的妇女为核心之考察》、《唐代的家庭暴力——以虐妻殴夫为中心之思考》等等。学术专长为:传统法制史、女性史。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绪论——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 第一节 同居共财制的立法精神及其实效性之探讨 第二节 同居共财体系下之家长权利与义务 第二章 法定家产均分继承 第一节 唐宋财产均分制观念之溯源及其社会背景 第二节 亲子之财产权 第三节 养子之财产权 第三章 遗嘱财产继承法 第一节 唐宋遗嘱法令之演变及其实效性之探讨 第二节 遗嘱之手续及其效力问题 第四章 户绝财产继承法 第一节 户绝遗产继承之分配 第二节 唐宋政府对没官户绝财产之措施 第五章 妇女财产继承权之问题 第一节 在室女承分权问题之探讨 第二节 已嫁妇之财产权 第六章 结论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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