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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协同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实践为主要样本

区域协同立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广佛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实践为主要样本

  • 字数: 268
  • 出版社: 中山大学
  • 作者: 朱最新//刘高林//邹建伟|责编:王旭红
  • 商品条码: 9787306078698
  • 版次: 1
  • 开本: 16开
  • 页数: 221
  • 出版年份: 2023
  • 印次: 1
定价:¥52 销售价:登录后查看价格  ¥{{selectedSku?.salePr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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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
内容简介
本书首先明确,“区域协同立法”属于地方立 法,是非隶属的地方立法机关之间的协同立法活动 ;随后,以广佛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实践为例, 说明这种协同立法的必要性(广佛同城化、交通一 体化推动了广佛协同立法)、可行性(广佛协同有 历史渊源和相应制度安排)和实现措施;最后,从 广佛城市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应急管理、行 政执法、法律责任设置等方面介绍了广佛区域协同 立法的最终成果。
目录
第一章 区域协同立法的基本理论 一、区域协同立法的概念 (一)区域协同立法是一种地方立法 (二)区域协同立法是非隶属的地方立法机关之间进行的协同立法活动 二、区域协同立法是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区域行政协议难以满足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的规则需求 (二)区域协同立法能够满足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的个性化规则需求 三、区域协同立法的功能 (一)提供区域规则、衔接规则 (二)协调区域利益 (三)促进区域法治 四、区域协同立法的基本原则 (一)遵循区域协调发展规律原则 (二)地方立法机关多元平等协商原则 (三)辅助性原则 五、区域协同立法的法律基础 (一)区域协同立法的宪法基础 (二)区域协同立法的组织法基础 (三)区域协同立法的立法法依据 (四)区域协同立法的单行法依据 六、区域协同立法的范围 (一)区域协同立法的对象范围 (二)区域协同立法的权限范围 第二章 区域协同立法的工作机制 一、区域协同立法的组织机制 (一)区域协同立法组织机制的层级 (二)地方立法机关协同立法的职能配置与运行机制 (三)法制工作机构协同立法的职能配置与运行机制 二、区域协同立法的程序机制 (一)征求意见模式及其程序规范 (二)示范协调模式及其程序规范 (三)共同协商模式及其程序规范 三、区域协同立法的配套保障机制 (一)建立交叉备案与动态清理机制 (二)健全社会参与和信息公开共享机制 (三)构建区域协同立法指导机制 (四)优化区域协同立法交流学习与智力支持机制 (五)完善区域协同立法后评估和立法考评机制 第三章 广佛城市轨道交通协同立法的实践历程 一、广佛同城化发展呼唤区域协同立法 (一)自古同根、文化同源、经济相融推动广佛同城化 (二)广佛同城化促进了广佛轨道交通一体化 (三)广佛轨道交通一体化迫切需要协同立法 二、广佛协同实践为轨道交通协同立法夯实基础 (一)广佛协同的发展历程 (二)广佛协同的主要制度 三、协作联动推进轨道交通立法有序协同 (一)以人民为中心,找准协同立法切入口 (二)构建区域协同立法的长效机制 (三)以第三方为基础,实现起草中的多元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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