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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理念学说与制度适用)

正当防卫(理念学说与制度适用)

  • 字数: 334
  • 出版社: 中国检察
  • 作者: 陈璇|责编:葛晓湄
  • 商品条码: 9787510224218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324
  • 出版年份: 2020
  • 印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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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在本书中,陈璇从侵害 人角度对正当防卫的根据进 行思考,以此重构正当防卫 本质论,这是具有新意的。 陈璇认为,在正当防卫中, 法律为受害人的法益所设置 的保护屏障已经在一定范围 内被撤除。不法侵害人的法 益之所以在相当大的范围内 被逐出了法律的庇护所,是 因为它值得保护的程度较之 于遭受侵害的法益来说,出 现了双重下降:第一,侵害 人在本可避免的情况下自陷 险境。在防卫人采取防卫措 施实施反击之前,危险是否 发生都还处在侵害人的掌控 之中;正是他把自己从一个 相对安全的状态带人到了利 益冲突的危险境地之中。第 二,侵害人违反了不得侵犯 他人法益的义务。既然防卫 行为的受害人为侵害他人的 法益而单方违背了自己对该 人所承担的义务,那么在为 保护该法益所必要的范围内 ,防卫人对受害人所负有的 不得侵害的义务原则上也归 于消灭。当然,陈璇也并不 是完全否定从防卫人角度对 正当防卫本质的揭示,而只 是认为这还是不够的,还应 当从侵害人角度论证正当防 卫的本质。正如陈璇指出: “正当防卫的合法化根据除 了在于法益保护之外,还在 于侵害人利益值得保护性的 双重下降。”只有从防卫人 和侵害人这两个维度才能为 正当防卫的正当化提供完整 的论证。
作者简介
陈璇(1982—),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2000—2009年在武汉大学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2009—2011年为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博士后工作人员;2012年至今任教于中国人民大学。已出版专著《刑法中社会相当性理论研究》(2010年版),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
目录
导言 一、本书的问题意识 二、本书的主要内容 三、未竟课题的展望 第一章 理论根基之探寻:正当防卫的本质 一、问题、视角与目标 二、“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与法秩序维护说 三、侵害人视角下正当防卫本质论的重构 四、结论 第二章 “道德洁癖”的克服:自招侵害与正当防卫 一、聚焦“何强聚众斗殴案” 二、合法的自招行为与正当防卫权 三、违法的自招行为与正当防卫权 四、原因中的违法行为理论之批判 五、结论 第三章 “维稳优先”的反思:紧迫性要件与防卫权 一、聚焦“于欢故意伤害案” 二、紧迫性要件的理论与实务考察 三、紧迫性要件的添加与罪刑法定 四、紧迫性要件既不合理亦非必要 五、结论 第四章 公力救济的优先:防卫权的行使条件 一、聚焦“范木根故意伤害案”等案件 二、行政行为公定力与公力救济优先 三、民法请求权纠纷与公力救济优先 四、结论 第五章 “唯结果论”的纠偏:防卫限度的双层结构论 一、聚焦“于欢故意伤害案” 二、正当防卫限度与比例原则 三、结果导向思维的深层成因 四、行为导向的双层检验机制 五、防卫限度相关的两个问题 六、争议性案件的剖析与反思 七、结论 第六章 “误判特权”的边界:风险分担与判断时点 一、聚焦“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 二、争议焦点的探寻与理论基础的确定 三、类型1:关于侵害存在与否的误判 四、类型2:关于侵害严重程度的误判 五、类型3:关于侵害是否持续的误判 六、结论 第七章 防卫过当的罪过:防卫意识与犯罪故意 一、争点聚焦与典型实例 二、以防卫意识内容的重构为切入点的立论 三、以刑法条文解释的协调性为视角的论证 四、以假想防卫过当罪过形式为对象的解析 五、结论 第八章 防卫过当的罪量:“明显”过限与“重大”损害 一、“特色条款”引出的问题 二、防卫过当民刑二元模式之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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